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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BSZN-121004云南省文山州西畴县环保局7月21日发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一、受理范畴.在西畴县行政区域内,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证的。(一)予以批准的条件:、有防雨、防渗的运送工具;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保原则和安全规定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寄存设施、设备;3、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二)不予批准的情形:未满足上述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二、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从事运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向国务院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具体管理措施由国务院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从事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活动的单位,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经营许可证;未获得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有关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活动。”文山州人民政府有关取消和调节部分州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文政发61号)附件2第5项“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调节方式:部分下放,经营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跨州转移以外的危险废物转移许可下放县(市)级。三、实行机关本许可实行机关为西畴县环保局。四、审批条件(一)新办(初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1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有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品运送安全规定的运送工具;(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保原则和安全规定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寄存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保原则和安全规定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原则和规定;().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获得填埋场合的土地使用权。.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有下列条件:(1).有防雨、防渗的运送工具;(2)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保原则和安全规定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寄存设施、设备;().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1)达不到予以审批条件的状况;(2)多次补正达不到审批条件;(3)逾期未整治提交补正材料。五、受理地点受理地点:西畴县普兰路政务服务管理局办事窗口: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环保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0,下午1:0乘车方式:县内可乘下新民新县一中公交车到政务服务管理局下车即到。六、 申请材料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档份数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规定根据1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及转移筹划原件纸质份2接受单位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纸质1份3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的处置合同原件纸质份4接受单位处置能力评估报告原件纸质1份接受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书面意见原件纸质1份6危险废物的运送资质材料复印件纸质份7危险废物接受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纸质1份8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原件纸质1份9公司概况原件纸质份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方案,内部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事故应急措施。原件纸质1份 11直接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人员的资质证书或者培训筹划原件纸质份 2环保部门认定的单位所编制的有与所经营和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及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原件纸质1份注:1复印件应选用4纸张,同步加盖公章.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波及如下两种转移方式:(请申请单位根据如下规定提供有关材料)a公路:危险货品运送合同、危险货品运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危险货品运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道路危险货品运送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危险货品运送应急救援预案b铁路:与铁路运送部门签订的危险货品运送安全合同、铁路危险货品承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铁路危险货品托运人资质证书复印件、押运员培训合格证复印件、铁路危险货品运送事故应急预案七、审批时限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实地核查、书面审查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治时间不计算在内)。八、审批收费本审批事项不收费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一)共同审批无(二)前置审批无十、中介服务(无)无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无十二、资质资格(无)无十三、审批流程(一)申请.提交方式(1)窗口提交。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2楼环保窗口(西畴县西洒镇普兰路)。(2)网络提交。网址:2.提交时间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11:0,下午14:01:0。网络提交:时间不限。(二)受理县环保局收到公司申请后,在1个工作日作出决定。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准予受理,并向公司发送受理决定书,受理迈进行网上公开10个工作日。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规定的,将当场或者在日内向公司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核受理公开后来,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委托有关机构组织考核,受委托的机构组织考核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毕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采用书面确认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毕考核;编制和上报考核报告)。现场考核时间和申请单位整治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四)审批发证县环保局在考核结束后对考核报告进行审核,2个工作日内作出与否核准的决定,并进行拟审批公示,拟审批公示个工作后来无异议的进行审批公示,审批公示个工作后来无异议的5日内向申请人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阐明理由。十四、 审批服务(一)征询方式窗口征询。地址:西畴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电话征询。联系电话:3.网络征询。,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环保局(二)征询答复通过窗口和电话征询的,将当场得到答复;通过网络征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答复。(三)办理进程查询申请人可通过网站()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四)获取办理成果核发机关应自作出许可决定起十日内,向排污单位发放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并告知申请单位领取有关文书。无法送达文书时,应通过网上或电话告知申请人现场领取;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将来领取的,通过局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满6天,即视为送达。(五)监督投诉窗口投诉:西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电话投诉:网上投诉: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西畴县环保局,通讯地址:西畴县西洒镇胡广路;邮政编码:66359。(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自懂得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文山州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依法向西畴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有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网站下载(,站点切换(西畴县)办事指南部门窗口环保局)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附 件1 危险废物经营及转移许可办事流程图材料不合格合格不合格提出申请窗口受理需要补正材料发放补正材料告知书符合不予受理情形审核申请材料成果不予受理(发放不予受理告知书)办理人员审查材料后提出办理意见领导审核及审批告知申请人整治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核发许可证(办结)整治成果不予批准材料补正后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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