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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违法排污工厂行动工作策略篇 整顿违法排污工厂行动工作策略第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39号),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利益,年6月至1月,在全市范围内继续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契机,以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为主线,以加强环境执法为手段,以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切实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一)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和隐患 1、要在年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检查基础上,对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取缔一级保护区内的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所有违规的码头、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严格控制网箱养殖活动。 2、要在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环境污染危险源,对饮用水源构成重大污染事故隐患的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是抚河、崇仁河、宜黄河等重点流域和幸福水库沿岸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生产企业和畜禽养殖业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督促落实。对直接导致饮用水源水质超标的排污企业,必须停产整治,对严重威胁环境安全的,要依法关闭。 3、要检查化工等企业应对事故状态下防范环境污染的措施实施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具有针对性,检查防止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引发环境污染的设施和措施是否科学有效、适应应急需要。要督促企业完善和提高防范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二)集中整治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环境违法问题 对辖区内各类工业园区(工业企业集中区)在建设、管理过程中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重点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的集中排污问题。 1、要坚决纠正工业园区建设、管理过程中,降低环境保护准入门槛、阻挠干扰环保部门现场执法检查、降低或取消排污费等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 2、对市、县(区)工业园区的环评情况进行大检查。对未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评的园区,要限期补办环评手续。 3、对工业园区内未履行环保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擅自投产的企业,必须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未建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污企业,要限期建好治理设施;对建有污染治理设施但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要限期治理;对建有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责令恢复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装使用;属于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和设备,一律按规定淘汰;对私设排污管线或者污染防治设施未经环保部门验收的企业,一经发现要责令立即停产整治;对未按规定安装在线污染自动监控设施的重点工业污染源,以及未按规定设立排污口标志的企业,要限期整改;对故意超标排放、弄虚作假和屡查屡犯的环境违法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处罚,同时要依法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达标无望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彻底关闭。 (三)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 各县(区)要在本辖区范围内组织对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建设项目,重点是化工、冶炼、造纸、印染、公路等行业的建设项目(包括在建和已运营公路)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建设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保三同时监管和验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告。对未按规定申请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今年市、市挂牌督办的12家企业继续跟踪督办,务必落实到位。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供电公司(以下简称市八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同时,为了便于工作和联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单位派出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业绩考核,要逐级建立健全由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区)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安排专项经费予以支持保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部门要继续加强协调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调、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解决环境问题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督办力度。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围绕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确定一批影响较大的环境违法案件,由政府牵头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案件要有明确的目标责任、解决时限、责任单位、督办部门、督办程序及奖惩措施。各县(区)政府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报上一级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实行责任追究。各县(区)监察机关要将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暂行规定作为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直接查办一批典型环境违法案件,追究有关部门环境违法违纪行为的行政责任,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不正之风。 (四)强化公众监督。一是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各县(区)政府今年宣传工作要点,制定和实施专项行动的宣传计划,积极组织新闻媒体深度报道环境安全形势,披露重大环境安全隐患和部分工业园区集中违法排污问题,不断形成宣传高潮,营造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挂牌督办的环境违法案件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对于社会关注的饮用水源保护区问题,要做到三公布;定期向社会公布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情况;向社会公布一级保护区内被取缔的排污企业名称、位置;向社会公布影响饮用水源地停产整治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名单。三是充分发挥12369环保热线作用,畅通投诉渠道,积极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 (五)加强动态报告工作。一是要建立工作动态报告制度。各县(区)每周要向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并按时报送阶段报告。重要情况、重点环境污染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报送。二是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专人负责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工作,并通过环保专项行动信息管理系统报送环保专项行动各项信息。信息填报要求另行发文通知。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辖区内整治工作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县(区)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以及阶段情况在6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环境监察支队)。 (二)集中检查和整治阶段 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内饮用水源地企业违法排污问题、工业园区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和集中排污问题以及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问题进行集中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 各县(区)应将挂牌督办名单和地表水饮用水源保护区名单及保护区内企业情况、重污染行业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及其环境违法企业情况、违反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情况分别于7月5日、8月5日、9月15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表彰阶段 各县(区)认真总结环保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日前报送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 整顿违法排污工厂行动工作策略第2篇 作为广州的后花园,也是粤港澳大湾区的后花园,从化区境内有大小河流19条,湖泊水库10多个,河流总长度15多公里,为全市各区之最。近年来,从化区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打好治水组合拳,加强河(湖)长制落实,坚决守护好美丽河湖。 目前,从化区全面深化河长制治水模式,实行河道分级管理、分段管理、分段考核、分段问责,全区360名河长、163名湖长、7名民间河长以及18宗小微水体的镇街级、村居级河长及自然村河段长全部入册管理。同时,在各河流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道、水库管护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同时,划分好责任田,逐级明确河长,层层压实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流溪河水质,从化区严格落实河长制,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填写巡查台账,并接听监督电话,对污染情况的掌握更加全面,为治水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对于部分河长履职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治水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违法排污依然存在等问题,从化将治水责任落实到人。区河长办统筹协调发改、财政、国土规划、交通、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城管等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全力支持、主动承担治水工作任务。 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 从化区当前正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今年以来,全区建成污水处理厂8座、污水管网478公里,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全面提高截污纳管能力。 在推行雨污分流方面,全区分流制区域面积达.4平方公里,占建成区的2%,雨污分流率达到市202X年目标要求(56)。同时,建成106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站点,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率由02年的38.3%提升至7%,远超省2年目标任务(4%),走在全省前列。 作为农业大区,从化区治水过程中很大一部分污染源是来自农业面源污染。对此,该区积极实施化肥农药减量使用工程和开展养殖场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通过调整和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控制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保护和改善水源水质;大力推广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新技术,实现农药减量、农业减灾。而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可以减少盲目施肥造成的水环境影响。 高标准推进碧道建设 目前,广州市全面启动市级碧道试点工作,每个区均安排了5公里以上的碧道试点任务,计划22X年全市建成03.98公里试点碧道。规划在从化区太平镇至温泉镇4.4公里的流溪河段建设广州碧道示范段,涵盖城镇型、乡村型、自然生态型碧道,通过挖掘沿岸的自然风貌和本底特色,带动沿线特色小镇发展和乡村振兴,与古驿道、古码头、古村落、绿道互联互通,构建最美主题径。该项目现正在规划设计当中。 按照市河长办下达的建设任务,从化区还安排了流溪河支流鸭洞河1公里和牛栏河4公里的碧道试点建设工作。笔者了解到,牛栏河碧道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鸭洞河碧道项目正在施工中。结合中小河流治理以及近年来完成的河道堤防建设项目,从化区将高标准加快推进碧道建设,力争到202X年底完成建设160公里的目标任务,打造河清岸绿、鱼翔浅底、水草丰美、白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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