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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了(以下简称“该合同”)。 现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的承担和履行事 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工程质量缺陷和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1、工程质量缺陷(以下简称质量缺陷),是指乙方施工 完成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或 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工程在约定的保修期内正常使用 过程中损坏。2、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以下简称保修责任),是指 乙方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应承担的责任。保修责任包括乙方 须对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以及对由此造成甲方的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 陷的,而甲方替代乙方承担维修责任所支付的全部费用,以及 甲方为此向乙方索赔损失所支付的全部费用。4、间接损失是指因乙方的施工行为造成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甲方遭受的其他损失,以及甲方向第三方(包括但不 限于业主、产权单位、使用人、管理人等,下同)承担赔偿责 任或违约责任所造成损失或支付的全部费用。5、乙方保修责任的具体内容如下:(1)乙方在保修期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的维修,并自 行承担维修费用;(2)乙方在保修期内拒绝承担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的责任,或甲方无法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约定的方式 及时通知乙方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维修的,或乙方经过一次维 修未能修复的,而由甲方直接或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修所支付的 全部维修费用,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3)乙方或甲方对工程质量缺点进行修理造成甲方或第 三方已经装修的房屋需要进行装修规复的费用和房屋装修规复 进程所发生的其他公道费用由乙方承担,该费用甲方有权在工 程质量保修金中予以扣除;(4)因工程质量缺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和第三方以工 程质量缺点为由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或承担其他法律责 任的,则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甲 方实际支出的违约金、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 定费等费用;(5)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且乙方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 金又不足以支付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的,甲方为实现索赔权利 而起诉至人民法院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材料费、鉴定费等 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如乙方将工程部分内容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 分包工程的工程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保修责任。6、根据本协议不属于乙方保修的分项工程,乙方应配合 维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第二条、保修范围乙方应当在该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对工程承担质量保修 责任。第三条、质量保修期双方约定本工程的保修期以合同项下工程通过甲方验收合 格,且双方在工程移交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质保期满 时以附件工程类合同质保期回访会签单签批完毕后截止, 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1)基础设施工程、地基基础工 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其他 土建工程为两年,装饰装修工程两年,市政和绿化工程两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音乐喷泉等设备安装工程为两 年。(3)防水工程为五年。】第四条、保修责任的履行1、乙方未能按照甲方或所属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公司、 运营管理单位发出的维修通知书、开工通知单(以下均统称 “甲方通知”)确定的时间及时进场维修,或明确表示不愿维修 的,或明确表示无力维修的,或未能在甲方通知确定的合理期 限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维修完毕的,或经过一次维修未能修复 的,或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单位等第三方权益人对维修人 员的维修行为进行投诉的,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或委托第三方代 为维修并自行审定维修费用,所有维修费用及甲方加收的管理 费(维修费用的15%)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可以自向乙方支付 的任何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的全部保修责任仍需承担。2、因工程存在质量缺陷,影响正常使用的,乙方承诺无 条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可以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 项中扣除上述费用。3、保修期内,乙方完成每次的修理工作后,应负责将施 工现场清理干净,及时通知甲方或所属工程管理部、物业管理 公司、运营管理单位,并获得修理工程验收单。否则,甲方有 权按照本次修理费用的15%向乙方加收管理费。4、如需涉及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地基基础和 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缺点进行修理的,应由甲方或原设计单位 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确定修理方案后,乙方才能 进行修理。否则,乙方应当对其擅自进行的修理行动承担全部 后果。5、保修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保修 期内的全部保修记录,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行保修责任的情况 审核确定应予返还的保修金的金额。6、在保修期内,乙方每年集中巡访次数不少于一次,且 必需在竣工后六个月内,保修期结束前三个月内组织集中巡访 一次,每次巡访需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报告甲方工程管理部 审核。如果没有巡访记录,或未经甲方工程管理部审核的,甲 方不予返还保修金。第五条、维修管理制度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缺点在保修期内得到及时有用的处理, 双方同意制定并执行下列保修管理制度。1、修理通知的方式:甲方按照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的规定,将保修事宜直接通知乙方指定的负责人,通知的次数 限于2次,通知方式为电话或书面信函,如果甲方无法及时通 知到乙方,则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执行。2、修理人员进场工夫:乙方接到修理通知后,应按下列工夫规定派出修理人员进场修理:常规性工程质量题目,修理 人员必需在24小时内进场修理;紧急抢修,包括但不限于渗 漏水(管道、阀门、接口、水龙头)、管道爆管、梗塞冒水、门 窗卡死无法开关、电器线路泄电、短路、打火、跳闸、突然停 水停电(设备设施无法正常运行造成)、电梯停运、智能化安 防设施无法正常运行、大概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大众设施等, 修理人员必需在4小时内赶到现场修理。如果乙方不能及时进 场修理,则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执行。3、维修:乙方接到维修通知后,及时组织维修人员制定 维修方案;维修方案应得到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监理单位认可; 在甲方通知确定或双方约定的开工时间和合理工期内组织施工, 并保证维修工作通过验收。4、乙方必须本着彻底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则,认真负 责地从事每项保修任务。一般常规性工程质量问题,乙方保证 一次性彻底解决,特殊情况(例如一时无法查清问题根源的墙 面裂缝或渗漏水等)的工程质量问题,在经甲方同意后最多不 超过二次保修。乙方保证同一部位重复出现同样的质量问题不 超过二次。如果乙方的维修工作不能按上述要求通过验收,则 按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执行。5、乙方完成每次工程维修工作后必须请甲方工程管理部、 物业管理公司或运营管理单位验收并签字确认。没有验收签字 则视为未履行保修职责。该验收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对工程质量 问题进行维修的证明,不视为对乙方任何质量责任的豁免。6、乙方未严格履行上述各项职责,造成的所有后果和所 发生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经监理单位或物业管理 公司、运营管理单位签证后,该损失金额将直接从乙方的工程 款或保修金中优先扣除,甲方无需就此另行取得乙方确认。第六条、现场维修人员管理为高效、文明的开展维修服务工作,规范维修人员的行为, 特制定如下现场维修人员管理制度。如维修人员违反该制度, 乙方承诺甲方工作人员有权直接现场开具处罚通知单,罚 款金额均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直接扣除。1、修理人员须衣着整齐,出入物业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并 佩戴出入证。修理人员分开修理现场时,必需将施工现场 清理干净,不得有任何遗留物。必需封闭门、窗、水、电、气 开关。如果违反,每次每项罚款50元。2、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前,事先应征得甲方、物业管理公 司或运营管理单位同意方可进入,不得擅自入内。不得随意进 入非施工作业区域。如果违反,每次每项罚款50元。3、修理人员不得高声喧哗、哼小调、开过激玩笑、翻看 书报杂志、电视;不得乱扔纸屑和修理垃圾、随地吐痰;不得在修理期间吃快餐盒饭或无故逗留;不得吸烟;不得擅自使用任何物品。如果违反,每次每项罚款50元。4、维修人员不得与工作人员或自己的同事发生争吵,不 得使用不文明的语言。由此引起投诉的,每人每次罚款 50 元。5、如维修人员从甲方或物业管理公司、运营管理单位领 用钥匙的,钥匙的领用、管理及归还必须遵守相关单位的规定。 如果违反,每次罚款 50元。如造成钥匙丢失、损坏等引起 的锁匙更换的全部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修理完毕后,须将修理物品、工具、杂物、垃圾 等一并清理干净,严禁使用其他与修理无关的统统设施。如果 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每次罚款 100元至500元。7、修理人员在修理进程中,必需作好施工功课点周边的 成品保护。如果造成设备设施、装修、家具等损坏的,由乙方 赔偿。8、甲方工作人员发现维修人员存在违反规定的行为,有 权要求立即改正,对拒不服从管理的维修人员可以立即驱逐出 场,并罚款500元。9、修理人员不得收取业主给付的财物,若有违反,按所收取财物价值的2倍予以罚款,并责令退还财物。修理人员主 动索要财物或报酬的,按索要价值的3倍予以罚款,并责令退 还财物。10、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召集召开有关修理工作会议, 乙方在得到通知后应准时参加。迟到一次罚款 50元,缺席 一次罚款100元。11、甲方工作人员现场开出的处罚通知单,如维修人 员拒绝签收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应付款项中扣除。12、修理人员呈现的其他违反管理规定的行动,甲方有权 责令其整改并酌情给予50-500元的罚款。第七条其它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作为该合同附 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2、本协议未提及之其他统统事宜,以该合同为准。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附件二:工程类合同质保期回访会签单(以下无约定)甲方(盖印):乙方(盖印):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曰附件一: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有限公司:本公司于年月日与贵公司签订(以下简称“该合同”)。 按照该合同的约定,我公司已完成施工任务,且与贵公司办理 工程移交手续。现依据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的规定,就我公 司应当承担的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的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 诺:1、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范围以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为准;2、保修责任的内容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第一条的 约定执行;3、保修期内,严格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第四条约 定的程序、方式履行保修责任;4、如果未能如约全面履行保修责任的,依据工程质量 保修协议第五合同定的方式接受违约处罚;5、为便于履行保修责任,我公司确认以下通知方式:(1) 我公司指派的保修事宜负责人为:(2) 联系电话及传真:(3) 通讯地址及邮编: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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