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答辩意见审判长:四川 XX 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王 XX 及法定代理人的委托, 指派 XX 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经过庭前的调查了解和上诉状,根 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答辩意见:一、上诉人第一条第二款上诉理由不成立。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王程厅单方委托鉴定机构按“工伤”标准进 行的鉴定。上诉人认为应该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文件规定“按交 通事故标准进行鉴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伤残等级鉴 定标准的问题仅是对伤残等级评定的一个参考意见,并不是法律规 定,其目的是,能够避免相同伤残,因不同案由而造成伤残赔偿金的 巨大差距的情况,所以对本案并不适用。二、一审法院没有遗漏参加诉讼的当事人。上诉人诉称一审法院遗漏赵文博作为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本案 是被上诉人王程厅与被上诉人四川省 XX 中学及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XX 中心支公司之间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而被上 诉人王 XX 与赵 XX 是属于侵权责任纠纷,所以被上诉人王 XX 与被上 诉人四川省XX中学及上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中心 支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与被上诉人王 XX 与赵 XX 之间的法律关系,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之规 定,本案中即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诉讼标的也不相同,不属于必要 的共同诉讼,所以本案不存在遗漏当事人。三、本案被上诉人王 XX 残疾赔偿金等按城镇标准计算,事实清 楚,证据充分。上诉人2012年11月14签订的保单号:1264601900073260XXXX, 保险合同第十七条规定:保险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城镇居民规定 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合同明确约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当 按照城镇标准计算。四、上诉人法律适用错误。本案属于教育机构责任纠纷,依法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 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 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而不是上诉人诉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 权责任法第四十条,因被上诉人王XX和赵XX均属于在校学生,在 校园内,所以不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人 员人身损害的规定。综上所述,一审法院判决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依法应当维持。请求二审法院依法维持原判。此致XX 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XX律师事务所XX 律师二O四年X月XX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