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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护线员管理规定1. 目的 为了提高护线员的护线能力,加强护线员的管理,为开展特殊或状态巡视提供重要的辅 助巡视,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护线员的管理。3. 组织机构5. 管理规定5.1 护线员管理5.1.1 护线员选择条件:5.1.1.1 有一定文化水平,思想作风较好,责任心强;5.1.1.2 通讯联系方便;5.1.1.3 家庭所在地靠近线路;5.1.1.4 不外出打长工的岁数不超过65 周岁的男性劳动力。5.1.2 护线员的上岗条件:5.1.2.1 身体健康,无妨碍线路巡视工作的病症;5.1.2.2 经输电所进行安全知识和线路巡视技能培训并考试合格5.1.2.3 签订护线劳务承包协议。5.1.3 护线员的工作职责:5.1.3.1 认真学习有关护线常识及规程制度;5.1.3.2 经常向沿线群众宣传护线知识,组织群众参加护线工作;5.1.3.3 群众护线员根据协议对所承担的杆塔范围每月至少进行1 次巡视(正常 2 次),检 查杆塔的拉线设备,铁塔部件和连接螺栓,基础和接地装置是否完好,各部件连接是否可靠。 观察线路电气部分有无异常。观察线路沿线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异常情况,对破坏输电线 路的人和事应立即制止。发现设备丢失、损坏或异常,严重情况应及时打 报告输电所, 并协助调查处理;5.1.3.4 巡视时若发现接地线外露应及时回埋,接地螺栓被盗应及时补加;发现排水沟堵塞 需及时清理。如条件允许,对影响线路安全运行的树木应及时清理砍除;5.1.3.5 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云南省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各级政府 关于保护高压输电线路的有关规定。巡查高压输电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 面的保护区范围内(500kV线路:20米、220kV线路:15米、110kV线路:10米)是否有违 章建房、违章种树和其他违章行为。对在线路附近开山、采石、放炮,对危及高压输电线路 安全运行的各种施工,一经发现应立即制止,并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5.1.3.6 协助对线路进行维护。5.1.4 护线员的工作要求5.1.4.1 护线员如在护线过程中发现以下事项所列的情况,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输电所:a)人和物体靠近线路导线(500kV线路:5米,220kV及以下线路:3米)以内的最小安全范围,触摸架空地线;b)高压输电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的保护区范围内违章建房、违章种树和其他违章行为;c)在高压输电线路周围500米的水平距离范围内进行爆破作业;d)在杆塔及拉线周围10米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和倾倒酸、碱、及其它 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e)树木与高压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小于:110kV线路4米,220kV线路4.5米,500kV 线路 7 米;f)线路保护区范围内房屋与500kV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9.0米,水平距离小于& 5米;房屋与 220kV 线路导线的垂直距离小于 6.0 米,水平距离小于 5.0 米;g)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施工或其他作业。向线路设施进行射击、抛掷物体、堆物、挂物、拴牲畜等行为;h)非电力生产人员攀登杆塔。5.1.4.2 护线员在护线过程中若发现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云南省电 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和严重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必须制止并报告输电所。5.1.4.3 护线员在护线过程中若发现高压输电线路导、地线断股或断线;塔材大面积被盗; 杆塔因塌方被泥土大量堆压有可能发生倒杆等危急情况需立即报告输电所。如发生线路断 线,护线员必须防止行人靠近断线地点8米以内范围。5.1.4.4 护线员在护线过程中若发现少量的杆塔部件被盗,杆塔部件损坏或异常但不会造成 线路事故的由护线员自行记录,巡视完后 汇报给输电所。5.1.5.护线员的安全责任5.1.5.1 护线员发现线路缺陷须及时准确汇报;5.1.5.2 护线员在护线过程中应注意自身巡线安全,线路巡视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摔伤、扭伤及蛇咬及交通事故等由护线员负责,输电所不承担任何责任;5.1.5.3 护线员不得攀登杆塔,否则一切后果自负;5.1.5.4 护线员巡线过程中严禁用火,无论任何原因引发的火灾都由护线员负责。5.1.5.5 护线员开展护线工作期间,应注意环境保护,尽量利用原有的小路行走,注意避让 植物、花草、灌木或树木,严禁随意丢弃、焚烧各类废弃物及垃圾,严禁大面积破坏森林植 被。5.1.6 护线员工器具的管理护线员的工器具由输电所配备,护线员向输电所借用,护线员离开护线岗位时归还,不 归还从护线报酬中扣除。若有遗失,根据使用期限按比例给予赔偿。5.1.7 发现下列情况,输电所可以终止与护线员的工作协议:5.1.7.1 工作不认真,多次发现巡视不到位者;5.1.7.2 个人身体原因,不能从事线路巡视工作者;5.1.7.3 经多次培训,技术业务水平达不到工作要求者;5.1.7.4 输电所对护线员年终考核不合格者;5.1.7.5 因出外打工等其它原因,连续2 月未进行巡视工作者;5.1.7.6 其它输电所认为有必要解除工作协议的情况。5.1.8.对护线员的考核5.1.8.1 护线员在当月的巡视过程中,按要求在每基杆塔的塔腿上写一个到位标志,若发现 杆塔腿上未写出有到位标志视为护线员巡视不到位,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甚至全部工资。对情 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解除护线协议;5.1.8.2 护线员未及时发现缺陷或发现缺陷未及时汇报,将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甚 至全部工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解除护线协议;5.1.8.3 对巡视质量、缺陷汇报记录是否准确进行考核,按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当月部分甚至 全部工资。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解除护线协议。5.1.8.4 输电所每年定期按照输电所护线员年度考核表对全体护线员进行一次考评,对不合 格者应解除护线协议。对优秀的护线员评“优秀护线员”称号,并颁发证书。5.1. 8.5优秀护线员的评价标准:巡视到位率达到90%以上,缺陷消除率100%。缺陷 发现率90%以上。巡视汇报100%。5.1.9护线员的奖励 5.1.9.1护线员在对所辖线路的管理(巡视)过程中,发现一般缺陷并汇报输电所,每次奖 励50元,发现重大缺陷并汇报输电所,每次奖励100元,发现紧急缺陷并汇报输电所,每 次奖励100200元。输电所人员根据汇报缺陷到现场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现场进行奖 励。5.1.9.2护线员根据季节特性对线路的管理(巡视)过程中,必须了解所辖线路周边情况, 雨季发现杆塔附近有滑坡及塌方现象,且威胁到线路的安全稳定运行,每次奖励200元。旱 季发现线路周边发生山火,且山火对所辖线路安全运行有影响,每次奖励200元。护线员在 发现上述隐患后必须立即报告输电所,输电所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现场进行 奖励。如不属实,也将给予其他形式奖励。5.1.9.3 护线员在所辖线路周边村寨积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宣传的或积极配合输电所人员 做好电力宣传工作的,并得到良好效果,经输电所核实确认后,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500 元,半年或年底分别发放。线路保护区内严禁建盖房屋、栽种高杆速生植物、在线路保护区 内进行爆破作业,如发现上述情况,必须进行阻止,并立即汇报输电所,输电所人员到现场 进行核实处理,如情况属实,待处理完,现场进行奖励50100元,如能自行处理,且无后 续问题,输电所将根据处理情况,给予相应经济补助。5.1.9.4 输电所实行每月对护线员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分为:“优、良、中、差、较 差”五个等级,在每年年底对认真护线并有显著成绩者,根据贡献大小发给奖金:优 800 元,良600元,中400元,差200元,较差0元。(评估标准:优:每月2次巡视到位率, 汇报率,缺陷发现率,缺陷消除率均达到100;良:每月2 次巡视到位率,汇报率,缺陷发现率,缺陷消除率均达到80%以上100%以下;中:每月2次巡视到位率,汇报率,缺 陷发现率,缺陷消除率均达到60%以上80%以下;差:每月2次巡视到位率,汇报率, 缺陷发现率,缺陷消除率均达到40%以上60%以下;较差:每月 2次巡视到位率,汇报 率,缺陷发现率,缺陷消除率在40%以下)。5.1.9.5 每年根据护线员的通话时间给予相应的 费补助。5.1.9.6护线员在年度被评为优秀护线员称号的,根据情况,每基工资上调20%-30%。5.2 培训专责管理5.2.1 根据输电所护线员培训教材,结合输电所实际情况,在每年01 月 05 日前编制输电所 护线员培训教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更新。5.2.2培训专责在每月 30日(2月份28日)前作出下月培训计划,根据培训计划,组织开 展护线员培训工作。5.2.3 培训专责在每季度根据季节性的特点,不限时、不限次、多方式的进行培训,或在巡 视时安排人员带上群众护线员一起进行巡视并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必须认真对护线员进行培 训,讲解巡视的工作重点。重点的对护线员进行安全、技术、巡视要求及重点巡视监控区段 进行培训。5.2.4培训专责在每月 28-30日(如本月有28天,时间提前2天),向安全员提交护线员培 训总结,安全员在季度上进行汇总后把培训的情况向输电所站长进行汇报。5.2.5 对护线员的培训必须取得实效,培训专责对护线员的培训质量、效果负责,输电所正、 副站长、安全员对护线员培训质量、效果进行检查。5.3 线路专责管理5.3.1 群众护线员的日常管理由分管线路的线路专责进行管理,同时输电所在进行正常巡 视、特殊巡视时,线路专责根据输电所的“日常缺陷表”内群众护线员能消除的缺陷统计在 “护线员消缺记录表”内并通知护线员进行消缺,在下次巡视时对消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并签字确认。安全员每月做出检查。5.3.2 根据每月不同的巡视到位标识,线路专责必须每月在月头及月中,以 的方式(如 打不通,必须想办法通知到位)通知护线员本次巡视要打的标识,提出巡视的重点及注意事 项。并在护线员通话记录上显示出,安全员每月做出检查。5.3.3 群众护线员每次在巡视结束后,以 的形势,对自身所管辖线路的情况作汇报,输 电所人员接到群众护线员的 时必须作好“护线员通话记录”,并对群众护线员汇报巡视过 程中发现的缺陷作认真分析,同时对缺陷进行认真判定,并做出处理意见,如判定缺陷属于 严重缺陷和紧急缺陷时,必须通知输电所正、副站长。5.3.4 根据“护线员通话记录”内容所填写的处理意见,处理结束后,负责人或处理人员填 写相应的处理情况。5.3.5 群众护线员对所辖线路内的外力隐患不能及时汇报,给处理带来难度,需要业主出面 处理的,线路专责必须书面作出解释。5.3.6 输电所线路专责必须不定时对群众护线员巡视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群众护 线员当月对线路巡视完毕后没有对巡视的情况进行汇报的,线路专责必须打 进行询问, 问清楚情况后,通知群众护线员以后必须认真对巡视情况向输电所汇报。5.3.7 如发生强降雨及自然灾害,线路工作负责人通过当面或 将重点监控的内容告知护 线员要求加强巡视。特别是根据季节性特点如:易发生山火区、速生林、外力破坏(隐患)、 洪水冲刷、滑坡沉陷等等区域。对个别塔位存在的缺陷或隐患也应重点监控,在每次监控(巡 视)结束后,必须以 的形势进行汇报,如护线员未进行汇报,线路专责必须进行落实。5.3.8 在每天巡视结束开小结会时,根据巡视人员所提出的需要护线员进行监控的区段,线 路专责必须进行落实,如必须进行监控,必须在巡视重点监控记录表上有相关的记录, 如不需进行监控,必须在巡线过程记录表上说明。5.3.9线路专责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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