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11页
第2页 / 共11页
第3页 / 共11页
第4页 / 共11页
第5页 / 共11页
第6页 / 共11页
第7页 / 共11页
第8页 / 共11页
第9页 / 共11页
第10页 / 共11页
亲,该文档总共1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浙江中医药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各学院(所、部)、医院,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附件 2: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申请表浙江中医药大学教务处共青团浙江中医药大学委员会二o三年四月十九日附件 1: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 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 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 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 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 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 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 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 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第四条 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 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第二章 实施办法第五条 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 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第六条 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 4 个第 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 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第七条 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 10 学分,超过 4 学 分的多余学分以 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科技创新类 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 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 免选修课学分。第八条 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以经 过公示后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为准),分别按照以下 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一、道德素养类学分申请人应品德端正、注重修养、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政治思想 素质合格,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在 同学中发挥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并且在参 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 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 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 予 0.5-1 学分;学生参与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可申请 0.5 学 分。二、社会实践类学分(一)假期社会实践项目:利用寒暑假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如“三 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 (含挂职锻炼 )、勤工助学活动、感知就 业等。假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实践材料,撰写个人实践小结。 实践时间累计一周以上(含一周),经考核合格计 2学分。获国家级 优秀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称号的学生奖励 3 学分;省级 2 学分; 校级 1 学分。(二)青年志愿者活动项目: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进行志愿服务 活动,由校志愿者协会认定,校团委审核。1、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累计达 48 小时,经校志协统一认定 并考核合格者,计 1学分,以此类推,上不封顶。2、获“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的学生:国家级计 3 学分;省级 计 2 学分;校级计 1 学分。3、被评为校级“青年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分会会长,计1学 分;被评为校级“优秀青年志愿服务小分队”的小分队队长,计0.5 学分。三、科技创新类学分(一)学科竞赛项目: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 竞赛。有“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数学 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机械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 计竞赛、机器人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电子商务竞赛、财会 信息化竞赛等;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的各级各类由教学指导委员 会、行业协会主办的竞赛及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学 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见表 1)。表1:学科竞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项目获奖级别获奖等级或排名可申请学分学科竞 赛国际级特等奖或第1名12分等级奖、单项奖或第2-18名8分优胜奖或鼓励奖4分参赛奖2分国家级特等奖10分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省级特等奖7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优秀奖1分校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优秀奖0.5分学院级获奖者0.51.5分注:经教务处、校团委认定的各级各类由教学指导委员会、行 业协会主办的竞赛,其第二课堂学分视同校级竞赛。集体项目可根据排名申请学分,方法是:按排名依次乘以 调节系数0.8,0.7,0.6,0.5后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 界限。如:0.1-0.4 则取 0; 0.5-0.9 则取 0.5。(二)科技成果项目: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 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各种专 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1、学术论文发表以正式刊物出版为准; 专利获准以收到正式的 专利证书为准 ;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 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 产品、软件、课 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 准; 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 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以立项文 件或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以上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 值(见表 2)。表2:各种科技成果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项目获奖名称和等级可申请学分论文国家一级A学术期刊第一作者8分国家一级B学术期刊第一作者6分国家二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4分省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2分市级学术期刊第一作者1分专 利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8分实用型专利第一专利人6分外观设计专利第一专利人4分产品技术转让第一转让人8分软件开发转让第一开发人6分课件一般性研制第一研制人4分科研 课题 或社会 调查国家级专项资助第一完成人8分省部级专项资助第一完成人6分校级专项资助第一完成人2分学院级专项资助第一完成人1分评为优秀科研成果或优秀调查报告一、二、 另奖励0.5-2学分。三等奖者,集体项目可根据排名申请学分,方法同学科竞赛项目O2、参与教师著作、教材编写等,每万字计 1 学分(上限为 6 个 学分);3、在专业刊物上发表美术(含摄影)或设计作品,或美术或设 计作品在省级以上展览中选用者,计 3 学分;4、其它确需计算创新类学分的项目,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确 定其学分数。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果,其创新类学分以每次(或 每篇、每项)为单位认定,以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四、文化艺术类学分(一)艺术教育项目:凡参加校艺术团定期训练达到 48 学时或 参加此团体 2年以上(含2年),完成相关演出或竞赛任务,经考核 合格的学生给予 2学分。获校级文艺工作先进个人计 1学分。(二)文体比赛项目:参加校级及以上各种文、体(各级各类田 径、球类等)比赛获奖的学生,给予相应学分。具体分值(见表 3) 表3:各种文体比赛获奖可申请第二课堂学分分值表项目级别获奖等级可申请学分文体比赛国家级一等奖(或第一名)5二等奖(或第二名)4三等奖(或第三名)3优秀奖2(或第四、五、六名)省市级一等奖(或第一名)3二等奖(或第二名)2三等奖(或第三名)1.5优秀奖(或第四、五、六名)1校级一等奖(或第一名)2二等奖(或第二名)1.5三等奖(或第三名)1优秀奖(或第四、五、六名)0.5备注:1、集体项目:如分为主要完成者与一般合作者的,按主要完成者 与一般合作者以1:0.5的比例申请学分;如该项目为共同合作完 成,不能区分主要完成者与一般合作者的,如合唱比赛、群舞等, 则所有成员均视为一般合作者,并以一般合作者的比例申请相应 学分。2、校级比赛项目中,获得“十佳歌手”称号的学生:第一名计2 学分;第二名计1.5学分;第三名计1学分;第四至十名计0.5 学分。3、参加体育类竞技项目比赛破纪录者,国家级计6学分;省市级 计4学分;校级计3学分。4、院级文体比赛:一等奖(或第一名)计1分;二等奖(或第二 名)计0.75分;三等奖(或第三名)计0.5分;其他奖项均不加 分(三)文学作品项目:在省级及以上文学报刊上发表 5,000 字以 下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 2 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 1 学 分;发表 5,000-10,000 字的文学作品,其第一作者,计 3 学分,第 二作者及以后,计 2 学分;发表 10,000 字以上的文学作品,其第一 作者,计 4 学分,第二作者及以后,计 2.5 学分。学生的文章在校 级及以上征文活动中获奖给予 0.5-2 学分,其中校级 0.5 学分、省 级 1 学分、国家级 2 学分(同级别的一、二、三等奖得分相同,如: 校级一、二、三等奖均计 0.5 分,省级、国家级以此类推)。学生在 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文艺作品按每篇 0.5 学分计算,最高 不超过 2 学分。学生编辑、记者采写的新闻通讯录用后按每篇 0.1 学分计算(此类新闻通讯稿需发表在校报、校园网首页、浙中青年 校情动态上方可以每篇 0.1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3学分。五、社团活动类学分 (一)社团评优项目:社团活动由校社团联合会认定,校团委 审核。1 、评为校级五星级学生社团的核心成员(不多于 10 名)计 1 学分,经协会考核合格的普通成员计 0.5 学分;评为省级“十佳” 学生社团的核心成员(不多于 10名)计3学分,经协会考核合格的 普通成员计 1.5 学分;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社团的核心成员(不多于 10名)计 2学分,经协会考核合格的普通成员计 1学分。同年以最 高荣誉计分。2 、评为省级优秀社团干部计 2 学分,校级 1 学分。 (二)个人评优项目:评为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团 干部、团员计 6学分,省级 3学分,校级 1.5学分。(三)学生参加远志学校学习,成绩合格,计 2 学分。其中, 获远志学校优秀学员者,总共计 3学分。(四)有其他社会工作经历,事迹特别突出者,先由学生本人 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 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给予 1-3学分。六、技能考证类学分 技能考证项目:指学生通过外语、计算机和专业等级考试(学 校规定毕业须达到的除外),或参加其他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学生在同一项目取得的成绩,其所得学分取其最高分,不重复计算(一)非英语专业学生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非计算机 专业学生通过浙江省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应用能力二级考试,计 1 学分,三级考试,计 2 学分;(二)全科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 司法证书等资格考试者,计 3 学分;(三)通过高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