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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 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2021年,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市级相关部门、产矿镇政府分工负责,非煤矿山企业密切配合,上下联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因地震导致山体不稳定等不利因素,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和企业的主体责任意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有了明显好转。连续两年实现全年无非煤矿山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发生的奋斗目标。一、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总结(一)紧紧围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开展工作2021年的安全生产工作,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及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保证灾后重建工作原材料的供应为主导,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为重点,加大对各非煤矿山的宣传教育、检查督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积极运用多种方式为企业服务,以彭工发202165号文件制定了2021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整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加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为了使“安全生产落实年活动的落实,年初制定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开展了“百安活动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年共下发各类文件20余种,1500余份,检查矿山230余矿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制定了目标考核办法,与全市非煤矿山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使全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得到了层层落实,层层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良好局面,经矿山企业自查、各镇考评,工业局、安监局、国土局联合审核,今年全市非煤矿山平均目标考核分均在96分以上,圆满完成了目标任务。(二)加强隐患排查,狠抓治理整顿工作1、狠抓春节后非煤矿山的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按照非煤矿山专项整治验收标准和“百安活动”的开展,并结合我市非煤矿山的实际,工业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彭工发20219号)文件对节后的复工复产制定了验收标准,在各矿山企业自查、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由矿山申请各镇逐矿进行检查,给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发出了复工复产通知书,对不符合验收标准的责令停产整顿,直到拿出整治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整改,使全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逐步走入了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2、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根据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彭府办发20215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实际,工业局、安监局及时召开了会议,制定方案以(彭工发2021127号)和(彭工发2021146号)文件着力排查露天矿是否按照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防洪和排水设施配备及防止泥石流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进行了安全生产隐患的治理,并拟定了12家矿山完成2021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创建工作,9家企业粉尘治理,并对彭州市桂花镇阁蒙页岩矿、彭州市光达养殖采矿场、彭州市姜家山粘土矿、彭州市工投公司鹿坪采点、通济镇全鑫页岩矿实施了关闭。使我市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今年,我们共检查矿山230矿次,下达整顿指令及复查意见书90余份,其中省安监局2份,成都市安监局4份,对个别现场管理差、没有整改行动的企业,给予了批评,今年隐患整改率达到94%。(三)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教育培训为了强化安全管理,时刻敲响安全警钟,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每月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工作例会,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组织了一次全市非煤矿山矿长、安全员安全管理和技术知识的培训,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等知识的考评,合格率达到了90,使我市非煤矿山企业管理人员的总体素质得到提高。二、2021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安排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保安全促生产、保生产促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 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措施基础的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二)工作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非煤矿山和以“治乱、治散、治差”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现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根本好转。(三)主要任务: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配备有资质的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关闭取缔一部份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有关矿种和安全生产极差的矿山。(四)工作措施及要求1、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达标工作为推动我市非煤矿山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建立起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机制,继续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力争在2021年全部矿山实现达标。以达标作为主导,促进矿山企业的责任感、紧迫感,遏制事故的发生,促使各矿山企业逐步建立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员参与,实现对矿山各个环节的风险辨识,最大限度地消除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有效降低事故,实现安全生产。2、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近年来,我市的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还很差,机械化程度低,安全投入不足,现场还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特别是石灰石矿山在形成台阶式开采的问题上还很突出。为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面对现状,警钟长鸣,严防事故反弹,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检查制度,明确每月检查次数,每天必须有矿山管理人员带班作业.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每天矿级管理人员必须带队进行全矿安全排查、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确定安全后才能按班作业,同时作好记录。3、加强劳动组织和安全培训管理加强作业现场劳动组织管理,建立和完善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严格执行作业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严肃查处“三违”现象,奖惩分明,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严格落实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新录用的地下矿山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72学时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满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新录用的露天矿山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不少于40学时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矿山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4、加强应急管理和事故处理矿山应制定应急预案,确定事故紧急状态下的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立救援队伍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企业负责人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规定,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积极组织抢险,不得迟报、误报、瞒报、漏报和事故后逃匿支持和配合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并作好防洪工作。各产矿镇政府、非煤矿山企业要根据安排意见,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制定出切实、具体、可行的2021年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各项任务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武威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调研报告(初审稿)2021年5月20日为进一步摸清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现状,找准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制定对策,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4月29日5月6日,市安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凉州区西营三沟硅石矿、民勤县明大矿业公司野芨里铁矿、天祝县天成石灰石采场、古浪峡水泥公司石灰石车间等16户企业和三县一区安监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研,召开县区安监、公安、国土、工商、水利等部门和86户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4次,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查看、座谈交流、问卷调查、搜集整理相关信息等方式对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截至4月底,全市共有非煤矿山企业205家,在建尾矿库1处.全市非煤矿山设计年生产能力总计约270万吨,全部为年产50万吨以下的小型非煤矿山。其中:按开采方式分:露天非煤矿山193户、井工开采非煤矿山12户。按县区分:凉州区104户、民勤县20户、天祝县42户、古浪县39户。按开采矿种分:砖瓦粘土136户,砂石37户,石膏7户,石灰石5户,铁矿4户,硅石4户,萤石2户,石英石2户,金矿、铜矿、铅锌矿、锰铁矿、稀土矿、芒硝、重晶石、石材各1户。尾矿库1处,探矿工程5处,施工单位2户。205户非煤矿山中,全部都采用人工开采,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水平十分低下。全市非煤矿山现有从业人员5394人,大多数为农民工和本地区的家庭妇女。2003年以来,随着对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安全监管检查、专项整治、安全许可、打非治违等一系列措施,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稳步推进,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03年至2021年,全市非煤矿山共发生死亡事故9起,死亡9人,受伤2人,全部为一般事故.2003年至今,全市非煤矿山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2021至今,未发生非煤矿山人员伤亡事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二、近年来非煤矿事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全市的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任重道远。从事故总体上看(见表一),全市非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不稳定性特征较为明显。20032021年,全市共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9起,死亡9人,全部为一般事故。 其中,凉州区4起,天祝县5起。事故集中在2004至2021年。2003 2021年,全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下降趋势.2003-2021年全市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统计表(表一)年度事故起数事故企业、时间、类别死亡人数单起事故合计20034天祝县朵什利民采石厂“7。23”放炮事故14天祝县石膏公司火烧城矿“8.19”物体打击事故1天祝县胜利城石膏公司鲁家沟采场玉通石膏公司“9.06”片帮事故1天祝县玉通石膏公司疙瘩山矿区“11.30边坡坍塌事故120041天祝县八一石膏矿“2.11”物体打击事故111凉州区金塔乡何湾砂石料厂“4。28”物体打击事故1120051凉州区柏树乡桥儿砂石料厂“6。26坠落事故11200600020071凉州区谢河镇庙山宏达砖厂“7.02坍塌事故,1人死亡,2人受伤1120211凉州区杂木寺水电站引水隧洞施工“6.22”冒板事故112021000020210000合计999从事故发生的时间看(见表二),基本表现为:二、三季度为非煤矿山事故高发期; 夏季为事故多发期,秋、冬季停工等季节变换时节为事故易发期;下半年的事故多于上半年;从月份来看,1月、12月为事故低发期,6、7月为事故高峰期。全市非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间情况统计表(表二)时间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绝对数比重绝对数比重分季度一季度111。1111。1二季度333。3333.3三季度444。44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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