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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安装要求、系统分类与构成随着时代的进步,在经济、科技迅猛发展的同 时,出现了许多大型展览馆、科技馆、博物馆、 购物中心等公共建筑。这些场所具有功能复杂、 人员密集、疏散困难、火灾负荷大等特点。当建 筑物内部发生火灾时,容易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所以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系统是一个相 当重要的消防安全设施,是保障建筑物内人员安 全、迅速、有序疏散的前提,并有利于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的伤亡和降低财产的损失。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按控制方式可分为m漳中控制型系统和集中控制型系统,按应急电源的实现方式可分为自带电源型系统和集中电源型系统,综合以上两种分类方式,可以将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分为以下四种形式:(1)自带电源非集中控制型;(2)自带电源集中控制型;(3)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4 )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二、系统安装与调试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要按照国家标准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要求进行布线,并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安装与调 试。、系统安装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施工安装前,应首先检查产品的外包装是否破损、外观及结构是否存在问题,并严格按照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要 求,对系统设备、材料及配件进行现场检查(检 验)和选型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设备、材料、 配件及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的产品不得使用。()般要求1. 消防应急灯具与供电线路之间不能使用插 头连接;2. 消防应急灯具安装后对人员正常通行不要 产生影响,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周围要保证无遮挡 物;3. 带有疏散方向指示箭头的消防应急标志灯 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箭头指示的疏散方向与疏散方 向相同;4指示出口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应固定在坚 固的墙上或顶棚下,安装方式可以明装,也可以 嵌墙安装;5.消防应急灯具在安装时应保证灯具上的各 种状态指示灯易于观察,试验按钮(开关)能被 人工或遥控操作;6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安装时,在正面迎向人员疏散方向,应有防止造成眩光的措施;7消防应急灯具吊装时宜使用金属吊管,吊 管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物实体或构件上;8作为辅助指示的蓄光型标志牌只能安装在 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相同的路线上,但不能代替 标志灯具;9.消防应急灯具宜安装在不燃烧墙体和不燃 烧装修材料上。(二)系统主要组件安装1.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的安装(1 )在顶部安装时,尽量不要吸顶安装, 灯具上边与顶棚距离宜大于 200mm ;吊装时, 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 在建筑结构件上;(2)低位安装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时,应安装在距地面(楼面)1m以下的墙上,标志 表面应与墙面平行,凸出墙面的部分不应有尖锐 角及伸出的固定件;(3)安装在地面上时,灯具的所有金属构 件应采用耐腐蚀构件或做防腐处理,电源连接和 控制线连接应采用密封胶密封,标志灯具表面应 与地面平行,与地面高度差不宜大于 3mm ,与 地面接触边缘不宜大于1mm ;(4) 在人员密集的大型室内公共场所的疏 散走道和主要疏散线路上设置的保持视觉连续的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在安装时,箭头指示方向或导 向光流流动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2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安装(1 )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均匀布置,最好安装在棚顶或距楼地面2m以上的侧面墙上;(2) 在侧面墙上顶部安装时,其底部距地面距离不得低于2m,在距地面1m以下侧面墙 上安装时,应采用嵌入式安装,其凸出墙面最大 水平距离不应超过20mm,且应保证光线照射 在安装灯具的水平线以下;不得安装在地面或 1 2m之间侧面墙上;(3) 吊装时,要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 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3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的安装(1 )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50mm以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中的规定;(2)应急照明配电箱和分配电装置安装在 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宜为 13 1.5m,靠 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 0.5m,正面操作距 离不应小于1Om。4应急电源盒与配套的安装(1 )应急电源盒与灯具间的连接线应采用 焊接或压接方式;(2) 吊装时,应采用金属吊杆或吊链,吊 杆或吊链上端应固定在建筑结构件上;(3) 安装在吊顶内时,手动试验装置应安 装在能够操作的位置,吊顶处应能打开,并在吊 顶下表面设有明显的标识。5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安装(1) 安装场所应无腐蚀性气体、蒸汽、易 燃物及尘土;电池应安装于通风良好的场所,严 禁安放在密封环境、有可燃气管道、仓库等场 所;(2 )落地安装时,宜高出地面150mm以 上,屏前和屏后的通道应能够满足更换电池的需 求。6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安装(1 )在墙上安装时,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底 边距地(楼)面高度为1315m,靠近门或侧墙 安装时应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门的正常开关,正 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落地安装时,其底 边宜高出地坪01 0.2m ;(2) 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安装牢固,不得倾 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要有明显标 志,并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 头。应急照明控制器与其外接备用电源之间应直 接连接。接地应牢固,并应有明显标志;(4)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控制线路要单独穿 管。引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电缆或导线,配线应 整齐,避免交叉,并应固定牢靠;电缆芯线和所 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 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 接线不得超过2根;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 于200mm的余量;导线应绑扎成束;导线穿管 后,应将管口封堵。7疏散指示标志牌的安装(1)安装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 面时,其指示的疏散方向应与标志灯具指示方向 相同,安装间距不应大于15m ;(2)固定应牢固,无破损;(3)安装在地面上时,只能采用镶嵌式工艺,其安装后应平整、牢固。8电线电缆选择与线路敷设(1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输出支路和集中 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在竖井内敷设、且与竖井 内的燃烧性能为B1级以下电线电缆之间没有防 火分隔时,应选择燃烧性能为 A级的电线电缆; 有防火分隔时,可选择燃烧性能为 B1级的电线 电缆;(2)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输出线路和集 中控制型系统的控制线路选择燃烧性能为 B1级 电线电缆时,应穿金属管保护;也可敷设在燃烧 性能为同级别的电缆桥架或线槽中;选择燃烧性 能为A级电线电缆时,可明敷;(3)地面安装或潮湿场所安装时,灯具的 供电线路和控制线路,均应选择耐腐蚀的橡胶电 缆,接线处应有防腐蚀和防潮处理;(4)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 保护管内,当合用同一线槽时,线槽内应有金属 隔板分隔;(5) 系统的配电支线应采用铜芯导线,控 制线路应采用多股铜芯导线。二系统调试系统的调试应在系统施工结束后进行,调试 前对系统中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灯具专用 应急电源盒、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 器、应急照明配电箱、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等设 备应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一)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和消防应急照明灯具的 调试1.采用目测的方法检查消防应急标志灯具安 装位置和标志信息上的箭头指示方向是否与实际 疏散方向相符。2在黑暗条件下,使照明灯具转入应急状 态,用照度计测量地面的最低水平照度,该照度 值应符合设计要求。3操作试验按钮或其他试验装置,消防应急 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4断开连续充电24h的消防应急灯具电 源,使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同时用 秒表开始记时;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指示灯应处于 非点亮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 应急工作时间。5使顺序闪亮形成导向光流的标志灯具转入 应急工作状态,目测其光流导向应与设计的疏散 方向相同。6. 使有语音指示的标志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 态,其语音应与设计相符。7. 逐个切断各区域应急照明配电箱或应急照 明集中电源的分配电装置,该配电箱或分配电装 置供电的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 状态。8. 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 和疏散指示系统,输入联动控制信号,系统内的 消防应急灯具应在5s内转入与联动控制信号相 对应的工作状态,并应发出联动反馈信号;对于 设计有手动控制功能的系统,操作手动控制机 构,使系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应的消防应急 灯具应在5s内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二)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调试1. 分别操作集中电源使其处于主电工作和应 急工作状态下,观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主电电 压、电池电压、输出电压和输出电流,主电显示 和充电显示灯状态是否与生产企业的说明书相 符。2操作手动应急转换控制机构,观察应急照 明集中电源和该电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转 入应急工作状态的情况。3断开主电电源,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该电 源供电的所有消防应急灯具均应转入应急工作状 态,应急工作时间应不小于本身标称的应急工作 时间。(三)应急照明控制器的调试1操作控制功能,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 任何消防应急灯具从主电工作状态转入应急工作 状态,并应有相应的状态指示和消防应急灯具转 入应急状态的时间。2.检查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防止非专业人员操 作的功能。3断开任一消防应急灯具与应急照明控制器 间连线,应急照明控制器应发出声、光故障信 号,并显示故障部位,故障存在期间,操作应急 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与此故障无关的消防应急 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4断开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使应急照 明控制器由备电工作,应急照明控制器在备电工 作时各种控制功能应不受影响,备电工作时间不 小于应急照明持续时间的3倍,且不小于2h。5关闭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程序,系统内的 消防应急灯具应能按设计的联动逻辑转入应急工 作状态。(四)系统功能调试1.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1 )分别操作自带电源型系统的手动转换 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自带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 配电箱,系统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2)分别操作集中应急电源的手动转换控 制装置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集中应 急电源或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系统应转入应急 工作状态;(3)分别操作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的转换 开关和模拟消防联动集中电源型系统的应急照明 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供电的所有消 防应急灯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2集中控制型系统功能调试(1)模拟消防联动控制信号,应急照明控 制器应控制相关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 态;(2)应急照明控制器应能控制并显示系统 内所有的消防应急灯具、消防应急电源、应急照 明分配电装置及其它附件的工作状态;(3)手动控制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器,使消 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相关消防应急灯 具应转入应急工作状态。三、系统检测与维护系统检测前应对照图纸检查工程中各设备的名 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系统 中的消防应急标志灯具、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 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器及相关设备的的接线、 安装位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系统现场检测包括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消防应急 照明灯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控制 器、标志牌等组件的检测、系统功能测试及系统 供配电检查,系统检测前要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 作状态。(一) 消防应急标志灯具检测项目1标志灯具的颜色、标志信息应符国家标准消 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的要 求,指示方向应与设计方向一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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