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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商业照明设计要领商业照明设计要领商业照明设计要认真研究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性,以适应不同场所的需要。1关于光原色温随着照明光源不断发展和出新,照明中常用光源可以按照它们的色温或相关色温分类。 第一类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3300K以下的光源,光源的色表为暖色;第二类色温或显光色温 为3300-5300K,光源的色表为中间色;第三类则在5300K以上的光源,光源色表为冷色。2.关于光源的显色性按照我国现行规范,照明用灯的显色组别分为4组,即显色指数Ra80,60Ra80, 40Ra80。有关常用照明灯源性能指标见表一。表一光源种类功率范围发光效率(lm/W)色温(K) 一般显色指数Ra平均寿命(h)白炽灯 10 1000 6.519.0 24002950 9599 1000卤钨灯 5002000 19.521.0 29703050 9599 1500荧光灯 4100 17.560 6500 7080 7003000高压水银荧光灯501000 3050 5500 3040 25005000自镇流高压水银灯250750 2230 4400 3000金属卤化物灯(钠、铊、铟灯)4001000 70 50006500 6570 1000金属卤化物镝灯250480 72 6000 80 10001500高压钠灯 250400 90 2100 2025 5000氩灯 15005000 2031 55006000 9094 50010003对商业照明分类商业照明就其功能来分类可以分为一般照明、重点照明和装饰照明。而就其商业的部位 或地点来分,则又可分为商店内部、橱窗、入口、货架照明以及外部环境景观照明。一般性 照明多指水平面和垂直面上较全面性的照明,使商店内各部位达到基本亮度的照明,适合采 用比较均匀的照度和灯具布置。重点照明是为了增强顾客对主要商品及其某处环境的吸引力 而采取的局部性照明,其亮度根据具体空间和需要而定。根据经验与一般照明相比,柜台照 度为23倍,陈列架照度为一般照明度的23.5倍,橱窗照度为1.52.5倍,重点商品的照 度为35倍。国家规范有具体的参考数值(见表二)。表二商店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类别参考平面及其高度照度标准值(lx)低中高一般商店营业厅一般区域0.75m水平面75 100 150柜台 柜台面上100 150 200货架1.5m垂直面100 150 200陈列柜橱窗 货物所处平面200 300 500室内菜市场营业厅0.75m水平面50 75 100自选商场营业厅0.75m水平面150 200 300试衣室 试衣位置1.5m高处垂直面150 200 300装饰照明是为了突出空间艺术个性,表现商店业务状态和顾客性格的独立照明,与重点 照明一样都属一般照明的辅助或加强照明部分。商业照明设计有它固有的特点,设计中一般应考虑到以下几点因素:考虑商业气氛的要求烘托环境,以此来确定各个区域的光源及光色的组合。光色对创 造商业环境的气氛常常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光源的光色又取决于光源的色温。通常暖色光 源它能使商业环境有一种稳定、温和的感觉,随着色温的升高光源逐渐呈现出白色或蓝色给 人一种明快凉爽的感觉。色温和照度的关系处理恰当与否,常常会影响到环境的气氛与效果。 若一般照明的照度较低又与色温较高的光源组合时,就会产生一种阴森森的效果,若照度较 高而色温偏低时又会造成一种闷热的感觉。所以按照具体的业务特点和整体环境效果的要 求,在设计时要充分关注到照度与色温的配合选择。照明设计根据商场的总体结构造成一个总体气氛的同时以最佳形式展示所售的商品,创 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在选择照明光源时除考虑上述原则外,还要考虑商场的规模和性质,如 购物中心、超级市场、专业商店等等,同时还需考虑到节能的因素。重点照明深入商业橱窗、货架、商品、出入口,橱窗的环境要丰富多变,它随着商品 的种类、品牌、陈列方式及空间构成不同而各异。为了突出橱窗内的某些物品,可以配置聚 光照明或装饰照明,以取得特别的光感、质感,使其达到色彩的表现效果。橱窗内配光照明 应格外注意要选择能自由变更照明方向的灯具,以适应橱窗陈列商品的不断变更的需求。光 源的组合宜按空间构成进行设计,采用不同照射方向的灯具来布置,如顶光、背光、耳光、 面光和脚光等,使其整体表现要富有层次感,给人留下美好、持久的印象。重点照明的一个 重要方面就是商店入口的照明,包括店门、店标等部位的入口设计,这是吸引顾客的重要环 节。其照明设计要表现出商业建筑的艺术性,同时反映出商业性质及其特点,往往适当加大 光照度及注意光源的隐蔽性,加大动感式照明光源与店标、店名、图案等有机的结合,就能 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从而会更加吸引顾客注意力,以达商业目的。陈列架照明是商业中用得较多的一种。一般陈列架分为两种,一种是封闭式,它单纯 是为了陈列用。另一种是开放式,它是为自选商场陈列用的,其照明设计的垂直照度均为整 个商业环境一般照明的1.52倍,只有通过光照达到一定要求时,才可产生一种特殊的商业 效果。在配置光源方面切忌将光源直射到顾客的眼睛高度,产生刺眼的感觉。另外,为适应 商品陈列和空间布置的变化,一般可设置照明管架等辅助设施,以方便陈列变更,随时调整 或增减照明灯具和自由移切光源,满足现代化商业的多样性。除了光照达到一定要求外,在 特定的光源条件下,使商品具有怎样的色彩,这是表现商品色彩特点的一个较重要的问题。 一般是忠实于商品的颜色,自然而真实地表现。在设计时可采用显色指数较高的光源,当光 源的显色指数越接近lOO(RaMOO)时,贝I商品颜色越真实。如采用三基色荧光灯(Ra= 84), 高显色荧光灯(Ra= 92)或阳光灯(Ra= 92)等都可较真实地反映商品本来颜色。有时为了使商 品产生特定的效果,鲜明地表现商品的特定色彩,常常采用一些异常手法,如白色荧光灯可 以加强黄色商品的色彩,而白炽灯则可强调红色和橙色商品的效果。商品质感的表现常常会引起顾客的好奇心,要求在照明设计时将商品的材质和表面处 理特性与光源、光质的特性紧密地结合起来考虑。方向性照射光源白炽灯、卤钨灯)使其光 线向一个方向投射,落到物体表面上增加光亮与阴暗面的光亮对比度,可以很好的表现物体 受光面的光泽。宜用于照射金属或陶瓷制品,常常能产生高光强,给人以闪耀突目的感受。 扩散性照射光源(荧光灯)则是柔和的、多方向照射的光源,落到物体表面上向各个不同方向 反射,产生的阴影较弱,商品产生比较柔和的质感,给人以实在、稳重的感觉,一般适宜于 织物衣饰之类的质的表现。在需要表现商品质感或商品档次的地方,如珠宝首饰或金属器皿 等,采用设置定向照明或吊灯照明。吊灯的位置应在柜台的前沿,以免在柜台的玻璃面上反 映出吊灯的形象,妨碍看清楚商品,也可在玻璃柜台内从下方照射,增加透明感。设计时如 何正确而巧妙地运用光源在商品上产生的阴影而增加立体效果,恰如其分地增强商品两侧的 明暗对比度,取决于照度差的关系。反差小阴影不明显,趋于扁平,当反差强时则阴影很重, 而不明朗,有时可用辅助光使其阴影部分产生透明感,以达到良好的立体感效果。一般两侧 反差调整为1: 3至1: 5的范围往往是比较恰当的,当然还应按照实地情况进行现场观察、调 整加以精心设计才能取得最佳效果。关于商业照明灯具效率保护角和配光曲线。灯具的效率其定义是从一个灯具中发射出 的光通量与灯具中所用的光源的总光通量o之比,即n=o/oo一般灯具的效率要求在0.7以上,商店、宅内一般照明大都用荧光灯、冷光束射灯,效 率在0.8以上。仿眩光性能好的隔栅荧光灯具,其效率为0.40.6之间,荧光灯灯具中隔栅应 科学选定,否则影响效率,浪费资源。灯具的保护角同样在限制和消除眩光方面起着重要作 用,保护角越大,灯具的眩光就越小,但如果保护角过大,灯具的效率却明显降低,故一般 灯具的保护角控制在1530之间较为合理。把灯具的光强用矢量表示,并将各矢量的端点连成曲线,此曲线就是灯具的光强分布状 况,它可用极坐标来表示,也可用直角坐标来表示。按照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规定,以 灯具的上半球和下半球发出的光通的百分比分为五类,第一类光通量全部集中在下半球,其 称为直接照明型,此灯具的效率高,可是所照明的空间中,天棚显得很暗,产生阴影和眩光。 第二类的上半球光通量占10%40%,下半球占90%60%,其称为半直接照明型。第三类, 上半球光通量占40%60%,下半球为60%40%,称为全慢射灯具。这两类灯具上、下半 球光通量有一定比例,可使顶棚的阴影得到改善,灯具效率中等,眩光作用受到控制。它们 适用于在商店中既要创建一定的光环境,又要求经济性的场所。第四类为半间接照明,亦即 上半球光通量占60%90%,下半球占40%10%。第五类为间接照明型,基本上全部光通 量集中在上半球。这两类灯具的光利用率较低,因而欲达到一定要求时,所需费用较多,但 是,这类照明的光线很柔和,阴影基本被消除。使用这类灯具时,要求建筑物的顶棚和墙应 选择反射率较高的材料,这类灯具适用创造环境气氛不注重经济性的场所。以上论述了一些照度、色温、光源、环境、灯具等内容,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人 们会提出更高及更好的需求,对照明及照明设计的理念也会不断提升,不会锁定在一个不变 的标准上,因而设计需考虑的因素不仅仅上面所提及的内容,还会涉及更多的如商业街整体 效果,夜晚城市环境效果,建筑外饰,立面造型与冷光照明等等内容。总而言之,有更多的 议题等待深入研究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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