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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引言1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开展史以及改革的意义2一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开展史2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改革意义2三、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制存在的缺陷3一费用扣除标准偏低3二费用扣除标准没有更好地表达地区差异3三税率累进级次过多,总体累进级距过大4四、对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税制的建议4一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理论依据4二提高费用扣除标准4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累进税率的改良5四费用扣除标准充分反映地区差异5五、结论5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思考【摘要】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的主体,在我国税法体系中的地位逐年提高,它是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随着我国经济的日益开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贫富差距却也日益扩大。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税制设计,却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其功能的发挥。本文建议在完善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根底上,并结合我国经济开展的现状对其进一步的改良。【关键词】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累进税率一、引言 个人所得税法是所得税法的重要组成局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其中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为主体。而为了发挥出我国税收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等作用,我国现行个人所得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其中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为主体。从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看出,在每一级的边缘进带,收入可能只差一元,但是所承当的个人所得税的税收负担就会相差很大。而且我国还有大量的中低收入家庭也被纳入了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加重了他们的根本生活负担,阻碍了税收公平,也增加了征管对象的数量和征管本钱,影响了征管效率。因而可以看出,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存在着一些缺陷,有必要对其进行适当的改良。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开展史以及改革的意义。随着各国经济的日益开展,税收竞争已经成为各国竞争的主要手段。因而,完善的税收政策可以提升本国的国际竞争实力,并可以扩大居民的收入并缩小个人收入差距,增加财政收入,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一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开展史:1、第一次修订:2005年8月23日,拖延数年的新一轮个税改革终于开启帷幕,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开始审议国务院提交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此次改动最大之处是费用扣除标准额从800元调至1500元;同时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随后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下午高票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的决定,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个人所得税法,在两次进行了修改。其中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个月收入额减除费用16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对“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的附注作相应修改。这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正式由现行的800元,提高至1600元。2、第二次修改: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会议2007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3、第三次修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1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11年9月1日起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改革意义:1、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个人工资薪金所得是个人收入的主体,它主要是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收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开展,个人收入水平都有提高,应充分利用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为国家筹集财政收入。2、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开展,个人收入虽然日益富裕。但是,劳动力有高有低,且本身又受供求关系以及某些非经济因素的影响,造成了劳动者收入的差异,从而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逐步凸显出来。假设个人收入差距过大,会带来社会分配不公的消极后果。这个就不符合我国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原那么。因此,应该充分利用我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来有效地缩小个人收入分配的差距,从而调节贫富差距。3、有利于鼓励员工。对于员工个人来说,员工本身只会关心能从公司得到的实际工资金额,并不会去关心税前的工资有多少,也不会关心自己每月缴纳了多少的个人所得税。只有实际的工资金额的增加才会对员工产生有效的鼓励功能,才会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因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改革可以实现员工的利益最大化。4、有利于提高纳税人的纳税意识。通过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改革,可以进一步鼓励纳税人增强纳税意识,自觉抵抗偷、漏税等违法意识。5、有助于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对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纳税起征点进行两次的上调。这样的不断改革,可以一步一步的完善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健全税收法律制度。6、为中低工薪阶层减负。根据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自9月1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减除标准已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超额累进税修改为7级,进一步减轻了中低工薪阶层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三、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制存在的缺陷。任何一个税的征收都是为国家效劳的,但是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制的设计,却使得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功能发挥受到制约。主要表达在三个方面:一费用扣除标准太低。费用扣除标准确实定是判断个人工资薪金纳税是否正当的关键。费用扣除标准过低不仅违背了税收原那么,而且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调节收入分配的经济作用。但是费用扣除标准过高又会影响到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会危及政府的执政能力。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规定,在境内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纳税时,每月可扣除额为3500元。而除此之外,员工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可税前扣除,此外个人取得独生子女补贴、离退休工资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由此就可以看出,费用扣除标准偏低。而从我国现有的经济开展状况来看,人们消费支出的范围越来越大,从维护人们的根本生活水平来看,计税扣除费用应当限定在食、衣、住、行、医疗和教育等六项的支出方面。因而,3500元的费用扣除标准并没有反映出经济开展对个人维持根本生活费用相应增加的影响。这样不利于保护弱势群体,滞后经济的开展。二费用扣除标准没有更好地表达地区差异。我国幅员辽阔,受自然环境、地理位置、政治因素等各方面的影响,造成我国经济开展的突出问题就是不平衡性。各地区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生活习惯、消费水平的差距极大,而我国现行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额为3500元。全国实行一刀切,这就不能表达出各地区之间的差异。物价水平较高的地区有可能因为一局部费用不得扣除,从而加重了他们的税负,而降低生活水平。三税率累进级次过多,总体累进级距过大。为了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国际竞争的加剧,各国都会采取减税作为刺激需求和促进经济开展的重要手段。美国和日本等主要国家都通过采用简化税制,减少级次,降低税率而取得到了促进经济开展的巨大成功。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采用的九级累进税率,税率累进级次过多,增加了税收征管的本钱,降低了效率,也加重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而总体累进级距又过大,低收入者面对的累进幅度过大的税率使普遍工薪阶层的收入者的税负加重,这样就导致了高薪收入者与普通工薪阶层的收入者的税收不公平。因而,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所采用的七级累进税率不符合税收公平的原那么。四、 对我国现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税制的建议。一完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理论依据。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资薪金就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判断对工资薪金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否符合税收原那么;是否会降低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而其最简单的方式便是看现代社会的工资薪金是否是劳动力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而劳动力的价值是由生产开展维持和延续劳动力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我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对个人超过费用扣除标准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那么费用扣除标准应该对包含所必要的生活资料价值的各方面进行扣除。但是在我国现行的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标准却没有考虑到个人月度之间的收入差异,物价水平,纳税人的家庭人口数量,也没有考虑到劳动者的家庭及其子女的教育培训费等。而国际上有很多国家对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都有很大的成功,我国可以借鉴。例如:英国对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目标是“公平,简化,经济增长。因而他们采用了“扩宽税基,降低税率,减少级次,推行较为缓和的累进税率结构等多种改革手段。二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免征额的上下由人们的根本生活支出的上下所决定,而且近年来我国经济的不断开展,使得人们为满足根本需要的支出大大的增加。比方:住房贷款利息、巨额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日益高昂的子女教育开支等。这对于中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会有一定的影响。因此,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确定后,也应随着经济开展而不断地作出相应的调整,保证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水平不受影响。除此之外,物价的不断上涨也是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的一个因素。为了保持人们应有的购置力和生活水平,费用扣除标准与物价指数挂钩是十分必要的。因而,费用扣除标准应该按照每年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物价变动指数给予调整。例如,2021年2月份,国家权威部门公布的物价变动指数是涨了8%,那么费用扣除标准就应该随之调整。因此,随着人们收入、人们的根本生活费用的提高,必然要求费用扣除标准也应随之提高。三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累进税率的改良。我国现行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税率累进级次过多,总体的累进级距过大,最低的税率是5%,而最高的税率缺是45%。除此之外,较低收入区间的税率提升过快,收入间距太小;而在较高收入区间税率的提升速度相应较慢。这样的超额累进税率结构与目前居民的工薪收入分布不相匹配,增加了中低收入者的相对税负,没有发挥出缩小收入差距,可能会加剧高薪阶层和中低阶层之间税负的不公平。因而,我国应该采用简化税率,减少级次,低的个人所得税制。因此相关学者就对我国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税率做如下表的改良: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4500以下50450020000102252000060000202225600001000003511225100000以上4521225本人认为改良后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与现行税率相比拟,其优点在于: 第一,对个人工资薪金收入水平的等级划分更加明确,像应纳税所得额4500,20000区间的税率为中等收入适用,而应纳税所得额60000,100000区间的税率是对于超高收入者过渡。这样的分级使得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的再分配功能更强。第二,解决了在应纳税所得额0,20000区间的级距过密,累进速度过快的问题。而税率的降低,也符合培育中等收入阶层的政策目标。第三,而对高收入者的税率相应的分级降低能有效的扭转高收入者的偷逃税倾向,鼓励高收入者依法纳税,有利于税收征管,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功能,防止税源流失。第四:纠正并解决了目前税制在中低收入者税负过重的问题,有助于实现公平税负,促进居民增长,拉动有效消费,促进经济增长。 四、费用扣除标准充分反映地区差异。 我国区域经济开展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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