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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理学(toxicology)是一门研究外源性化学物对生物体损伤作用规律及其机制的综合科学。法医毒理学(forensic toxicology)是一门主要应用毒理学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研究与法律有关的自杀、他杀和意外或灾害事故引起中毒的学科。药物滥用、环境污染、医源性药物及食物中毒等涉及个体或群体人身伤亡的,也是其研究内容。法医毒理学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医常见的毒物的性状、中毒的原因、毒理作用、中毒量和致死量、中毒血浓度、中毒性病变、毒物化验检材采取、保存、送检,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的法医学鉴定等。法医毒理学的任务:1.确定是否发生了中毒; 2.确定是何种毒物引起中毒; 3.确定进入体内毒物的量,并判断是否足以引起中毒或死亡; 4.分析毒物进入机体的途径和形式; 5.推断中毒或中毒死亡方式,是否自杀、他杀、意外灾害。为完成上述问题,鉴定人员必须进行:1.案情调查;2.现场勘查;3.中毒存活者检查和死亡者尸体的检验;4.毒物分析检材的收集、保存、送检及分析结果的评价。毒物与中毒一、定义毒物(poison)是指在日常接触条件下,以较小剂量进入机体后,能与生物体之间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导致机体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损害的化学物质。一般把生物(动植物、细菌、真菌)体内形成的、可损害其他生物体的物质称为生物毒素(toxin),以区别人工合成的毒物。毒物与非毒物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世上没有无毒的物质,只有无毒的使用方法。中毒(poisoning,intoxication)机体由于毒物的作用,器官、组织、细胞代谢、功能和(或)形态结构遭受损害而出现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因中毒而导致的死亡称中毒死(death from poisoning)。二、毒物的分类混合分类法 主要按毒物的毒作用方式、来源、和用途进行分类。1. 腐蚀性毒物 以局部腐蚀作用为主要毒作用的毒物如:强酸、强碱、酚类、硝酸银、铜盐。2. 金属毒物 又称实质性毒物,以损害器官组织的实质细胞为主,并产生不同程度形态学变化的金属毒物。如砷、汞、铅、钡、其他重金属盐类。3. 脑脊髓功能障碍性毒物 指进入机体发挥作用后,改变脑脊髓功能而出现中毒症状的毒物,如巴比妥类、吩噻嗪类4. 呼吸功能障碍性毒物5. 农药6. 杀鼠剂7. 有毒动物8. 有毒植物9. 细菌和真菌毒素按毒物的化学性质分类1. 挥发性毒物2. 非挥发性毒物3. 金属毒物4. 阴离子毒物5. 其他毒物按毒物的毒理作用分类1. 腐蚀性毒物2. 实质性毒物3. 酶系统毒物4. 血液毒物5. 神经毒物按毒物的应用范围1. 工业性毒物2. 农业性毒物3. 环境污染物4. 食用化学物和食品毒素5. 日用品和嗜好品6. 药物和医疗用品7. 生物毒素8. 军事毒物9. 放射性元素中毒的原因和类型在法医工作时间中,常根据中毒的原因或方式将中毒分为以下几种:1.自杀中毒;2.他杀中毒;3.意外中毒;4.药物滥用;5.环境与食品污染;5.医源性药物中毒。急性、亚急性、慢性中毒根据毒物进入机体后毒物作用的快慢分为:1. 急性中毒(acute poisoning)一般指24h内,生物机体一次或多次摄入或接触毒物导致的中毒。2. 慢性中毒(chronic poisoning)通常指少量多次接触或摄入毒物在3个月以上而导致的中毒3. 亚急性中毒(subacute poisoning)介于急性与慢性中毒之间的中毒。凡能使机体发生中毒症状的毒物的最小剂量或最低浓度,称为该毒物的中毒量(toxic dose)或中毒浓度(toxic concentretion)。凡能致机体中毒死亡的毒物最小剂量或最低浓度称为该毒物的致死量(lethal dose)或致死浓度(lethal concentration)。随着新型、低毒的毒物不断出现,其人体中毒或死亡的案例较少,其中毒量或致死量的资料缺乏。人们往往通过动物实验来获取资料,常见的参数有:半数致死量(LD50):指能引起一组受试动物半数中毒死亡的剂量。常用来表示急性毒性的大小,LD50越小,表示毒物的毒性越强。半数致死浓度(LC50)是指能引起一组受试动物在经呼吸道接触毒物一定时间后,死亡一半动物所需的浓度(mg/m3)。绝对致死量(LD50),指能引起一组受试动物全部中毒死亡的最低剂量。由于同一群体中,不同个体对毒物的耐受性有差异,因此一般不用LD100来进行毒物毒性高低和不同毒物的毒性比较。最小致死量(minimum lethal dose,MLD)指能引起一组受试动物个别中毒死亡的最小剂量。最大耐受量(maximal tolerance dose,MTD)指一组受试动物中,不引起动物死亡的最大剂量。决定是否中毒或中毒死亡最有价值的是进入体内,或更准确的说是吸收入血中的毒物量。引起中毒反应的血中最低浓度称为该毒物的中毒血浓度(toxic blood level)。引起中毒死亡的血中的最低浓度则称为该毒物的致死血浓度(lethal blood level)。毒性及其分级毒性(toxicity)是表达一种毒物造成机体损害的能力。国际上对毒物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不统一。WHO分级标准如下表1我国食品毒理分级标准如表2我国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如表3毒物的吸收、分布、转化、转运和排泄。毒物死后再分布及毒物死后产生毒物死后分布(postmortem distribution)指中毒死亡当时毒物在尸体内的分布状态,或称死亡当时毒物分布。其法医学意义为:1毒物分析检材采取;2死亡时相判断;3入体途径推断。毒物死后再分布是指毒物在尸体内浓度的改变过程,特别是指心血中毒物浓度的变化。多种毒药物可存在死后再分布如地高辛、吗啡、乌头碱、地西泮、氯氮平、氯氮卓地芬尼多、毒鼠强、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利多卡因、布比卡因、普罗帕酮和异烟肼等,死后心血所测得的浓度明显高于生前的摄入量或死亡当时的血浓度,且随死亡时间的增加,毒药物浓度不断增高。死后再分布机制不明,有以下几种可能:1.梯度浓度扩散;2.死后血液流动;3.微生物作用。死后再分布的存在不否认心血在毒物鉴定中的作用,单纯取心血中毒药物浓度推断中毒血浓度可能会出现偏差。常同时去外周血或骨骼肌进行参照检测,并结合案情、现场情况及尸检所见综合评定。毒物死后产生(postmortem production of poison)是指由于腐败、碳水化合物和蛋白质分解,在尸体和保存检材中产生醇类、硫化氢或氰化物等生前未服用毒物的现象。主要机制为碳水化合物分解和蛋白质分解。受尸体或检材埋藏时间、方式、地点、温度、死亡原因和微生物等因素的影响。醇类中毒一、 乙醇中毒 中毒量为78-80g,致死量为250-500g,中毒血浓度为100mg/dl,致死血浓度在400-500mg/dl。一般用顶空GC检测。毒理作用 主要是抑制中枢神经系统。首先抑制皮质功能,使大脑的高级整合能力受影响,出现稳定性、协调性、反应性、运动功能、知觉功能等降低及自我控制能力的消失,可呈一时性兴奋状态。当乙醇进一步加强时,皮质下中枢、小脑及脊髓受累,出现分辨力、记忆力、洞察力、视觉、注意力及语言等功能失常。重度中毒时芫荽血管运动中枢和呼吸中枢抑制。呼吸中枢麻痹是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乙醇还能使血管扩张、血流增加,这是由于血管运动中枢受抑制和乙醇代谢产物刺激,引起组胺升高。 在某些药物合用后会产生协同作用,这些药物包括巴比妥类、地西泮、氯氮棹等苯骈二氮杂棹类安眠药、吩噻嗪类安眠药、甲喹酮、格鲁米特、甲丙氨酯、阿片类毒品及其他呼吸功能抑制剂或麻醉剂。 慢性乙醇中毒可发生酒精性肝病、酒精性脑病、酒精性心肌病、并发高血压、中风、冠心病、慢性胃炎及胰腺炎。乙醇可通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中毒,有饮酒习惯的母亲易生育智能迟钝的子代或畸形胎儿,称为胎儿酒精综合症。安眠镇静药一、 苯骈二氮杂棹类弱安定药物,常用作抗焦虑药物,解除焦虑、抗癫痫作用,长期使用可产生依赖性,可用GC、HPLC检测(254nm)。1,4-苯骈二氮杂棹类:地西泮(安定) 氟西泮(氟安定)硝西泮(硝基安定)氯硝西泮(氯硝安定)奥沙西泮(去甲羟基安定)氯氮棹(利眠宁)氯氮平() 三唑仑苯骈二氮杂棹类:三唑仑(三唑安定)艾司唑仑(舒乐安定)阿普唑仑(甲基三唑安定)二、 吩噻嗪类强安定药物,常用作治疗精神疾病,具有镇静、镇吐、镇痛作用。长期使用可产生依赖性。可用HPLC检测(254nm)。吩噻嗪类:异丙嗪(非那根)氯丙嗪(冬眠灵)奋乃静三氟拉嗪氟奋乃静泰尔登三、巴比妥类可用GC、HPLC检测(215nm)巴比妥类:巴比妥苯巴比妥戊巴比妥异戊巴比妥司可巴比妥(速可眠)丙烯巴比妥环已巴比妥(安眠朋)四、其他弱安定药物甲丙氨酯(安宁、氨甲丙二酯)、格鲁米特(道力顿、苯乙哌啶酮、戊亚胺)、甲喹酮农药中毒(除虫除草剂)在急性中毒中,农药中毒居首位;而在农药中毒中,有机磷农药中毒占大多数,其中剧毒的甲胺磷和对硫磷中毒占有机磷农药中毒的60%。农药按用途分为杀虫剂(insecticide)、杀菌剂(fungicide)、杀鼠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plant grouth regulator)。按化学结构分为有机磷类、有机氯类、有机氮类、有机硫类、砷制剂类、氨基甲酸酯类、拟除虫菊酯类等。我国禁用农药:敌枯双、普特丹:致畸作用。二溴乙烷、杀虫脒:致癌作用。二溴氯丙烷:致突变和致癌作用,致男性精子减少、不孕。蝇毒磷:高毒农药,不得喷洒蔬菜。艾氏剂、狄氏剂、六六六、滴滴涕:高残留有机氯农药。氟乙酰胺、四甲基二砜四胺(毒鼠强):对人畜有剧毒,易二次中毒。有机汞(如氯化乙基汞、醋酸苯汞)及有机锡类(如三苯基锡、三丁基锡):高毒杀菌剂,可引起神经系统损害。一、有机磷农药中毒中毒机制:1. 对乙酰胆碱酯酶的抑制 有机磷进入机体后,主要抑制体内胆碱酯酶,使其失去活性,从而丧失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乙酰胆碱在体内蓄积,引起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中毒表现。其进入机体后,磷酸根与ChE的活性中心结合,形成磷酰化ChE。分为二步:第一阶段,酶的抑制是可逆的,形成可逆的复合体,第二阶段,形成一个磷酰化的ChE,酶的抑制不可逆。有机磷中毒后如不及时抢救,酶在几分钟或几小时内老化,是磷酰化胆碱酯酶的磷酰化基团的一个烷氧基断裂,形成更稳定的单烷氧基磷酰化胆碱酯酶,成为老化酶。此时即使使用ChE复能剂也不能恢复酶的活性。2. 对神经靶酯酶的抑制 某些种类的有机磷农药,在中毒1-2w后,部分病人可发生周围神经病称为有机磷迟发型神经病3. 对心肌的损伤4. 免疫毒理机制5. 其他毒性作用中毒症状 有机磷中毒可导致三个时相的神经毒性作用1. 急性胆碱能危象 在中毒后立即出现,是急性有机磷中毒的主要临床表现,为体内ChE被抑制,导致Ach过量积聚,过度激动胆碱能受体的结果(1) 毒蕈碱样症状 腺体分泌,表现为多汗、流涎、流泪、鼻溢、痰多、肺湿罗音。平滑肌收缩,表现为胸闷、气短、呼吸困难、瞳孔缩小、视力模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括约肌松弛,表现为尿便失禁(2) 烟碱样症状 (3)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2. 中间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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