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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1 总 那么 为了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平安制定本。 本适用于以下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1 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效劳网点的居住建筑;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的公共建筑;3 建筑高度大于24.0m的单层公共建筑;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5 厂房;6 仓库;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9 可燃材料堆场;10 城交通隧道。注:1 建筑高度的计算:当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檐口的高度;当为平屋面包括有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到其屋面面层的高度;当同一座建筑物有多种屋面形式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分别计算后取其中值。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可不计入建筑高度内。2 建筑层数的计算:建筑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小于等于1.5m者建筑底部设置的高度不超过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以及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可不计入建筑层数内。住宅顶部为两层一套的跃层可按1层计其它部位的跃层以及顶部多于2层一套的跃层应计入层数。 本不适用于厂房仓库、花炮厂房仓库的建筑防火设计。 人民防空工程、石油和天然气工程、石油化工企业、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等的建筑防火设计当有专门的现行时宜从其规定。 建筑防火设计应遵循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出发统筹兼顾做到平安闲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建筑防火设计除应符合本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规定。2 术语2.0. 1 耐火极限 Fire resistance rating在耐火试验条件下建筑构件、配件或构造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稳定性、完好性或隔热性时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 不燃烧体 Non-bustible ponent用不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难燃烧体 Difficult-bustible ponent用难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或用可燃材料做成而用不燃材料做保护层的建筑构件。 燃烧体 bustible ponent用可燃材料做成的建筑构件。 闪点 Flash point 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可以闪燃的液体最低温度采用闭杯法测定。 下限 Lower explosion limit可燃的蒸气、气体或粉尘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即能发生的最低浓度可燃蒸气、气体的浓度按体积比计算。 沸溢性油品 Boiling spill oil 含水并在燃烧时可产生热波作用的油品如原油、渣油、重油等。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3且小于等于1/2者。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设计地面的平均高度大于该房间平均净高1/2者。 多层厂房仓库 Multi-storied industrial building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不超过24.0m的厂房仓库。 高层厂房仓库 High-rise industrial building 2层及2层以上且建筑高度超过24.0m的厂房仓库。 高架仓库 High rack storage货架高度超过7.0m且机械化操作或自动化控制的货架仓库。 重要公共建筑 Important public building人员集、发生火灾后伤亡大、损失大、影响大的公共建筑。 商业效劳网点 mercial service facilities居住建筑的首层或首层及二层设置的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该用房总建筑面积不超过300m2 明火地点 Open flame site室内外有外露火焰或赤热外表的固定地点民用建筑内的灶具、电磁炉等除外。 散发火花地点 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或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等固定地点。 平安出口 Safety exit供人员平安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平安区域的出口。 封闭楼梯间 Enclosed staircase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 Smoke-proof staircase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2.0.20 防火分区 Fire partment在建筑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局部蔓延的局部空间。 防火间距 Fire separation distance防止着火建筑的辐射热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且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间隔 。 防烟分区 Smoke bay在建筑屋顶或顶板、吊顶下采用具有挡烟功能的构配件进展分隔所形成的具有一定蓄烟才能的空间。 充实水柱 Full water spout由水喷嘴起到射流90的水柱水量穿过直径38cm圆孔处的一段射流长度。3 厂房仓库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消费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消费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表 消费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消费类别火灾危险性特征项别使用或产生以下物质的消费甲1234567闪点小于28的液体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催化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的物质在闭设备内操作温度大于等于物质本身自燃点的消费乙123456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能与空气形成性混合物的浮状态的粉尘、纤维、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雾滴丙12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丁123对不燃烧物质进展加工并在高温或熔化状态下经常产生强辐射热、火花或火焰的消费利用气体、液体、固体作为燃料或将气体、液体进展燃烧作其它用的各种消费常温下使用或加工难燃烧物质的消费戊常温下使用或加工不燃烧物质的消费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消费时该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消费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局部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局部确定: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费局部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缺乏以蔓延到其它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消费局部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自动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其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小于等于20。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的规定。表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仓库类别项别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甲123456闪点小于28的液体下限小于10的气体以及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下限小于10气体的固体物质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的物质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气中水蒸汽的作用能产生可燃气体并引起燃烧或的物质遇酸、受热、撞击、摩擦以及遇有机物或硫磺等易燃的无机物极易引起燃烧或的强氧化剂受撞击、摩擦或与氧化剂、有机物接触时能引起燃烧或的物质乙123456闪点大于等于28但小于60的液体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助燃气体常温下与空气接触能缓慢氧化积热不散引起自燃的物品丙12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丁难燃烧物品戊不燃烧物品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该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其中火灾危险性的类别确定。 丁、戊类储存物品的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的仓库其火灾危险性应按丙类确定。3.2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与构件的耐火极限 厂房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其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另有规定者外不应低于表的规定。表 厂房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名称耐火等级构件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墙防火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3.00承重墙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楼梯间和电梯井的墙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难燃烧体0.50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非承重外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房间隔墙不燃烧体0.75不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50难燃烧体0.25柱不燃烧体3.00不燃烧体2.50不燃烧体2.00难燃烧体0.50梁不燃烧体2.00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楼 板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难燃烧体0.50屋顶承重构件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难燃烧体0.50燃烧体疏散楼梯不燃烧体1.50不燃烧体1.00不燃烧体0.75燃烧体吊顶包括吊顶搁栅不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25难燃烧体0.15燃烧体注: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以下建筑中的防火墙其耐火极限应按本表的规定进步1.00h:1 甲、乙类厂房;2 甲、乙、丙类仓库。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厂房仓库的柱其耐火极限可按本表的规定降低0.50h。 以下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构造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 丁、戊类厂房仓库。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非承重外墙应符合以下规定:1 除甲、乙类仓库和高层仓库外当非承重外墙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当采用难燃烧体时不应低于0.50h:2 4层及4层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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