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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北京首建瑞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操作文件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细则 SJRK-JCZ-003-2014编制人: 王宝芝 审批人: 北京首建瑞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体系操作文件钢结构工程质量控制细则 SJRK-JCZ-003-2014目 录 1 监理依据 2 钢结构工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3 工程物资质量控制 4 实施过程质量控制 5 钢结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6 附则1 监理依据1.1 钢结构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及所采用的标准图;1.2 钢结构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1.3 钢结构工程施工应遵守的国家和地方性现行规范、标准:1.3.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1.3.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1.3.3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1.3.4 紧固件机械性能(GBT3098.12000);1.3.5 建筑构件防火濆涂材料性能试验方法(GB/T 9978.1-2008)1.3.6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JGJ82-2011);1.3.7 钢结构防火涂料应用技术规程(CECS24:90);1.3.8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CECS200-2006);1.3.9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50328-2001);1.3.10 国家及地方其它现行规范、规程、标准、规定。以上依据以现行规范、规程、标准为准。2 钢结构工程实施前的准备工作2.1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指定钢结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负责钢结构工程的监理工作。2.2 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图纸、规范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监理工作的方法、程序、质量控制点、安全控制点。2.3 检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量控制及检验制度的落实情况等,确认能够满足钢结构工程施工要求。2.4 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吊装信号工、吊装司机、司索工和安全控制及电气防护措施是否合格、到位。检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吊装索具安全、场地及场地空间安全和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等,确认能够满足钢结构工程安全施工要求。2.5 核查承包单位的钢结构加工安装资质情况,如果钢结构工程由分包队伍实施,应要求总承包单位报审分包资质文件。钢结构承包单位的资质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符合JGJ81关于焊接及安装单位和人员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其它相关规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焊接及安装单位和人员资质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等内容,并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做出审查结论。有条件时,可以对承包单位进行考察,并提出考察报告。2.6 项目监理部要求承包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方案并进行审查。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资源配置、原材料使用、施工工艺、质量保证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的技术方案应由其上级公司按照规范程序审批,并盖章。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技术文件内容与工程特点及法规、规范和审批程序的符合性,并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工程师工作并做出审批结论。2.7 以下情况时,应要求承包单位对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200m及以上高度的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2.8 应对拟采用的试验室及见证试验室(可以相同)进行考察,以确认试验室资质符合相关要求,并应就试件送试及试验结果查询方式等情况,与试验室负责人员做好沟通。总承包单位应向监理部报审试验室资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试验室的资质、能力及报审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理工程师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工作并做出审查结论。2.9 应要求施工单位报审焊工证件,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焊工必须在其考试合格的项目及已获认可范围内施焊。2.10 项目监理部组织编制钢结构工程监理细则、钢结构吊装旁站方案,并就相关要求向承包单位进行监理交底。2.11 钢结构工程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应配备卷尺、游标卡尺、焊缝检查尺、10倍放大镜等检查工具,并应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具。3 工程物资质量控制3.1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钢结构物资采购、加工与进场计划,并做好相应的验收准备及时间安排。3.2 凡涉及质量、安全及使用功能的钢材及成品,均应按照国家规范GB50205的要求进行复试,并经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送检。3.3 对钢结构工程中采用的焊接材料、连接材料、零部件、涂装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规范GB50205要求进行检查、复试及验收。4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4.1 驻厂监造(根据委托监理合同):4.1.1根据合同,项目监理部指派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加工厂,对钢结构构件加工过程进行质量、进度控制。定期编制临行报告。4.1.2 原材料、焊接材料及涂装材料的检验,核查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验报告,对于应该进行见证检测的钢材,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形成见证记录。确认加工所使用的钢材是否为经过检验的钢材、所使用的钢材与设计要求的符合性。4.1.3 检查加工厂质量体系运行情况,检查焊工考试合格证书,应在证书中已认可的范围内施焊。4.1.4 确认构件加工采用的图纸、深化图纸,应经过设计确认。加工图应符合施工图要求。4.1.5 监督构件加工过程必须按照经审批的加工方案执行,构件尺寸及焊缝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1.6 对有探伤要求的焊缝,按规定比例进行探伤检验见证。4.1.7 出厂前的验收:完成校正及缺陷处理、底漆(按工艺需要),核对构件编号、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均已符合要求之后,方可同意出厂。4.2钢结构焊接质量要求4.2.1 钢结构的焊接质量控制,包括钢构件制作和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4.2.2 焊接工艺评定:按照GB50205及JGJ81规定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时,应根据设计选用的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热处理制度、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处理措施等进行工艺评定。如不属于应进行工艺评定范围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先前的与准备实施的焊接工程相一致条件下的工艺评定报告。4.2.3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焊接工艺技术文件或技术交底,应符合工艺评定。4.2.4 按JGJ81的规定要求应进行烘焙或烘干的焊条、焊丝、焊剂、电渣焊熔嘴、栓钉瓷环等,应检查其烘焙记录。4.2.5 焊接作业环境应符合JGJ81规定,当超出规定、但必须进行焊接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搭设防护棚并制定焊接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实施。4.2.6 栓钉焊的施焊环境温度低于0时,打弯试验的数量应增加1%;当焊钉采用手工电弧焊和气体保护电弧焊焊接时,其预热温度应符合相应的工艺要求。4.2.7 钢材、焊接材料、焊接方法应相互匹配。4.2.8 焊接预热、焊后热处理、缺陷返修,应符合JGJ81规定。4.2.9 现场焊接质量检查:监理工程师应对焊缝进行外观检查,需进行探伤检测的焊缝应检查探伤记录。4.2.9.1 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检查方案,检查方案应包括:检验批的划分、抽样检查的抽样方法、检查项目、检查方法、检查时机及相应的验收标准等内容。4.2.9.2 所有焊缝应冷却到环境温度后进行外观检查,、类钢材的焊缝,应以焊接完成24h之后的检查结果作为验收依据,类钢材应以焊接完成48h之后的检查结果作为验收依据。4.2.9.3 外观检查一般用目测,裂纹的检查应辅以5倍放大镜并在合适的光照条件下进行,必要时可采用磁粉探伤或渗透探伤,尺寸的测量应用量具、卡规。4.2.9.4 焊缝外观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级焊缝不得存在未焊满、根部收缩、咬边和接头不良等缺陷,一级焊缝和二级焊缝不得存在表面气孔、夹渣、裂纹和电弧擦伤等缺陷;二级、三级焊缝的外观允许偏差、焊缝焊脚尺寸、焊缝余高及错边,应满足JGJ81规定;4.2.9.5栓钉焊焊后应进行打弯检查,合格标准:当焊钉打弯至30时,焊缝和热影响区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检查数量应不小于焊钉总数的1%;4.2.9.6 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设计要求全焊透的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级焊缝应进行100%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国家现行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级、及级以上; 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应不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国家现行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及质量分级法(GB11345)B级检验的级、及级以上; 全焊透的三级焊缝可不进行无损检测。4.2.9.7 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表面检测: 外观检查发现裂纹时,应对该批中同类焊缝进行100%的表面检测; 外观检查怀疑有裂纹时,应对怀疑的部位进行表面探伤; 设计图纸规定进行表面探伤时。4.3 钢构件加工质量控制4.3.1 钢结构构件进场后,监理工程师应对构件进行外观检查。4.3.1.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4.3.1.2 螺栓球表面不应有裂纹、褶皱、过烧;焊接球对接焊缝表面应打磨平整。4.3.1.3 矫正后的钢材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面或损伤,划痕深度不得大于0.5mm,且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的1/2。4.3.1.4 钢构件外观尺寸允许误差符合GB50205规定。4.3.2 对构件的矫正和成型,应检查制作工艺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记录应记录环境温度、加热温度、冷却方式等内容,并应符合要求。4.4 单层钢结构安装质量要求4.4.1 钢结构安装检验批应在构件及材料进场验收和焊接验收、紧固件连接、制作等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验收。4.4.2 浇筑混凝土基础前,应对预埋地脚螺栓位置及固定措施进行验收,作为隐蔽验收内容,固定措施应能保证在混凝土振捣时不发生移位。4.4.3 基础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应对预埋地脚螺栓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碰撞变形和锈蚀。4.4.4 安装的测量校正、高强螺栓的安装、负温度下施工及焊接工艺等,应在安装前进行工艺试验或评定,并应在此基础上制定相应的施工工艺或方案,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审上述文件。4.4.5 安装偏差的检测,应在结构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并连接固定后进行。4.4.6 吊装及安装时,应指派监理旁站人员进行旁站监督,除监督吊装安全制度与措施的落实情况之外,还必须注意检查屋面、楼面、平台等的施工荷载,施工荷载和冰雪荷载等严禁超过梁、桁架、楼面板、屋面板、平台铺板等的承载能力。4.4.7 在形成空间刚度单元后,应及时按照设计要求,对柱底板和基础顶面的空隙进行细石混凝土、灌浆料等二次浇灌。4.4.8吊车梁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梁其受接翼缘、吊车桁架或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桁架其受拉弦杆上,不得焊接悬挂物和卡具等。4.4.9 基础与支承面验收4.4.9.1 建筑物的定位辅线、基础轴线和标高、地脚螺栓的规格及其紧固,应符合设计要求。4.4.9.2 基础顶面直接作为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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