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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提纲)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一)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组成(二)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三)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二、当前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二)管理法规不完善,部门合作不协调(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四)政策执行不到位三、加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一)更新观念,建立信息化的管理模式(二)统一管理,加强协作沟通(三)加大流动人口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四)提高流动人口社会化管理水平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黄育贤内容提要: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外来人口流向深圳成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在加快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极大地挑战了深圳市政府的管理和服务能力。因此,加强对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的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方法、新模式,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分析了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特点,并概括了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做法、问题及原因,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关键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有“移民城市”之称的深圳,吸引着大批建设者们来此逐梦。大量流动人口来到深圳,租房而居,流动性强,他们为深圳的快速城市化做出了贡献,有力支撑了城市建设和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与优化调整,但流动人口也对公共设施提供、公共安全保障等方面提出了挑战,给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带来了巨大压力。目前,深圳市传统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必须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改变传统管理模式上的缺点,推动人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一)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组成现阶段,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组成主要有以下三类:第一类是大量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主要是一些农村富余劳动力。第二类是农村先富裕起来的一部分农民,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为了子女的教育,涌向城市,共享城市公共资源的便利。第三类是从小城镇流入的人口,这些人主要是掌握了一定技术能力,受教育程度较高,不满足于现状,为谋求更好的实现自我价值的空间,如一部分高校毕业生。(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深圳近年来流动人口增长迅速,2003年为557.41万人,2008年达到了876.83万人,2010年增加到1200.55万人。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5年,深圳市全市累计登记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达1700.5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84.9%;其中户籍人口212.3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增长、结构、布局等特点可以总结为“四个最”:一是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倒挂最严重,2014至2015年进行的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达6:1。二是人口密度全国大中城市里最高,从“四普”时每平方公里825人增加到“五普”时3597人,十年间增长了3.46倍,以年均15.32%的速度增加。三是人口年龄结构最轻。据“五普”资料,全市人口年龄平均25.37岁,且20-39岁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高达66.38%,在全国大中城市中绝无仅有。四是适龄劳动人口平均文化程度最低。在全市的劳动力资源中,受过中专及以上教育程度的仅占15.21%,而只受过初中及以下教育程度的人口比例高达66.52%。(三)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深圳市作为全国主要文明城市中流动人口数量颇多的城市之一,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也受到全国人民的关注。近年来,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牵头、公安为主、各方参与、综合管理”的原则,着重抓好治安管理和劳务管理,形成“以户口管理为基础,治安管理为重点,劳务管理为根本,其他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使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1 、制定高效的管理方案。一是确立并完善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属地管理制度。突出重点,改革管理对象,将流动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具体表现为:以村(社区)居委会为主,成立综合管理办公室。由村(社区)居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组织,集计生专干、治安员、城管员、卫生员等共同管理;二是分片负责,实行所谓的“三定,五保,四不漏,八清楚”包干责任制。三是建立了相应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为保障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深圳市先后出台了“1+5”文件(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深圳市户籍人口迁入若干规定(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口证件和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暂住人员就业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对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就业问题,计划生育问题等做了详细的规定。四是创新了流动人口管理方式。以证管人服务促进管理;以房管人管理创新模式;以卡管人填补治安漏洞。2、关爱流动人口,提高优质管理服务。在防止和排查外来流动人口带来的治安管理问题和出租屋隐患问题的同时,深圳市各级各相关部门积极行动,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尽量增加其归属感以及对深圳的认同感。不仅帮助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信息,免收中介费,还将限制使用农民工的规定全部撤销并免收来深建设者的行政管理费用。同时,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问题。根据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管理以流入地政府为主,接受入学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制定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范围、职责和程序,逐步有序地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实施社保扩面,使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的参保率和参保人数逐年提高。积分制以及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等政策放宽了流动人口在深圳入户的条件,增强了他们对深圳的认同感和归属感。3、重视对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合法权益的保护方面,深圳市对本市居民和外来流动人口一视同仁,全市实施了对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户籍劳动力平等保护措施,从最大程度上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各级劳动仲裁部门也积极加入到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行列中来,不仅简化程序,而且优先为流动人口办理,对经济上有困难的外来务工人员实行减免相关费用的政策。同时,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宣传工作。4、不断探索完善流动人口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面对庞大的流动人口,深圳治安隐患之多可想而知,为此,深圳市早在2004年6月就启动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并颁布了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实施意见,深圳市社会科学院院长乐正认为,此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最大亮点就是政府的社会安全、公共服务功能被强化。从社会管理出发,比如,城市管理办公室升格为城市管理局,为公共提供服务的比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局、质监局等都得到了强化,在合并、撤销很多经济管理部门的同时,继续保留了教育文体等部门,在精简公务员队伍的背景下,却为公安部门增加了3000个编制。同时,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向好,全面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为群众解决一大批实际问题。二、当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近几年来,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围绕建设流动人口和出租屋长效管理机制,进行了大量的创新,并把出租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全部录入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可以说,深圳市政府虽然在流动人口管理上付出了很多努力,也得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随着大量流动人口的到来以及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然存在许多不足的地方:(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综合分析深圳市关于农村流动人口各项文件可知,许多部门对流动人口存在重视管理、轻视服务的风气,说明深圳市并未形成尊重、重视流动人口的良好氛围。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已无法满足新时期治安管理工作的需求,流动人口信息无法及时录入网络系统并随时更新,导致有关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相关信息。流动人口信息网络并未建立全面的共享机制,无法更好地为政府制定决策提供有效依据,更谈不上为流动人口提供最佳的服务。各个管理部门无法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各项信息,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难度。多数流动人口由于逃避登记办证,导致其信息无法在公安机关管制视野中,管理漏洞助推流动人口犯罪案件频繁发生。同时导致流动人口无法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权利,例如:流动人口在子女教育、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遭受不公正对待,严重损害流动人口的正当权益。当地社会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权益受损案件缺乏重视,案件进展缓慢,流动人口想要维护合法权利道路艰难。从住房问题的角度来说,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多数从事服务业、制造业,大部分流动人口是夫妻或举家在外生活,因此,住房需求明显增加。(二)管理法规不完善,部门合作不协调法律是约束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准则,也是管理流动人口的基础保障。深圳市制定的关于流动人口的制度,在具体操作中大量问题并未涉及其中,并且缺乏国家范围内统一的管理规则,这种情况使各个地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存在差异或发生抵触,导致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过于混乱。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公安、教育、计划生育、交通及城建等多个部门,只有各个部门相互协作,才能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按照部门综合划分原则,分工管理,无法实现合并统筹,严重影响流动人口管理效果和效率。有些部门开展各项工作均以自身利益出发,在工作中相互推诿责任,对流动人口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不利影响。同时,流动人口管理中相关部门缺乏统筹协调,不同区域或部门之间衔接不紧密,缺少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的标准,造成流动人口管理效果不理想。(三)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大量事实表明,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特别是从事二、三产业的人员在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处于弱势地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政策不够完善。近年来,深圳市虽然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方面出台了一些政策性文件,但有的服务和管理措施还仅仅是部门规定,不够系统,不够完善,特别是对流动人口安居乐业的政策规定相对缺乏,使流动人口无法享受到更多的公共服务。二是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全面保障。一些企业用工不规范,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不依照合同执行工资待遇、劳保福利、社会保险、工伤处理,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任意延长劳动时间且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随意拖欠克扣工资、生产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女工特殊权益得不到保障等问题依然存在,引发的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全市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比例仍然较低。有些流动人口居住条件差、环境恶劣,危房出租现象依然存在。在民营企业中组建工会、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法律援助的人员力量和经费保障与流动人口对法律援助的需求不相适应,落差比较大。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形式还不多,方法有待创新,效果尚待提高。(四)流动人口管理政策执行不到位流动人口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共同参与。目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仍然偏低,未能真正形成政府与用工单位、出租屋业主、村委(社区居委会)齐抓共管的局面。一是流动人口本人和用工单位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在理解上存有偏差,认为暂住人口登记需占用一定时间,对生产有一定影响,因此,主动向公安机关申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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