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0页
第2页 / 共30页
第3页 / 共30页
第4页 / 共30页
第5页 / 共30页
第6页 / 共30页
第7页 / 共30页
第8页 / 共30页
第9页 / 共30页
第1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1.管理组织1.1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1.3在本厂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安全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2.信号、标志2.1厂门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2.3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3.交通线路3.1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3.2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安全部门批准。3.3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4.车辆4.1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4.2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铲车、电瓶车、叉车)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4.3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4.4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4.5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4.6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4.7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4.8厂内行车限速规定进出厂门及转弯处_公里/小时厂内直线路10_公里/小时4.9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4.10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4.11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4.12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_公里/小时。4.13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4.14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5.装载运输5.1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4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2m,超出部分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5.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1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1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货量。5.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5.3.1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5.3.2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3m,高度1.5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5.4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5.5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6.其它交通事项6.1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厂内生产区域,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6.2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6.3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6.4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工厂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6.5严禁在工厂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二)第一条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第二条企业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第三条在本企业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安全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第四条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第五条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第六条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第七条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第八条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安全部门批准。第九条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_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_m。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_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第十一条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叉车、抱车、铲车等)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_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第十二条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第十三条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_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_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第十五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认真执行车辆驾驶规则和禁令,在通行道口转弯时要显示信号。第十七条厂内行车限速规定1、进出厂门及转弯处_公里/小时2、厂内直线路10_公里/小时第十八条各种车辆进出厂门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第十九条车辆行驶公司厂区内和进出厂门时,不准超车或并列行驶,停车靠边,不得阻碍交通,服从厂区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的指挥。_阳光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第二十条车辆在公司厂区内行驶,要安全礼让,非机动车要让机动车先行,铲车、叉车要让汽车先行,不准阻拦,不准强行超越。第二十一条车辆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阻火器,并限速_公里/小时。第二十二条车辆倒车必须减速并有人监视、指挥或鸣号警告,并注意周围地形及物品等情况。第二十三条车辆必须停放在停车场内,若要停放在生产区内,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但不得影响消防通道。第二十四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载物,必须按规定不准“超长、超宽、超高、超重”。1、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箱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准超过_m;载物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_m,超出部门不准触地,不准超过_上核定的载货量。2、小型车辆装载物规定。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左右各20cm,载物高度不准超出车身_m,长度不准超过车身_m,不准触地,不准超过_上核定的载货量。3、非机动车辆装载物规定。铲车、叉车的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宽度左右不超过10cm,长度不准超过车厢。三轮车的前长度、左右宽度不准超出车身20cm;手推车后长度不准超50cm,全长不超过_m,高度_m,载重不超500kg,不许两车共载一物。第二十五条货运机动车不准人、货混载。除驾驶室和厢内可乘坐额定的人员外,其它部位不准载人。第二十六条叉车除驾驶员外不得载人,若发现载人,对驾驶员以及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第二十七条摩托、轻骑、助动车、电瓶车,严禁进入厂内生产区域,并按规定指定地点存放。三轮车不准被机动车牵引,车辆转弯前必须慢行,并伸手示意,不准突然猛拐。第二十八条厂内行人靠路边行走,不得多人在道路上并排行走,也不准突然横穿道路。行人行走时注意脚下有无沟、坑、井,头顶上部有无管线、架子、电缆、电线等障碍物,严禁在重物下穿行。第二十九条严禁行人对行驶车辆强行拦车、爬车。不准在停车的车厢上下乘坐、休息或通行。第三十条自行车、助动车、轻骑、摩托进入公司大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交通警示标志的规定(如下车推行)。工厂区域内不得带人,不准双手离把,不准互相追逐。第三十一条严禁在工厂厂区道路上练习学习驾驶摩托车、轻骑、助动车和自行车。第三十二条公司厂区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并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_阳光彩印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三)1、目的:为了加强厂内交通管理、防止交通运输事故发生2、范围:机动车和叉车驾驶员3、程序:3.1机动车辆驾驶员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交通法。3.2各级领导和厂内员工,本厂或外单位入厂车辆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自觉遵守厂内交通安全规定。3.3驾驶员应精力集中,严禁违章作业,行车进入禁火区内严禁吸烟。3.4无阻火器车辆不准驶入禁火区。3.5厂内行车速度不大于_公里/小时,危险场所不大于_公里/小时。车辆应在中心道上行驶,严禁与生产系统设备管道接触。3.6严禁在道口、车间、交叉路口上停留车辆。3.7车辆通过道口、拐弯,应显示信号,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减速,注意观察。3.8行人靠道路右侧行走,严禁与汽车及其它车辆抢道。3.9自行车、摩托车不得进入厂区,一切进出车辆应接受门卫检查。3.10道路上不准放物件,随时保持畅通。3.11厂区的一切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任何人不得损坏或搬动。3.12车辆装载运输:3.13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3.14凡发生交通事故应保留现场,对负伤人员及时抢救,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前往调查处理。3.15厂内交通安全,由生产部负责全面管理、检查。3.16对本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必须实施监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样本(四)1管理组织1.1为保障公司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公司保卫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1.2厂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工业企业厂区运输安全规程(GB4387)及公司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1.3在本公司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保卫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2信号、标志2.1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2.2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