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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方法落实情况评定汇报 2021年7月28日下午16时04分左右,在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顺河高架南延施工现场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5万元。事故发生后,区政府依法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汇报经区政府批复依法进行了公告。依据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方法落实情况评定措施(鲁安发202115号)相关要求,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通常高处坠落事故等事故防范和整改方法落实情况评定组(以下简称“评定组”)对事故整改方法落实情况进行了评定。一、评定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2021年9月30日,市中区政府批复同意由区应急局牵头,组织公安市中分局、区总工会、区市政设施运行中心、十六里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成立事故评定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察委、区检察院派员参与。依据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汇报,评定组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方法落实情况,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验和听取汇报等方法,深入开展评定工作。2021年10月26日,评定组召开会议,经充足讨论,形成评定意见。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各相关部门根据区政府有关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方法。(一)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区应急局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提议对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给罚款32万元的行政处罚。责成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企业、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企业作出书面深刻检验。现在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提议,区应急局对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法人代表邱兴刚处万元罚款。责成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企业、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企业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严厉处理,并报市中区应急管理局。以上事故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和行政处罚,均已按要求落实到位,相关文件资料已全部归档。三、事故整改方法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根据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要求,主动落实事故整改方法。(一)事故发生单位整改方法落实情况。事故发生后,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济南德鑫恒利建筑劳务有限企业、济南黄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企业、山东恒信建设监理有限企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采取了以下安全方法:一是全方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深入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二是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好企业职员三级教育培训,强化职员安全意识,确保职员熟悉掌握生产环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提升全员预防事故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企业全方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严格要求从业人员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违章作业的从业人员,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制订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保障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提升事故应对能力,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事故汇报中提出的整改方法已基础落实到位。(二)事故发生单位及行业领域相关人员受教育情况。事故发生后,调查组向区政府汇报,批复结案后,对事故调查汇报在济南市市中区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接收全社会的监督,对全区建筑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全社会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事故发生相关单位一年来加强生产安全教育培训学习,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总结事故教训,深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停提醒职员时刻铭记事故教训,做到安全警钟长鸣,使事故责任者和企业职员从事故中汲取经验,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制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综上,事故汇报中提出的整改方法基础落实。四、评定组评定意见从“728”事故整改方法落实总体情况看,评定组认为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等相关企业因事故受到相关处理,能认真吸收此次事故教训,基础落实了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的批复和山东鲁进建筑工程有限企业“728”高处坠落通常事故调查汇报中相关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及事故防范和整改方法的各项要求。评定组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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