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页
第2页 / 共6页
第3页 / 共6页
第4页 / 共6页
第5页 / 共6页
第6页 / 共6页
亲,该文档总共6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宪法知识十问一、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之所以是国家的根本法,取决于以下三个因素:1.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 最重要的内容; 2.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更严格。二、宪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宪法基本内容包括国家权力的正确行使和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其中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居于支配地位。三、宪政的主要特征是什么?宪政的主要特征有:1. 宪法实施是建立宪政的基本途径; 2. 建立有限政府是宪政的基本精神;3. 树立宪法的最高权威是宪政的集中体现。四、什么是政体?政体是指一国的指政权组织形式,一种实现统治权益的政权体制或表现国家权力的政治制度,有时也被称为一国的“政治制度”。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其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形式是一种民主的代表制。五、什么是国籍?国籍,在宪法上是指一个人隶属于某个国家的法律上的身份。我国国籍的取得方式有两种:出生国籍和继有国籍。继有国籍是指根据个人的意愿或某种事实并在具备入籍国立法所规定的条件后自愿申请并经批准而取得该国国籍。继有国籍的取得方式有: 1、由于婚姻; 2、由于收养、认知 ; 3、申请入籍 ( 包含国籍恢复 ) 。对于继有国籍,我国国籍法规定,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申请加入中国国籍必须具备两个前提 : 一是申请人必须愿意遵守中国的宪法和法律 ; 二是必须出于本人的自愿。同时还须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 第一,申请人是中国公民的近亲属 ; 第二,本人定居在中国 ; 第三,有其他正当理由,等等。只要具备两个前提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加人中国国籍。六、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有哪些?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 : 1. 平等权; 2.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权;3. 人身自由; 4. 宗教信仰自由; 5.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 6. 受教育权; 7. 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 8. 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七、什么是人身自由和物质帮助权?人身自由,是指公民个人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和限制的自由,是公民具体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实际享受其他权利的前提,也是保持和发展公民个性的必要条件。狭义的人身自由主要指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侵犯,广义的人身自由还包括与狭义人身相关联的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等与公民个人私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物质帮助权,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物质帮助权,是公民因失去劳动能力或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而不能获得必要的物质生活资料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生活保障,享有集体福利的一种权利。具体包括:1. 老年人的物质帮助权; 2. 患疾病公民的物质帮助权; 3. 丧失劳动能力的公民的物质帮助权等等。八、公民的基本义务主要有哪些?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 1. 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维护祖国的安全、 荣誉和利益; 服兵役;4. 依法纳税; 5. 其他基本义务。此外,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九、宪法修改的条件是什么?现有宪法是哪年制定的?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我国宪法先后制定了四次,分别是 1954 年、1975 年、1978年、 1982 年,现用宪法是 1982 年制定的,总共修改了4 次,分别是 1988 年、 1993 年、 1999 年、 2004 年。十、我国宪法有哪些主要特点或作用?概括起来,现行宪法有以下四大特点与作用:第一,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坚持改革开放,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为我们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第二,现行宪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完善。表现在:进一步完善和发展了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保证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作用;坚持民族区域自治,维护国家统一;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第三,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宪法强调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宪法第五条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21 年来,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和法律办事正在成为社会普遍的行为准则。第四,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宪法对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作了全面的规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民主权利,在国家生活中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现行宪法强调对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住宅不受侵犯权的保护,并增加了人格尊严不受侵犯权,以及对残废军人、烈属、军属、盲聋哑及其他残疾公民和老人的保护。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