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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保卫工作手册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 12、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3、警务室工作制度 34、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 45、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56、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67、医院消防工作制度 78、安全防火制度 89、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910、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011、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112、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1313、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141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1515、消防设施、器材管理制度 1616、消防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1717、保卫科工作制度 1918、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2119、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220、医院内部治安管理规定 2321、保卫值班、交接班制度 2422、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252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2624、病人投诉处理办法 2725、医疗纠纷处理暂行办法 2926、保卫科科长职责 3127、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3228、保安巡逻人员职责 3329、义务消防人员职责 3430、门卫工作职责 3531、医疗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图 3632、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图 37- 1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制度一、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定期研究部署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工作。 二、医院综治办要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具体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逐级下达责任书,分解管理目标,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和优势,对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安全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做好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帮教工作,抓好医院的治安管理,健全、落实各项治安管理措施,做好防盗、防抢、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维护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协助各级综治委、公安部门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总结经验,推广先进,积极参与创建“平安单位”活动,争创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 五、坚持“一票否决权”制度。在开展考核评比中要认真行使“一票否决权”,对各科室职工治安灾害事故、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取消该科室和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科室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一、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熟识安全规范,重视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防爆、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性事故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维护医院的治安和公共秩序。二、加强车辆、高压容器、用电、用水、氧气、消防、医疗废物的管理;做好司机安全行车,高压容器、电路、医疗器械等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三、每季度最少1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确保要害部门的安全,以及各类安全设置完好。四、认真检查院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生产制度化,奖罚分明。五、医院、科室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医院和科室责任人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及时向上级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警务室工作制度一、收集、上报医院的安全稳定情况和各类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接受、处理群众的报警求助,热情为群众提供服务。二、协助医院预防、调解一般医患纠纷及其他涉医矛盾,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医患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维护医院正常医疗工作秩序。三、依法参与查处发生在医院内部的治安、刑事案件和相关事故,保障医患双方人身、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协助辖区派出所保护好刑事案件的案发现场。四、协助监督检查医院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督促落实重要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和制度防措施,预防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加强院内的巡逻防范,对形迹可疑人员进行盘问。五、定期向公安机关和医院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协调解决医院警务工作中的问题,构建和谐的警医协作机制。视频监控室管理制度一、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及高度责任心,密切注意各部位情况,增强安全观念,善于发现问题,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负责24小时监视闭路电视、 防盗报警信号,发现问题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 三、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应将机器设备的使用情况、有无可疑情况要交接记录清楚。四、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对所观察到的非正常情况,可疑人物,应进行详细记录,并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报告,采取必要的措施。 五、视频监控中心值班人员要对视频监控图像内所发生的事故及其他紧急情况进行记录。 六、非监控室人员不准进入,任何人不准在监控中心会客聊天。观访者和外来人员需到视频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科同意方可进入视频监控室查看。七、监控室值班人员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医院内监控的范围、监控设备的布防严禁外传,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的内容。不得向公安机关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传播录像信息。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使用有登记制度,对图像信息的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等事项进行登记。 八、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精神,结合公安机关对危险物品的要求,危险物品(医用放射源、放射药品、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管理、使用、贮存部门应加以安全管理。二、由于危险物品具有特殊性、危险性,所以入贮存库和发货时要有专人清点、登记造册:从贮存库运到各药房时,要有人押运,以免丢失。三、贮存危险物品仓库要安全牢固,要在药品库中加固更为安全的库中库,以保证存放安全。四、贮存危险品要有专用橱柜,加双锁,双人保管,双人核发,做到日清、月结、不得有任何差错。五、贮存危险品库要有专人值班,尤其是夜间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不得脱岗确保安全。六、监督部门要对危险品存放库定期检查安全设施和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保卫科巡逻人员要加强对该仓库的重点巡查,确保安全。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危险品库房、实验室、锅炉房、配电房、配气房、车库、食堂等要害部位,非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二、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报警装置等设备要定期检查,不得随意拆除和非法占用。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腐蚀和性质相抵触的各类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严格管理,保持通风良好,并设置明显标志。仓库及易燃易爆粉尘和气体场所使用防爆灯具。四、实验剩余物应及时清出,放在指定地点。五、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专人保管,保管员要详细核对产品名称、规格、牌号、质量、数量、查清危险性质。遇有包装不良、质量异变、标号不符合等情况,应及时进行安全处理。六、忌水、忌沫、忌晒的化学危险品,不准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容器包装要密闭,完整无损。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库房周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库房内物品应保持一定的间距。八、凡用玻璃容器盛装的化学危险品,必须采用木箱搬运。严防撞击、振动、摩擦、重压和倾斜。九、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查出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如发现不安全的紧急情况,应先停止工作,再报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医院消防工作制度一、严格贯彻执行消防法,认真落实各项防火措施。消防器材由所在科室保管使用,任何人不得将消防器材移作他用,二、不得损坏消防设施。如发现消防器材有故障缺陷,应及时向保卫科及专职消防员报告。三、定期对全院职工,特别重点部门、重要环节的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认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院长为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院长为医院消防安全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安全保卫科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五、专职消防人员和保安人员要按照自己的职责,定期对全院防火工作及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列出消防器材分布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提出意见,并有书面记录。六、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严禁各科室、学生宿舍使用电炉,严禁科室、仓库、工作室存放液化气钢瓶。七、消防标志清楚,消防通道保持通畅,便于应急疏散。八、加强重点科室(锅炉房、配电房、中心供氧等)和重要环节管理,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九、加强消控中心管理,24小时在岗在位,定期进行火灾报警系统和广播系统完好性测试,同时请有资质的单位定期上门保养,并组织培训。十、发生火警、火灾时,各职能部门迅速组织力量扑救,本院职工应主动参与抢救,火警号码为“119”。安全防火制度一、保卫科负责对全院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二、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三、各科室要指定一名义务消防员,负责保管好配发给本部门的各种消防器材,并保持良好性能。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保卫科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四、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各级领导有义务对职工定期进行安全防火教育,积极带领广大职工做好防火工作。五、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部门,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六、物资、药品、医疗设备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火种。七、搬运、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者所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八、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九、医院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巡查和检查,确定巡查、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二、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三、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四、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和检查。五、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六、因工作不负责任,对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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