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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1秋刑法分论平时作业二参考答案1. 行贿罪的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具有何种目的?( )A.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利益的目的D.谋取个人利益的目的参考答案:A2.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 )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典型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错误本题考核对权利质押的理解。权利质押是质押的一种特殊形式,是指为担保债权清偿,在债务人或第三人享有的权利上设定的质押。动产质押是质押的典型形式。3. 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具有多重属性,主要包括:( )。 A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 B票根据票据法的一般原理,票据保证人的责任具有多重属性,主要包括:()。A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B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刑事责任C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行政责任D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E票据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E票据法第50、52条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为2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行使持票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的追索权。因此选择E项。4. 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 )。 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 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 C按照税将税法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单行法的标准是()。A按照税法的内容不同B按照税法的效力不同C按照税收管辖权不同D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不同D5. 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试结合立法法的有关规定论述法的位阶问题。法的位阶,是指由立法体制决定的,不同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律渊源体系中所处的效力位置和等级。上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高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下位法,是指相对于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法的位阶中处于更低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同位法,是指在法的位阶中处于同一效力位置和等级的那些规范性法律文件。 我国立法法突出的特点之一,就是根据法的效力原理规定了法的效力位阶问题,即详细规定了属于不同位阶的上位法与下位法和属于同一位阶的法律规范之间的效力关系。即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的规定相抵触;同位法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立法法第78条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立法法第79条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立法法第80条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按照立法法第79、80条的规定,在不同位阶的各种法律渊源中:法律的效力高于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虽然过去我们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也遵循上述效力原则,但是立法法将其上升为法律,与以前的习惯认识和做法相比,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及法律效果毕竟是不一样的。 过去在法的效力上存在问题较多的是在规章方面。立法法第82条明确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也就是说,这些法律渊源之间属于同位法的关系。因为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属于同一位阶的法,所以效力是同等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同一位阶的各种规章之间的效力关系,还需要通过具体的案例逐步探索解决,因为过去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是仅靠立法就能够解决的。 6. 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赵某有两个儿子,大儿子甲已结婚,小儿子乙因残疾一直未婚。2008年4月10日,甲作为投保人经其父亲同意,以其父亲赵某为被保险人与某保险公司签订人寿保险合同。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指定乙为受益人。保险期问为5年,赵某死亡后保险公司一次性支付1万元保险金。2009年10月赵某因病住院。甲未经赵某同意将保险单交给邻居李某作质押,借款5000元为赵某看病。2009年12月,赵某医治无效死亡。后李某要求甲还借款未果,持保险单请求保险公司依照保险单给付保险金1万元。保险公司审查后认为,李某不是受益人,无权领取保险金。同时,保险公司通知乙,要求乙持保险单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乙向李某索要保险单,李某以保险单已质押为由拒绝返还。为此,乙诉至法院,提出李某返还保险单的诉讼请求。问:(1)乙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为什么?(2)本案的保险金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1)乙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理由如下:我国保险法第34条第2款规定:“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本案中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的书面同意将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质押给李某因此该质押无效李某应将保险单返还给乙。(2)本案保险合同中乙被指定为受益人不能将保险金作为赵某的遗产由甲、乙继承。因此保险公司应将保险会给付给乙。7. 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 ) A确定义务 B告诫 C代为执行 D征收费用代执行一般有哪些程序阶段?()A确定义务B告诫C代为执行D征收费用BCD代执行的程序,一般为告诫、代为执行和征收费用三个阶段。在告诫设定的履行期限内,义务人未履行,并且确有不履行义务的故意而不是实际上不能履行时,才可以实施代执行。代执行以向义务主体征收费用为终结。8. ( )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 A使用 B占有 C收益 D处分()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A使用B占有C收益D处分B本题考核对所有权内容的理解。一般来说,所有权的内容包括所有权人对所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个方面的权利。占有权是指所有人对于标的物占有的事实,是所有权的基本内容,也是所有人行使物的支配权的基础与前提。9. 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法的原则对法制改革有什么作用?A、导向B、监督C、目标D、推动正确答案:A10. 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香港恒生公司总部设在香港九龙,在广州设有办事处,并在深圳拥有一栋写字楼,因该公司与天宇公司发生合同纠纷,被天宇公司诉至法院。已知合同签订于佛山,并约定在珠海履行,目前由于双方的争议并未执行,试问对于本案何地的法院有管辖权?()A广州B深圳C佛山D珠海ABCD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1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1. 公司的( )决定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需分配给公司股东。A、连带性B、团体性C、自治性D、营利性公司的( )决定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需分配给公司股东。A、连带性B、团体性C、自治性D、营利性正确答案:D12. 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 )。 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关于国际民用航空安全方面的海牙公约和蒙特利尔公约,在“劫机”问题上都规定()。A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但劫机者所在国不负有引渡义务B劫机是一种可引渡的罪行,劫机者所在国负有引渡义务C劫机行为者是可以不被引渡的,由其所在国提请司法程序D劫机是一种不能引渡的罪行,劫机者不得被引渡A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都规定了非法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及其机场安全的罪行是可引渡的罪行。另外还规定了如两公约的缔约国之间未订有引渡条约,可根据这两项公约引渡罪犯。但两公约都未规定强制引渡的义务,也就是说劫持者所在国并不负有引渡义务。上述两个公约都引入了“或引渡或起诉”原则,发现嫌疑犯的国家如不将其引渡给有管辖权的国家,则不论罪行是否在其境内发生,一律应将案件提交主管当局,以便起诉。13. 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 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权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B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础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14. 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 )。 A债权调整方案 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D重整计划草案不得规定的内容是()。A债权调整方案B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C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D减免债务人欠缴的,除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D15. 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如何理解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关系?正确答案:(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想影响作用。法的思想影响作用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衡量价值两个渠道来实现。(3)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联系:很多情况下法的作用是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的例如法的预测作用、强制作用等就和法律调整有很直接的关系;另外法律调整的效果就是一种以对比关系反映法的作用的结果性指标。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说法律调整研究的其实就是“法如何起作用”。(1)法律调整指的是根据一定的社会生活需要,运用一系列法律手段对社会关系施加的规范、组织、控制和调节。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的行为或社会生活的影响。(2)法律调整和法的作用的区别:法律作用比法律调整的外延更为广泛,有些社会关系,虽然法律不调整但有可能对其起作用,例如党内关系、友谊关系。另外,法律调整需要一整套的法律手段来实现,而法律作用则不一定通过具体的法律手段来实现。例如法的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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