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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风员一、适用范围第 1 条 本操作规程适用于煤矿测风员。第 2 条 测风员应完成下列工作:1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率。2测定井巷、各用风地点的风速、风量,及时向通风管理机构提出风量、风量调整建议。3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4及时准确填报通风报表和各种记录及牌板。5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6监测各用风地点的配风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7在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相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8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9协助开展矿井通风阻力测定、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10 协助进行局部通风机风压的测定。11 协助瓦斯检查员处理局部瓦斯超限。12 参与矿井通风系统调整工作。二、上岗条件第 3 条 测风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第 4 条 测风员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煤矿安全规程有关风量、气体浓度、温度及测风的规定。2所有风表和其他仪器的性能、参数。3熟悉矿井通风系统,掌握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4熟悉测风方法、程序、注意事项。5掌握测定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气体浓度的方法。6掌握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方法。7掌握测定井下某一工作区域的气候条件(即温度、湿度、风速等)方法。8掌握测量井巷的点压力(静压、速压和全压)和一段巷道的通风阻力(压差)的方法。9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10 了解井下各种气体超限的危害及预防知识。11 了解有关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三、安全规定第 5 条 矿井每 10 天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测风地点、位置、测风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第 6 条 测风操作时要遵守下列规定:1回采工作面的风量一般应在工作面进、回风巷分别测定,测定周期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不能大于 10 天。2掘进工作面的测风,根据需要测定掘进工作面风量、掘进巷道风量、局部通风机风量(包括吸入风量和出口风量)、局部通风机所在巷道风量(全风压风量)、风筒漏风量等,具体测定内容、测定周期应由矿技术负责人确定,但测风周期不能大于 10 天。掘进工作面风量是测定风筒出风口处的风量。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的测定,可以采用测定局部通风机两端巷道的风量,其差额即为局部通风机吸入风量。3各硐室风量,在条件允许下应选择在硐室的回风侧进行测定。4主要通风机风量的测定:应在主要通风机扩散器出口布置测点(轴流式风机用等面积环原理布置测定,离心式风机按网格状布点),布点困难时,可在主要通风机与巷道连接筒前布置测点,测 3 5 次,取其平均值。第 7 条 测风时要避开巷道行人、行车频繁的时间,避开附近风门开关频繁的时间,测风时不得有人员、车辆经过。注意避开架空线,避免发生触电事故。第 8 条 反风时的测风操作,应按照反风演习计划进行。四、操作准备第 9 条 入井前必须根据测风任务带好所用的风表、秒表、瓦斯检定器及皮尺、记录本、有关仪器等。携带和使用仪器时,必须轻拿轻放,避免碰撞。第 10 条 入井前应对所用的仪表进行检查,并符合以下要求:1风表开关、回零装置和指针灵活可靠,外壳及各部位螺钉无松动、异常,风表校正曲线吻合。2秒表的开关和指针灵活,计时准确。3瓦斯检定器部件完整、电(气)路畅通、气密完好、光谱清晰。4皮托管的中心孔和管壁孔无堵塞,压差计的玻璃管无破损、刻度尺清晰,各零件、螺丝、胶皮管齐全,各旋钮灵活可靠,注入仪器内的液体合乎要求,补偿式微压计的反射镜及指针完好。第 11 条 井下测风地点的选择:1测风地点应选择在: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机电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点。2主要进回风巷道(矿井、一翼、水平的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3在无测风站的地点需要测风时,要选择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 巷道内无障碍物、无淋水、无拐弯的直线巷道内进行。第 12 条 根据巷道的风速大小,合理选用风表种类(如高、中、微速或采用烟雾法测定)。风表的适应风速范围:微速风表 0.3 5m/s ,中速风表 0.5 10m/s ,高速风表适用于 10m/s 以上,风速低于 0.3m/s 以下时用烟雾法测定。五、操作顺序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检查仪器下井测风测温度、测湿度、测压、测密度、测气体浓度填写测风手册(测风原始记录)填写测风记录牌板整理仪器上井填写测风报表。六、正常操作(一)测风第 13 条 用侧身法测风时,测风员在测风断面内应背靠巷道壁站立,手持风表将手臂向风流垂直方向伸直,风表叶片迎风风流并与风流垂直,在断面内均匀移动。为消除人体对风速的影响,应将所测得的风速乘校正系数。校正系数按式(1)计算:K= (S-0.4 )/S (1)式中: K 校正系数;S 测风巷道断面积,m2 ;0.4 测风员人体所占面积,m2 。第 14 条 风表测风的方法有定点测风和线路测风二种。1定点测风:巷道断面在10 以上时测 120s ;巷道断面为4 10 时测 60s。2线路测风:风表在测风断面内按规定线路、规定时间(60s 、120s )匀速移动。根据断面积大小线路分四线法、六线法、迂回八线法,如图1。图 1 风表测风移动路线图第 15 条 测风时,应先将风表记数器指针回零或记下始读数,待风表叶轮转动30s 左右稳定后,同时开动风表记数器和秒表进行测定。这时计数器指针开始转动,将风表沿预设好的路线按选用的测定时间均匀移动,待风表移动到终点,到测定时间时,同时关闭风表的记数器指针和秒表,本次测定结束。第 16 条 根据测得表速在风表校正曲线上查得对应的真风速。第 17 条 在每个测风断面测风应至少测 3 次,取其平均值。 3 次测量误差不应超过5% ,如果误差大于5% ,说明测风结果不符合要求,需追加一次测风,直至满足要求。第 18 条 用烟雾法测风,即用长 100 120mm 、内径 24mm 的玻璃管,用胶皮球把空气送入管内,放出白色的烟雾(可以选用四氯化锡、四氯化钛),随风流动进行测风。测风时选一段长 10m 、断面规整、无弯曲的巷道,一人在起点放出烟雾,另一人在终点用秒表记录下烟雾移动这段巷道所需时间,则风速按式(2)计算:=K /t ( 2)式中:起点到终点的巷道长度,m; 修正系数, 0.8 0.9 ;t 时间, s。第 19条 所测巷道的实际风量按式( 3)计算:Q=VS ( 3)式中: S 测风地点的巷道断面积,m2 ;V 计算的巷道风速, m/s 。第 20条 测风时风表不能距人体及巷道顶、帮、底部太近,一般应保持200mm 以上距离。第 22 条 在倾斜巷道测风时,要注意使叶轮与风流方向始终保持垂直。第 23 条 在遇列车和人通过或风门开启等情况时,要等待一定时间,待风流稳定后再进行测风。第 24 条 在有电机车架空线的巷道中测风时,风表与架空线要保持离,以防触电。100 以上的距第 25 条 及时记录和换算测定结果,发现问题应重新测定。第 26 条 测风时要同时测定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等,所测结果都应及时填入测风地点第 27 条 风表叶片不得和其他物体接触、倒转或用嘴吹,风表用后应放入盒内,轻拿轻放,不得交给非测风人员管理。第 28 条 必须建立测风制度, 10d 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进行测风,每次测风结果都应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通防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测风结果按旬报通防室、通防副总、矿总工程师和其相关人员。第 29 条 严格按规定把风表送有资质的仪器计量站进行检定。第 30 条 矿井主要通风机的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 1)在风硐内测风时,可使用自动测风仪表或超声波风速仪。也可采用皮托管和单管倾斜压差计测定风流的动压,在测量断面上按等面积布置 4 8 支皮托管,各自连接一台单管倾斜压差计,读出动压值,计算出平均风速。图 2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测定布置图( 2)在主要通风机出口测定时,轴流式通风机测风断面应选在环形扩散器断面,用等面积环的原理在断面内布置测点,测35 次后,取平均值。第 31 条 局部通风机工作风量用下述方法测定:(1)在用风表测定时,先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巷道内(如图 2 中 A-A 断面)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再在局部通风机后5m巷道内(如图 2 中 B-B 断面)用风表测风速,求得风量值,A、 B 断面的风量差即为局部通风机的工作风量。(2)用皮托管和压差计测定时,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外加一节风筒作测风段(图3),测定断面选在A、B 处。为求得平均风速,可用等面积环原理在测量断面内布置610 个测点,测出速压值后,用式(4)计算平均风速:( 4)式中: V 均断面平均风速, m/s ; 测点的空气密度,kg/m3 ;hvi 各测点测得的速压值,Pa;n 同一断面内布置的测点数。( 3)在局部通风机的进、出风口直接用高速风表测定时,应手持风表紧靠防护网按绕线法在吸风口全断面内均匀地移动 1min 而测得。测风人员须站在一侧,不可正对吸风口。第 32条 测定全风压供给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时,测点应选在局部通风机吸风口前10m的进风巷内,如图 2 中的 A-A 断面。第 33条 掘进工作面的风量测定应在风筒出口以外1020m 的巷道内进行,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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