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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术前讨论制度术前讨论指因患者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及新开展的手术,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等所作的讨论。一、认真执行医院批准认可的涉及各类医务人员手术权限,个人要自觉遵守,上级医师及科主任要把好关,医务科要严格审核督查,分管院长要行使职权。二、术前讨论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床位分管医师负责术前各项医技检查准备,汇报病史,整理记录讨论意见,分管主治医师审核认可。必要时可请麻醉科或相关专科医师参加。三、充分发扬学术民主,采用畅所欲言、科主任或主持人总结的讨论模式,讨论重在手术适应症和禁忌症的掌握分析,在权衡利弊得失,尊重科学,实事求是的基础上由各级负责人慎重、综合决策,要充分认识手术安全、手术预后、麻醉及手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防范措施以及术中注意事项等。坚决反对讨论走过场的敷衍了事伪科学做法,更要严禁不顾能力、不计后果的超范围手术,把关的责任人为科主任及麻醉科主任。四、医院建立术前讨论责任人制度:三、四级手术为科主任或具有医院认可的副高职称以上的对应专业技术人员;重大特殊手术、诊断不明的复杂的探查性手术、再次性手术、新开展手术及涉及脏器切除或影响功能等的手术为分管院长或医务科科长。五、对于手术适应症不明确,禁忌症较明显或手术风险特别大,而病员及家属态度坚决要求实施手术的个别病人,提倡在术前充分讨论,做好防范措施基础上的术前公证。六、术前讨论结束后由术者牵头,相关医师共同参加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术前谈话和签订手术同意书。使患者或家属在充分知情同意基础上自觉理解、支持、配合手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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