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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系学生会成员违纪处罚条例为了维护学生会秩序,严肃学生会的纪律,加强学生干部的管理,树立良好的学生干部形象,使之更好的体现为“同学服务、为老师分忧”的宗旨,加大对学生会系统的工作力度,特制定学生干部管理处罚条例。一、关于例会签到的相关问题1、学生会成员须在会议开始前进行签到,不得迟到或者缺勤。2、个人累积两次未签到或五次迟到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个人累积三次或部门共累计五次未签到取消本部门全体成员及部门分管主席年终评优评先资格。3、部门全体成员累计十次迟到取消该部门全体成员及部门分管主席年终评优评先资格。4、任何学生会成员不得请人代签,或代人签到。发现后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同视为缺勤。个人代签或被代签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或部门代签累计八次(含八次)以上者取消该部门全体成员及部门分管主席年终评优评先资格。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者,须提前向部长说明原由后领取请假条,部长或分管主席批准签字后将请假条在会议开始前交到办公室负责人处,签到结束后再交请假条视为未到。6、无故缺勤者,下次例会时通报批评并记入学生会工作档案。7、会议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如发现有无故早退者以缺勤处理。8、例会签到情况每两个月公示一次。二、关于活动签到的相关问题1、活动开始前参加活动的成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并统一进行签到,不得代签。2、个人未签到取消个人在本次活动的通报表扬。个人累积三次以上(含三次)未签到取消本部门及部门分管主席本学期参加活动的全部通报表扬。3、活动如果需要签退时,活动结束后请参加活动的成员到办公室负责人处签到,如有未签者按活动未到处理。4、活动开始前请各部门将各部门参加活动的成员名单交到办公室负责人处。三、关于办公室值班相关问题1.学生会全体干事均有义务按规定值班,值班实行轮流制。2.所有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来。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提前与本部其他人员协调找人代班,代班者在办公室成员检查时说明原因,若无法协调,就需要向办公室负责人员请假。 3.值班时如有工作要做,所有人员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4、在值班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累计次数达到三次,取消本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累计次数超过五次,视为主动退出学生会。5、值班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且请假累计次数达到三次及以上者,取消本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6、无故未到者,累计次数达到两次,取消本人年终评优资格;累计次数超过三次,视为主动退出学生会,且取消本部门全体成员及部门分管主席的年终评优评先资格。7、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需提前与本部其他人员协调找人代班,代班者在办公室成员检查时说明原因。四、关于学生会其他方面的问题1、学生会各部干事如有工作不积极、不文明等不利于学生会工作开展或破坏自动化系形象者,各部部长及副部长有权力上报给主席团强制性令其退出学生会。2、各部部长及各部门的分管主席对各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3 、学生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凡有违纪者将视其情况而定予以通报批评、警告、取消个人年终评优评选机会或强制性令其退出学生会等处分。对于自动化系学生会成员被通报问题:若自动化系学生会干事未严格要求自己,被系学生会通报,本人必须写出一份书面反省,在一周内上交给本部门的部长。将其思想认识觉悟写明,对所犯错误的认识,心理历程做出自我分析,并做出日后的自律保证,以及对自己如何改变写出详细的说明!若自动化系学生会干事未严格要求自己,被校学生会通报如自动化系学生会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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