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温家宝总理在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税收调控政策措施,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调控的高度重视,也突出反映了税收调控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税收调控作用不可替代税收调控是税收固有的职能,它通过法律调节利益分配关系,进而影响市场主体行为来实现政府调控目标,具有“自动稳定器”的作用。相比较于其他调控手段,更具有“作用直接、运用灵活、定点调控”的优势,因而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重视,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我国税收事业取得显著成就,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特别是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我们坚持把税收调控作为加强宏观调控、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手段,完善税收政策,深化税制改革,为我国经济在世界率先实现回升向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方面,应该说,力度之大、范围之广、作用之深前所未有。在深化税制改革方面,可以说实现了重要突破,特别是在一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此给予了充分肯定。我们在运用税收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值得认真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世界各国也纷纷出台一系列税收政策,刺激经济复苏。综观这些政策,我们可以发现几个鲜明特点:一是调节经济与调节收入分配并重。例如,加拿大在降低联邦商品和劳务税税率的同时,提高个人和家庭免税额。英国在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同时,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扣除标准,以增加中低收入阶层可支配收入。二是实行减税与增税相结合。例如,为控制财政赤字规模,美国在实施减税的同时,将年收入超过25万美元的高收入者的税率从35%提高到39.6%。三是注重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扶持。例如,加拿大逐步降低联邦公司所得税税率,计划从2009年的19.5%逐步降至2012年的15%;美国规定,对小企业2008、2009年度发生的经营亏损可以向前结转5年;日本自2009年4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将年所得不超过800万日元的中小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由22%降至18%。无论是税收调控的政策取向,还是税收调控的实施方式,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实践都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借鉴。新时期对税收调控提出新要求面对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繁重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发挥税收调控作用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税务部门要深刻认识,认真落实,切实增强税收调控作用。第一,进一步扶持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我们要抓紧研究完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鼓励循环经济发展和节能减排、支持企业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和完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企业“走出去”等方面的税收政策。第二,切实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力度。我们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积极发挥税收调控作用,促进形成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橄榄型”。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税制结构,合理调整各主要税种收入比重,从制度上建立有利于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税收调控机制。二是要加强政策引导,减轻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增加中低收入者可支配收入,促进形成有利于就业增加和劳动者收入增长的格局。三是要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控力度,注重对收入流量和财富存量调节相结合,完善税收政策与加强税收征管相结合,综合发挥个人所得税、房产税等税种的作用,缓解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矛盾。第三,统筹处理好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维护中央权威和发挥地方积极性相统一,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始终是一项重大课题。一是要实现增强税收政策执行力与提高发展活力相统一。既要确保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规范实施,又要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赋予省级政府适当税政管理权限,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地方积极性。二是要着力加快完善地方税体系。这是完善和深化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权的基础。要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建立健全税种设置科学、主体税种明确、主要税源稳定、符合地方特点的地方税体系。三是妥善处理好区域间税收收入分配关系。由于我国体制、政策等原因,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跨地区、跨国经营企业的日益增加,税收与税源的背离问题日益突出。比如,集团汇总纳税带来的税收利益调整,跨区域重大工程带来的税收分配,不同区域间的税收优惠政策恶性竞争等等,都要求我们积极协调、妥善处理好不同地区之间,包括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之间、资源富裕地区与资源匮乏地区之间等等的税收利益。营造发挥税收调控作用的良好条件税收调控是一个系统工程。认真落实好温家宝总理在报告中对税收调控提出的各项要求,更好地发挥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们还必须在加强税收调控的科学性、灵活性和有效性上下工夫。第一,通过加强税收制度的顶层设计,保障税收调控的科学性。要提高税收立法和制度建设质量,积极深化税制改革,加快建立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税收制度。当前要着力研究在一些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实施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改革试点,进一步推进资源税改革。在税制改革过程中,有两个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审慎决策。一是税与费的关系问题。要大力推进税费改革,清费立税,取消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一些收费实行费改税。二是宏观税负问题。我们要把宏观税负保持在适度水平和合理区间,努力实现税收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第二,通过优化纳税服务和加强税收执法,保障税收调控的有效性。税收制度和政策落实情况如何,直接关系到税收调控的成效。要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大税收宣传力度,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积极推进税务部门与社会各界和谐共融,主动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进而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有利环境。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为税收制度的规范实施和税收政策的深入落实创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要加强税收执法监督,注重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责任追究,确保税收政策落到实处。要定期开展税收政策效应分析评估,建立健全纳税人意见反馈机制,以利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税收政策的意见和建议。第三,通过加强协调配合,提高税收调控的灵活性。发挥税收调控作用,要妥善处理好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税收与经济、中央与地方等方面关系,形成综合效应。要注重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控经济和调节分配职能作用的协调配合,合理把握各项职能的着力点和平衡点,既要保持税收收入平稳较快增长,又要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同时,要注重不同税收政策之间以及税收与财政、货币等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我们相信,通过税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税收调控应该而且完全能够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大有作为。我们税收与经济的关系问题是一个老话题。历代统治者都把税收作为国家经济命脉和政权的根基,古今中外的政治家、经济学家都论述税收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历史上的每次重大变革、变法都涉及税收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在我国经济转轨时期,从理论上弄清税收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对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适应世界经济发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我国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各项建设事业的全面进步,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政治经济意义和社会历史意义。一、税收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任何事物有位才有为。研究税收与宏观经济的关系问题,首先要认识税收的范畴,弄清税收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地位和作用,为此就要研究经济与分配和分配与税收的关系问题。宏观经济是指整个国民经济及其运行状况,是相对微观经济(部门经济或局部经济)而言的,是对社会物质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高度概括,它包括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四个方面的活动及相互关系。社会再生产四个方面的活动相辅相成,互为因果,其中生产决定分配、交换、消费等三个环节,分配、交换、消费等三个环节并不是被动地、消极地适应生产,而是积极地影响生产,反作用于生产。在这四个环节中,生产是生产者的事,交换是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事,消费是消费者的事,政府一般不参与不干预这三个方面的活动,但通过税收参与企业和个人的收益分配,影响各方面的经济活动。恩格斯把经济所包含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四个方面的关系概括为生产关系。马克思认为这四个方面的关系都与财产所有权有关,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这就如同科学技术凝结在劳动产品中一样,财产关系凝结在四个关系之中。要保证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就要用法律明确财产关系,保护财产关系。劳动者的劳动权、企业的财产权、国家的政治权力都要参与收益分配。工人拿工资、企业拿利润、国家拿税收是收益分配的基本形式。收益分配关系确定财产归属,是财产关系在经济上的体现;财产关系一旦形成,又反过来决定收益分配关系。财产和分配的关系问题是经济的核心问题和要害问题,关系到各方经济利益,各方对此最敏感最关心。税收之所以成为各方利益矛盾的焦点,就是因为它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到国家与企业、个人与国家、中央与地方的利益。我国经济改革的实质就是对所有制、产权制度和分配制度进行改革,调整财产关系和分配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税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是国家生存发展和国民共同利益的需要,是由国家政治权力和国家所有制决定的。马克思说:“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捐税。”“在我们面前有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权力。权力统治着财产,捉弄财产。”恩格斯说:“为了维持这种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纳税原则本质上纯属共产主义的原则,因为一切国家征税都是从国家所有制来的。的确,或者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样就没有国家所有制,而国家就无权征税,或者是国家有这种权力,这样私有制就不是神圣不可侵犯,国家所有制就高于私有制,而国家就成了真正的主人。要求国家宣布自己是全国的主人,从而用社会财产来为全社会谋福利;我们要求国家实行一种只考虑每一个人的纳税能力和全社会真正福利的征税办法,作为达到目标的第一步。”马恩论述告诉我们: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国民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是国家主权在经济上的重要体现;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征税不能超过纳税人的承受能力,税收是国民的福音。在世界被各个国家分治或由各个国家瓜分占有的条件下,任何一个单位和个人都有自己的国籍,它的生产经营一般都在某一个国家里进行,它所有一切首先属这个国家所有,并受该国家的保护。即使在以跨国经营为标志的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税收管辖权的划分也是以纳税人的国籍为依据。国家所有制使国家有权对管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征税。国家政权机关管理国家事务、兴办公益事业、保护单位和个人财产及人身安全,都需要大量财力作后盾。然而,国家政权本身不创造财富,国家财力来源于税收,税收来源于经济,国家要把税收蛋糕做大,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就要大力发展经济。从上述得出如下结论:第一,经济包括分配,分配包括税收,税收是分配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家生存发展的经济基础。第二,经济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经济。税收参与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和国家建设的各个方面,影响社会再生产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第三,国家政治权力和国家所有制高于企业和个人的财产权和所有权,决定劳动权、财产权和所有权的收益分配关系。税收与国家政权的生存紧密连在一起,与人民利益息息相关,既是经济问题,又是政治问题。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税收代表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运用政权力量,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全国经济平衡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第四,财产和分配关系是经济的核心和要害。税收处在国家与企业和个人、中央与地方等各方利益分配的焦点上,是各方最关心最敏感的经济问题。必须从全局利益出发,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税收与各方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正是从这些意义上讲,税收属宏观经济的分配范畴,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