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7页
第2页 / 共47页
第3页 / 共47页
第4页 / 共47页
第5页 / 共47页
第6页 / 共47页
第7页 / 共47页
第8页 / 共47页
第9页 / 共47页
第10页 / 共47页
亲,该文档总共4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施工合同范文汇总七篇随着法律学问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留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施工合同 篇1合同编号:_发包人(简称甲方):_承包人(简称乙方):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同等、公允、诚信的原则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房系合法拥有。甲方的有效证明:_。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企业资质状况:_。2、装饰施工地址:_区(县)_路_弄(村)_号_楼_室。3、住房结构:_房型_房_厅_厨_卫_阳台,套内施工面积_平方米。5、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6、承包方式: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7、总价款:¥_元,人民币(大写):_元。其中:材料费:_元,人工费:_元,拆除费: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元,管理费:_元,税金(3.41):_元,利润:_元,其他费用_元。“总价款”是甲、乙双方对设计方案、工程报价确认后的金额,在一般状况下竣工结算时上下增减的幅度在没有项目变更的状况下不超过结算价的5%。双方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份的工程款应当按实计算。8、工期:自_年_月_日开工,至_年_月_日竣工,工期_天。其次条 材料供应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供应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选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保管费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2、甲方选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3、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运用。如已运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4、施工中如乙方发觉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刚好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运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担当。5、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当符合本合同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的规定。假如乙方运用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应按材料和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6、甲方或者乙方供应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1、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本市现行的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2、本工程由_方设计,供应施工图纸一式_份。3、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担当,工期顺延。4、由于乙方缘由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担当,工期不变。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或其它管理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6、甲、乙双方应刚好办理隐藏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担当,工期也予顺延。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刚好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根据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假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刚好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担当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装饰工程未阅历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工程尾款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工程保修期由甲、乙双方协协商定,乙方同时供应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合格签字或盖章之日算起。第四条 平安生产和防火1、甲方供应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实行必要的平安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平安,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状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或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承重结构,拆、改承重墙。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工程款付款时辰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金额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合同签订当日 30 元施工过程中 水、电、管线隐藏工程通过验收35 元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元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 元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 元(2)工程款付款双方协商约定:_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第六条 施工协作1、甲方工作:(1)在装饰施工前,向施工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实行爱护措施。向乙方供应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运用留意事项。(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运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时,甲方供应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运用。(5)甲方所属物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缘由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6)甲方或其所属物业部门应书面告之乙方施工人员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以便乙方施工人员遵守执行。2、乙方工作:(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发觉问题应刚好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2)早上7时前及晚上7时后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3)召集有甲方参与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4)指派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刚好书面通知甲方。第七条 违约责任1、因乙方缘由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担当违约责任。2、因乙方缘由造成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_元。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担当责任。4、由于甲方缘由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5、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藏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元。6、工程竣工后,甲方如未按约定对整体工程进行验收,乙方可以顺延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元。7、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_元,工期顺延。8、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当责任。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运用或擅自动用该工程成品或自行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10、由于甲方缘由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和装饰材料的,甲方应和乙方协商相应顺延工期。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上海市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或上海市消费者权益爱护委员会申请调解。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将不选定的解决方式划去)(1)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样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_赔偿,解除本合同。第十条 其它约定1、_2、_3、_4、_5、_第十一条 附则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3、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地面部位、墙面部位、天棚部位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