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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深化学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规范学校分配秩序,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学校充分考虑各岗位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体现公平、科学、合理的分配原则,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形成本方案。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每年二月和八月教师的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4、科学合理原则。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班主任岗位倾斜的原则。四、组织机构为了稳健实施此项工作,学校特成立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组 长:李金莲副组长:房淑晶 王维刚 王剑锋成员: 王华 裴涛 王维锋 张霖 张慧媛 李占艳 李世斌 王巧娥 刘丽华 王宏达 赵丽君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津贴的分配方法、出勤津贴:每位教职工在保证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的情况下,得到1000元的出勤津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标准扣除出勤津贴.(1)迟到、早退,每人次扣发10元,一个月迟到和早退次数累计超过4次(含4次)扣发当月出勤津贴。(2)短假累计八小时为一天,按事假处理,每天扣发30元:无假条的视为旷工,每天扣发100元。(3)病假每天扣发20元,事假每天扣发30元,无诊断书、假条的视为旷工,每天扣发100元。(4)旷工一天扣发100元:当月累计旷工五天,扣除当月全部校内津贴:当月旷工5天以上的除扣除当月校内津贴外,并按照普兰店区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处理。2、工作津贴:教职工能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和制度,每人每月可得到1200元工作津贴。3、奖励津贴:将按本规则所扣留的校内津贴作为本单位的奖励基金,由中心统一调配,在年末统一对业绩突出和工作量较大的教职工进行奖励。五、经费来源校内津贴暂按二月和八月绩效总额人均2200元(随绩效工资变化而变化)核定总额后,由财政部门每月拨付学校。(二)奖励性绩效有关问题规定。1、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工作的具体情况,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与考核,以大部分教师都能得到2000元绩效的基础之上,考核结果居前的20教师,将得到2400元绩效,居中的60%教师将得到2200元绩效,居后的20教师将得到2000元绩效.2、未完成本职工作的规定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不缺课、备好课、上好课、批改作业、培优提差,完成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每个教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凡无故缺课、没备课上课、作业不批改,分配的任务不能完成,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第三次大会批评并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3、违反职业道德方面的规定全体教职工要努力提高自我修养和工作水平,注意言行举止穿着打扮,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如下规定:(1)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轻微未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当事人要做出书面检讨,并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1/3.(2)凡体罚学生情况比较严重,给学生身心造成伤害,在社会上产生坏的影响的,对当事人进行校内通报批评,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检讨,扣除当事人奖励性绩效工资1/2,并赔偿学生损失,取消评优、评先的资格。(3)体罚学生情况严重,给学生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在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的,对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赔偿学生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政纪处罚或一定的法律责任.4、责任事故规定(1)相关教师要负责学生的安全、维持学生的纪律,制止吵闹追逐打架现象发生。经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如发现无故不上岗,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1/5;造成事故,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2)上课教师私自离开岗位,造成安全事故,使学生身心受到创伤,除赔偿医疗误工等一切费用外,扣除当事人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1/2,并在教师大会上检讨。如致使伤害学生生命或使学生致残,除赔偿医疗、误工等一切费用,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要承担相应的政纪或法律责任。(3)安全问题一票否决,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因组织不力或是擅离职守,致使学生受到伤害的,除赔偿学生一切损失外,扣除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当年不能评优、评先。情节严重的承担政纪或法律责任.六、相关说明1、本方案一旦由教工代表大会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2、本方案在试行过程中,如遇个别特殊情况,需要继续完善的,经教代会商讨,行政会议确定,可作修改补充。3、此方案由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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