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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二重性一、大传统与小传统:差序格局的二重性费孝通于 1947 年首次提出差序格局之时,正值中西文化论辩方兴未艾之际。在这场论辩中,以儒家传统为坐标原点形成了保守主义和激进主义两大阵营。两大阵营的分歧在于中国文化传统与现代性之间是否存在根本性冲突抑或相互融通的可能。受过英国人类学系统训练且旨在超越激进与保守的费孝通意识到对这一问题的回答不能仅仅停留在大传统的层面,而应将目光转移向下从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衍生的小传统去重新认识中国文化。为了更加清晰、准确地理解中国,费孝通以现代西方为他者、以团体格局为镜像,富有想象力地提出了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在费孝通看来,西方的社会结构是团体格局。“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是属于一定的捆、扎、把。每一根柴也可以找到同把、同扎、同捆的柴,分扎得清楚不会乱的。在社会,这些单位就是团体我们不妨称之为团体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相比,中国的社会结构则大异其趣。“我们的社会结构本身和西洋的格局是不相同的,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在费孝通看来,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区别不仅在于社会结构层面也在于二者各自衍生的道德系统。在团体格局中,群己界限分明、团体边界清晰,以平等观念、权利意识、公平规范、博爱精神为内核的道德系统因之孕育、衍生。以“己”为中心、富有伸缩性的差序格局所孕育出的道德系统则是自我主义。自我主义是将“己”作为一切价值的出发点和归宿点的主义。在这种道德系统中,人与人之间地位不平等、权利相异,人情和利益成为建构和维系差序格局的内在机制。费孝通认为差序格局衍生的是自我主义,这种自我主义具有较大的伸缩性。费孝通将差序格局比作丢石头所形成的同心圆和众星围拱的北斗星,以之论述儒家伦理的伸缩性。在费孝通看来,同心圆波纹与儒家所讲的“伦”具有相似性。“中国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 ?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伦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网络的纲纪,亲疏、远近、贵贱、高 低等均有相应的伦理纲常予以维系和结构化。“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绝不肯离开差序格局的中心”。但以己为中心并不意味着绝对的自我主义。”在以 自己作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克己复礼。” 费孝通接着对孔子解释最多也最难捉摸的“仁”做了一番发挥。费孝通从论语中“子罕言利,与命与仁”及其他关于“仁”的文字中看到了“孔子的困难”,即,“在团体组合并不坚强的中国乡土社会中并不容易具体地指出一个笼罩性的道德观念来。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但是因为在社会形态中综合私人关系的团体缺乏具体性,只是个广被的天下归仁的天下,这个和天下相配的仁也不能比天下观念更为清晰。”由于“仁”的模糊性和“团体”的脆弱 性,儒家的道德理想终究难以严格地付诸实践。因此,孔子的道德系统不像杨朱一样以小己来应付一切情境,也不像西方的耶稣或中国的墨翟一放不能收,而是根据情境的不同向外推或向内缩。那么,差序格局中的“己”究竟是利己还是利他还是兼而有之,费孝通在行文中未予明确交代。通过上述分析,笔者发现费孝通的思想尽管存在一定的含混,却已经触摸到了中国文化的复杂性和矛盾性,看到了己与群、利与仁之间的紧张。费孝通以差序格局为概念工具有效地解释了中国人有私德而无公德的社会文化原因,但他不仅没有把中国人的“私”绝对化,反而从中看到了“私”的相对性和儒家伦理的约束性。这正是费孝通有别于激进主义和保守主义之处,他既未从总体上肯定中国文化,也未对儒家文化予以否定。到了晚年,费孝通目睹工具理性扩张所引发的生态危机和心态危机而忧心忡忡,呼吁人们重视儒家伦理之于化解现代性危机和重建道义秩序的积极功能。 1998 年在与李亦园的对话中,费孝通指出:“能想到人家,不光是想自己,这是中国在人际关系当中一条很主要的东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设身处地,推己及人,我的差序格局出来了。这不是虚的东西,是切切实实发生在中国老百姓的日常生活里边的,是从中国文化里边出来的。”时隔五年,费孝通发表了晚年最为重要的论文试谈扩展社会学的传统界限。在该文中,费孝通对大传统意义上的差序格局做了深入阐述:“我与世界的关系已经是一种由里及外、由己及人的具有伦理意义的差序格局,而从心出发的这种内、外之间一层层外推的关系,应该是诚、正、仁、爱、恕,翻译成今天的语言,就是说这种内、外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真诚、共存、协调、和睦、温和、宽厚、利他、建设性的等等,这种关系是符合天人合一、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人际关系的基本伦理道德的。”晚年费孝通似乎更热衷于谈论大传统意义上的差序格局。乡土中国中的差序格局指的是一个以己为中心、富有伸缩性的社会圈子,而伸缩的程度则取决于圈子中心“推”的能力大小。以己为中心的“推”产生了两种道德体系:一个是以己为中心向内推所产生的自我主义,“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在日常生活中这种自我主义突出表现为“私” ; 一个是以己为中心向外推所产生的克己主义,“克己也就成了社会生活中最重要的德性”,克己复礼、推己及人、修齐治平、世界大同、天下为公等都是儒家所倡导的道德理想。费孝通将中国人的自我主义定位于“事实上的公式”而非“应该的公式”,这表明他在看到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具有紧张性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儒家伦理对个人行为的约束性。差序格局中的“己”为自我主义和克己主义这双重伦理所约束。晚年费孝通更多地从克己主义层面阐释差序格局,这与其说他回到了儒家怀抱抑或滑向了儒家浪漫主义,毋宁说是对早期思想的接续和延展。综而言之,差序格局被费孝通赋予了具有大传统和小传统的双重属性和面向:一种是以克己主义为内核的、表达儒家道德理想的大传统; 一种是以自我主义为内核、绝大多数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践行的小传统。克己主义的道德理想和自我主义的道德实践构成了中国文化的大小传统。余英时指出,大传统与小传统之间一方面固然相互独立,另一方面也不断地相互交流。大传统是从许多小传统中逐渐提炼出来的,后者是前者的源头活水。不但大传统源自民间,而且最后又必须回到民间,并在民间得到较长久的保存。大小传统之间相互渗透、不相隔绝。与余英时更多地强调大小传统之间相互融合所不同的是,费孝通看 到了中国文化的二重性以及深嵌于其中的否定性逻辑。在他看来, 大传统是统治阶级根据维持地位和扩大权势的需要而编制形成的行为和思想规范,小传统中符合统治阶级需要的内容逐渐为大传统所欣赏、吸纳并最终转化为大传统的一部分,那些不符合统治阶级需要的内容则受到否定、压抑或改造。经过大传统浸染的小传统既含有大传统的部分内容,也保持着原有小传统的本身,原有小传统则包括为士绅阶层所欣赏的、能够在民间公开活动的“地上”小传统和不为士绅阶层欣赏、受到权势打压而只能隐蔽存在的“地下”小传统。大传统与小传统在微妙而复杂的互动中呈现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却又互不统摄、互相否定的关系,中国文化也因此成为一个相容相克、极具张力的二重性系统。二、相容与相克:中国文化的二重性如前所述,中国文化的二重性主要体现为在大传统的道德理想与小传统的道德实践之间公与私、内与外、阴与阳的相容相克、亲和却又紧张、“暧昧而不明爽”的特征。大传统所倡导的普遍原则总是消失 在具体情境中,实践往往否定了自己所根据的理论。1 公与私:道德二重性在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中,“公”的理想和价值备受推崇和肯定,而“私”作为“公”的对立面则受到贬抑。“崇公抑私”或“立公弃私”在传统道德中占主导地位。自古以来,中国文化的大传统赋予“公”以伦理优先性和正当性。吕氏春秋贵公云:“昔先圣王之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阴阳之和,不长一类; 甘露时雨,不私一物 ; 万民之主,不阿一人。”礼记礼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汉 书贾谊传载:“为人臣者,主耳忘身,国耳忘家,公耳忘私。”宋 明理学甚至将天理与人欲截然对立起来,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凡一事便有两端,是底即天理之公,非底乃人欲之私”。近代之前 的农民起义几乎均将“崇公抑私”作为组织动员的策略。近代康有为 的“公羊三世说”、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毛泽东的社会主义观等 也无不渗透着大同理想和“崇公抑私”的思维。但不可否认的是,“公”的道德理想并未完全体现在中国人的日常行为之中,反而是 “私”成为其主导性行动逻辑。“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屋上 霜”、“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成为较为普遍的为人处世的信条,如 费孝通所说,“私的毛病在中国实在比了愚和病更普遍得多,从上到 下似乎没有不害这毛病的”。表面上,公与私是中国两种道德系统的核心,二者决然相对,而实则 常常背反统一于中国人的道德实践中。差序格局中的“己”背负道德 二重性:一是有个己而无他人的自我主义,一是有他人而无自我的克 己主义。“重己”与“无我”成为中国人的双重伦理结构。中国人的 道德选择陷入了 “公”与“私”的紧张,但这种紧张因差序格局的伸 缩性而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费孝通认为中国人的公私观念与西方人 不同,中国人的公私观念具有相对性,站在差序格局的任何一圈里, 向内看可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则是私、是己。为家牺牲族是为家之 公,为小团体牺牲国家是为小团体之公。正是由于公与私没有清晰的 界限和明确的标准,公私浑融、公私转换常常成为中国人道德实践中 的行动策略。“崇公抑私”的大传统在实践中则可能沦为损公肥私、 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等行为。同时也应看到,公与私在中国文化中是 一对此消彼长、相生相克、背反统一的关系,这种文化的深层张力既 可能孕育出一个个为国为民舍生忘死的“君子”,也可能培养出无数 个见利忘义、卖国求荣、损人利己的“小人”。为大传统所化越深之 士越可能陷入公与私的道德紧张之中,紧张之源在于“公”之道德理 想试图“忽略我” “否定我” “压抑我”,而“我”却是生活在社会 之中具有现实的物质利益欲求的个人。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几乎都是在反对皇帝“一人专私”与主张万民之私所实现的“公”之间展 开。人民公社运动和文化大革命则将“公”与“私”的张力发挥到极 致,引发了灾难性后果。2 内与外:规则二重性差序格局既是一种社会关系的格局或伦理道德的模式,也是一种对社会中的稀缺资源进行配置的模式或格局。 由于“每一个网络有个己作为中心,各个网络的中心都不同”, 自己人 / 外人的区隔不仅成为差序格局的边界,也是维系差序格局的策略。所谓“自己人”是指以自我为中心建构的社会圈子之中的人,不在圈子之内的则是“外人”。这种内外有别以相应的特殊主义伦理和规则意识予以确认和强化。论语子路就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说明“亲亲相隐”这种特殊主义伦理和规则意识为大传统所倡导。在实践中,一个人痛骂他人贪污却为自己父亲贪污隐讳甚至合理化,这种矛盾在费孝通看来是因为“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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