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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执法职权核准界定表表一:行政惩罚一览表序号惩罚行为(违法行为)惩罚种类及幅度根据(印发机关、时间、条款项内容)备注1买卖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没收违法所得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可以并惩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三十八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如下。”3、广东省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措施第五十六条“有下列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行政惩罚:(一)未经批准,擅自转让以划拨或减免地价等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出让合同规定条件而擅自转让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三)未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而实行倒卖或以合伙开发、入股联营等方式转让土地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属非法转让土地的其她行为。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但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可并惩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可以并惩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三十八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如下。”3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买卖或者以其她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可以并惩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十三条:根据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惩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惩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惩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当。破坏农用地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并惩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违背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导致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惩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四十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耕地开垦费的2倍如下。”5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责令限期改正、责令缴纳复垦费、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违背本法规定,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并惩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一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土地复垦费的2倍如下。”6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背土地运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运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她设施,可以并惩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她直接负责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元如下。”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责令交还土地、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四十三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如下。”8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惩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三十九条“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如下。”9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原则,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10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行条例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第四十四条“违背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耕地复垦费倍如下的罚款。”11 不符合法律的条件,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都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背本条例规定,擅自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倍如下的罚款。”2破坏或擅自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责令恢复原状,可惩罚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违背本条例规定,破坏或者擅自变化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可以处1元如下罚款。” 13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她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惩罚款。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违背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她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倍如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惩罚款广东省国土资源监督检查条例第十八条:“违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如下的罚款。”1无证采矿责令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惩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违背本法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范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责令停止开采、补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拒不断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破坏的,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对直接负责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单位和个人进入她人依法设立的国有矿山公司和其她矿山公司矿区范畴内采矿的,根据前款规定惩罚。”第四十五条:“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权限决定。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行政惩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行政惩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决定。予以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惩罚的,须由原发证机关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行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一款“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她人矿区范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如下的罚款。”、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违背本条例规定,未获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由县级以上地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采矿、补偿损失,没收采出的矿产品,可以计算违法所得的,追缴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如下的罚款;不能计算违法所得的,处以十万元如下罚款。拒不断止开采,导致矿产资源破坏,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6越界开采责令退回批准范畴开采、补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并惩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采矿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超越批准的矿区范畴采矿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畴内开采、补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惩罚款。”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行细则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超越批准的矿区范畴采矿的,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三十如下的罚款。”、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背本条例规定,超越批准的矿区范畴进行开采矿产资源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矿主管部门责令退回批准的本矿区范畴内开采,补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如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7采用破坏性的开采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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