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位于甘南县平阳镇邮局对面房屋,面积90出租给乙方房屋租赁期共12个月。自2011年5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止。年租金为13000元整,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租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2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