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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为使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完成并顺利验收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二、职责1、工程部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职责工程部负责和_所辖建筑项目工程单体及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责成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按竣工验收规程、规范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财审监察室参与,工程部办理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手续。2、按政府有关规定,工程部_召集建设项目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工作。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过程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证件和手续;5、有完整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6、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验收规范,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写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财审监察室及工程分管领导签字;7、对于委托了监理的工程项目,由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_,总监理工程师和负责人审核签字。四、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2、工程部_竣工工程初步验收。根据承建单位的报竣申请,工程部_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进行工程初步验收。对工程初步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3、工程部_竣工工程正式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_财审监察室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的_,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确认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等级。4、工程部负责整档、建档、归档。(二)工程移交1、安置房的移交工作(1)工程部在安置房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工程部与接收方办理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在交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缺陷,由工程部_承建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2)由工程部按合同约定向财务部提交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凭证,财务部预留质量保证金。(3)保修期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由接收部门提出申请,工程部_承建单位进行维修直至修复合格。若承建单位未履行,由工程部另_施工单位进行修复,修复费用从质量保证金内扣除。2、城市基础设施的移交工作(1)由工程部按合同约定向财务部提交预留质量保证金的凭证,财务部预留质量保证金。(2)工程部向接管或托管部门办理项目接收单。接收时出现的质量缺陷,由承建单位进行修复合格后办理移交。接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缺陷,由接管或托管单位进行修复,并提交修复决算书,报工程部及分管领导审定后,向财务部提出扣除质量保证金的凭证。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二)建设工程预验收是工程完工后、正式竣工验收前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_建设行业诚信监理企业必备制度之一。工程预验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单位有关部门、施工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参加,也可以邀请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参加,如有必要时可以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参加,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创造条件。一、预验收前2、监理_施工单位具备工程竣工预验收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具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具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试验报告;(4)具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证明文件;(5)具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3、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指。能够证明工程按合同约定完成并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全部资料,包括各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等。对需要进行功能试验的工程(包括单机试车、无负荷试车和联动调试),应包括试验报告。4、监理_施工单位子单位(专项)工程竣工验收资料(1)工程项目规划验收资料(2)人防工程验收资料(3)消防工程验收资料(4)电力(强电)工程验收资料(5)燃气工程验收资料(6)热力工程验收资料(7)给水、排水工程验收资料(8)电信(弱电)工程验收资料(9)交通设施工程验收资料(10)园林绿化工程验收资料(11)环境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2)文物保护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3)河湖管理部门要求落实的资料(14)工程结算书5、监理_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竣工预验收计划(1)验收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基建、用地、勘察、测绘、设计文件;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合同文件(设计、施工、监理、材料采购等);现行行业规程、规范及技术标准;其他。(2)_机构竣工预验收主要技术负责人,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分组情况,邀请的参建单位及相关主管单位情况。(3)预验收主要内容及程序听取项目法人总体工程施工情况报告;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及查阅有关工程建设资料;审阅工程质量抽样检测报告等。工程竣工预验收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分组讨论并形成验收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竣工预验收报告。(4)预验收时间安排、会议地点、会议形式内容等。6、监理注意事项(1)_施工单位上报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签字盖章是否齐全。(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工程预验收条件。(3)专业监理工程师分成质量验收、资料验收等专业组,明确组长、成员责任,进行必要的准备。(4)明确_记录人员,准备会议参会人员签到表。(4)工程预验收准备工程情况必须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二、预验收过程中1、总监理工程师_召开工程预验收会议。2、总监理工程师_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3、对于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成品保护和施工现场清理工作,为工程正式竣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4、监理注意事项(1)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资料的审核形成书面_意见并在监理日记、日志中详细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_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体质量逐项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三、预验收合格后1、工程经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2、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2)工程各参建单位;(3)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艺;(4)工程质量验收情况;(5)工程质量事故及其处理情况;(6)竣工资料_情况;(7)工程质量评估结论。3、监理注意事项(1)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_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其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作业文件的要求。(2)项目监理部留存签字审批齐全的报告一份,同时报送建设单位一份。(3)监理单位的职能部门全过程参加工程预验收,同时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对项目监理部的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满意度调查,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4)文件收发本签字记录必须完整。(5)监理工作情况及时记录在监理日记、日志中。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三)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时,重点对工程竣工验收的_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规范情况等实行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列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1、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有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2、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_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_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申请资料、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_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的责任单位。建设单位_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查验工程实体质量;对工程施工、设备_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并签字。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报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待意见一致后,重新_工程竣工验收。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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