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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豫财磋商采购-2018-206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八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 竞争性磋商公告4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4二、项目基本要求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4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5五、响应文件的提交5六、发布公告的媒介5七、联系方式5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A 总则81 适用范围82 定义83 资格要求94 响应费用9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9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9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9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9C 响应文件的编写98 要求99 响应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910 响应文件的组成1011 响应文件格式1012 预算金额1013 响应报价1014 资格证明1015 响应性证明1016 磋商保证金1017 响应文件有效期11D 响应文件的递交11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11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20 迟交的响应文件11E 磋商会议1121开标1122 磋商小组1123 供应商审查1224 详细评审1325 响应文件的澄清1326 评标原则及方法1327保密14F 定标1428 定标原则1429 中标并授予合同量的原则1430 采购人保留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1431 中标通知1432 授予合同1433 签订合同1434 履约保证金15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1535 评分因素及标准15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1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19一、定义20二、服务事项20三、价格20四、付款方式20五、系统程序的交接与维护20六、违约责任21七、不侵权承诺21八、不可抗力21九、争议解决22十、其它22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3(一)响应函24(二)响应函附录25(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6(四)响应报价表27(五) 供应商企业简介28(六)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28(七)技术响应文件28(八)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28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竞争性磋商公告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委托,对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欢迎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积极响应。一、项目名称: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二、项目基本要求2.1 招标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18-2062.2 采购内容: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金水区范围内,包括住宅类存量房屋及临街商业、商务办公楼、工业写字楼、商场商铺等房屋类型的数据采集、技术整理、验证分析的相关工作。 2.3 服务期限:2年。2.4 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2.5 预算金额:1720000元。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3、供应商备案等级须为二级及以上房地产估价机构。3.4、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应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具日期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后。3.5、供应商应提供近三年(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备查。3.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3.7、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四、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4.1供应商应首先完成诚信库入库登记(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入库登记通过后,方可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办理事宜请查询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公共资源项目CA办理流程)。4.2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由河南省信息化发展有限公司(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办理,办理地址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卫华大厦18楼。4.3 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7月12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按网上提示报名并购买和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时需缴纳文件费(网上缴费)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磋商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申请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五、响应文件的提交5.1 供应商需要同时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和纸质版响应文件,以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为准。5.2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9:00时(北京时间);5.3 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4开标室(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5.4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七、联系方式采购人: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地址:郑州市桐柏南路239号联系人:张锋电话:9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邮编:450000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6 1853999171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单位名称: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地方税务局地址:桐柏南路239号联系人:张锋联系方式:92.2采购代理机构单位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邮编:450000联系人:张先生电话: 6 185399917112.3项目名称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2.5采购范围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惠济区、金水区范围内,包括住宅类存量房屋及临街商业、商务办公楼、工业写字楼、商场商铺等房屋类型的数据采集、技术整理、验证分析的相关工作。2.7标包划分1个标包2.9服务期限2年3资格要求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响应费用1、供应商承担所有费用。2、以上费用应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无需单列。6.1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7日前6.2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7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5日前12采购控制价预算金额:1720000元。各供应商第一次响应报价及最终报价均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15.1质量要求达到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16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元。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日9时00分前递交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账户(从响应单位的基本帐户递交,以到帐时间为准):递交账户信息:账户名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投资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022296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胶装),一份电子版(U盘)18.2包封上写明内容项目名称:郑州市存量房批量评估采集技术服务费用预算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启封18.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楼第4开标室1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16 日9时00分21.1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方面评审专家2人,共3人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类专家在开标前从政府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8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34履约保证金无A 总则1 适用范围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服务项目采购。2 定义2.1“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2.2“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2.3“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2.4“供应商”系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招标项目标的物能力、向采购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2.5“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5。2.6“服务”系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为提供标的物而提供的采集技术服务。2.7“标包”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7。2.8“货币”除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特别著名外,系指人民币。2.9“服务期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9。3 资格要求见磋商公告第3项“供应商资格要求”。4 响应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响应活动的全部费用。B 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服务、招标响应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6.1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采购人进行澄清的,应按磋商公告中载明的地址于开标日7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及时通知到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并将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相关潜在供应商。7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7.1采购人保留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权利,并将修改的部分于开标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在收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7.2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达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7.3为使潜在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在必要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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