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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指令电池指令电池由于含铅、镉、汞、酸、碱等污染物质,当其任意丢弃在环境中,随着时间推移外层金属的锈蚀,有害物质就会慢慢地从电池中溢出,进入环境,并通过生物链作用,直接或间接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长期蓄积难以排出,从而损害神经、造血功能、免疫能力下降、肾脏和骨骼受害等.因此,对废旧电池的收集与处置非常重要,如果处置不当,可能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目前,电池潜在的污染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世界上各国对电池产品采取的态度,除控制有害物质浓度外,主要以回收为主.当前,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行动起来,制定和实施电池有害物质限制、废旧电池回收处理以与再生利用相关的政策和规定.欧盟电池指令在欧洲,为达到更高的环保水平,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C引用了数项安全指令,加强控制在不同产品中的化学物质含量.1991年3月18日,欧盟第91/157/EEC号含有某些危险物质之电池和蓄电池指令制定完成.之后,欧盟委员会又于1999年1月5日公布了第98/101/EC号指令,该指令为第91/157/EEC号指令之修订版.最近,欧盟委员会于20#9月26日正式公告第2006/66/EC号电池、蓄电池、废电池与废蓄电池指令.规定欧盟各国于20#9月26日前将本指令转化为各国法律,并自20#9月26日开始实施并同时废止原有的电池指令91/157/EEC与其修订条文93/86/EEC和98/101/EEC,由单一项指令取代.2006/66/EC是欧盟将推行一项与电池与蓄电池有关的新指令.该指令旨在减少有害电池与蓄电池的产量,提高旧电池与蓄电池的回收、处理与循环再造率,以与向消费者提供资讯,鼓励他们购买较长寿和环保的电池.电池指令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甚为相似,规定生产商须在有关部门登记,分销商有责任回收旧电池,以与每节电池或蓄电池须达到很高的循环再造率等.此外,该指令要求电器的设计应能令电池易于拆除,以便消费者随时把旧电池交到回收点.新电池指令主要目的是为调和各会员国关于电池、蓄电池、废电池与废蓄电池措施,减少电池、蓄电池、废电池与废蓄电池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冲击、促进环保,并提出禁止销售某些含有危害物质电池的措施,同时也规定会员国应制定回收体系以达成电池回收目标等最高标准.另外,此指令也规定了生产者有关电池标示、电池易于拆除之设计等责任与标签规定.新电池指令扩大了旧电池指令只适用于含若干汞、镉与铅的电池的范围,把所有电池均纳入其范围内.订立了以下措施:规定便携电池的回收率;限制便携电池采用镉,并制定豁免清单;禁止将汽车与工业电池丢弃于堆填区或焚化;规定回收电池的循环再造率.2006/66/EC电池指令的要点如下:1.指令禁止汞含量超过0.0005%与镉含量超过0.002%的电池与蓄电池出售.报警系统、医疗设备与无线电动工具所用的电池与蓄电池除外.成员国应确保所有电池,蓄电池和电池包装在20#9月26日之前相应标上如图标识,且保证其清晰可见、不易擦拭的标签.如违反以下限值的电池,蓄电池要标注相应元素的符号如图所示:汞重量0.0005%;镉重量0.002%;铅重量0.004%.当多项元素超标时,标识方法可参考图.标识应至少覆盖电池、蓄电池或电池组最大侧面面积的3%,最大不超过5 5 cm.对于圆柱形电池,标识应至少覆盖电池或蓄电池表面积的1.5%,最大不超过5 5 cm.当电池、蓄电池或电池组的面积过小,使标识小于0.5 0.5 cm时,则不需要在电池上进行标识,但必须在包装上标识,尺寸不得小于1 1 cm.如图欧盟电池标识如图含有限制物质的标识如图含有多种限制物质的标识与之前的91/157/EC与其修订指令98/101/EC相比,2006/66/EC与其在禁用限量和标识限量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别,如表10.1所示.2. 分销商有责任向消费者收回用完的电池,因此须向消费者告知这项责任.到20#,欧盟各成员国的最低回收率应达到25%,2016年达到45%.3. 所有生产商必须登记.欧盟各成员国的登记计划应该一致,令生产商难以规避责任.4. 在上一份法规中,中小企业在回收再造方面可享有若干豁免待遇,但现在这些豁免已被大幅削减.新法规澄清了小批量电池生产商在哪些情况下,可获豁免出资责任.5. 循环再造率方面,铅酸电池与蓄电池以平均重量计为65%,镍镉电池为75%,其他电池为50%.6. 生产商设计电器时,应确保电池与蓄电池容易拆除.7. 在欧盟各成员国把该指令转化为国家法规1年后,厂商须标示电池与蓄电池的效能.此举旨在鼓励消费者选购效能较佳、寿命较长的电池.表 2006/66/EC与91/157/EC和98/101/EC限量要求的差别20#4月17日,欧盟委员会中针对2006/66/EC中第62条款提出说明.其内容明确地表示:2008 年9 月26 日后,不符合指令的电池不得投放市场;2008 年9 月26 日前上市售卖的电池,如不符合指令无需下架.在3月19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了针对20006/66/EC的增修指令2008/12/EC.其内容并未影响指令执行的重大变更,主要为对2006/66/EC中部分条文加入更加详细的说明.其中包括要求欧盟成员国管理电池制造商与进口商的注册登记内容.2008 年9 月29日,欧盟再次公布针对20006/66/EC的修订决议2008/763/EC.这一修订决议对便携式电池和蓄电池的年销售额的计算方式给出了建议.奥地利率先建立了一个由电池工业协会组建的收集回收系统UFB.该系统目前收集回收量为销售量的54,合平均每人160克的电池.收集回收系统的费用来源于附加在电池上以环境税的形式向消费者收取的资金在1980年初,德国开始建立废旧电池回收网络.从1998年10月开始,以法律形式规定对电池实行回收,但目前对一次电池的处理方法仍然是深埋.由于废旧电池管理法的颁布,德国成立了多个废旧电池收集系统:1GRS 系统由德国的多家大公司共同出资,以基金会的形式成立.该系统是一个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回收系统,所有费用由参加该回收系统的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进口商承担.目前,加入该系统的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进口商生产和销售的电池总量占德国市场电池总量的80以上.2VfwREBAT回收系统由德国Vfw股份#成立,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回收系统.目前加入该系统的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进口商生产和销售的电池总量为3000吨,回收量为1500吨,回收率50.3Robert Bosch公司成立的回收系统是以盈利为目的的回收系统.由参加该系统的电池生产商和销售商进口商生产和销售的电池总量约为1500吨.4另有四家电池生产商自己建立了收集回收系统.目前,法国、葡萄牙、捷克、波兰和匈牙利等国家都颁布了各自的法律,正在逐步建立自己的电池收集回收系统.废电池回收问题已经在欧洲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请点击此处便可了解申请2006/66/EC电池指令测试的途径与步骤.美国电池法案美国是在废电池污染管理方面立法相对最多、最细的一个国家,其立法主要针对镉镍电池、小型密封铅酸电池以与所有其他种类蓄电池、含汞电池等.另外,美国不仅建立了完善的废电池回收体系,而且建立了多家废电池处理厂.美国有关电池方面的法规如下:1. 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规定与无汞锌锰电池回收处理问题1989年末至1991年初,美国就通过了有关限制电池中汞含量的法规,所有电池制造商都改变了电池生产工艺,减少电池中的汞含量,除了钮扣电池之外,电池中的汞含量不超过电池重量的0.025%.1993年,美国电池制造业自愿减少电池中的汞含量,至1993年底,在美国的电池制造商在所有碱锰电池和普通锌锰电池碳性电池中不再添加汞.2. 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法1996年颁布联邦法令含汞电池和可充电池管理法US PUBLICLAW 104-142于1996年5月13日开始实施.在这部法律中,对废镉镍电池、废小型密封铅酸电池和其他废充电电池的标签、生产、收集、运输、储存等作出规定,其立法原则是:禁止在碱锰电池和碳锌电池中添加汞;分阶段禁止使用含汞电池;生产适用于回收利用和易于处置的氢镍电池、小型密封铅酸蓄电池和其他电池;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适当处置废镍镉电池、小型密封铅酸电池、以与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教育公众关心对各类废电池的收集、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这部管理法规定为了便于有效地再生利用和适当处置废镍镉电池、小型密封铅酸电池和其他需要控制的电池,电池生产商必须使用统一的规定标识,对运输、收集、储存等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并鼓励志愿厂商投资废电池的再生利用和适当处置废电池,鼓励新型电池的研究、生产.管理法规定不得销售没有标识或标识不符合要求的电池,以与无法拆卸或不便拆卸电池的用电器具.具体规定: 禁止销售有汞碱锰电池钮扣碱锰电池允许含汞量为每只电池不超过25mg; 禁止销售含汞碳锌电池; 在美国禁止使用钮扣氧化汞电池; 禁止销售任何氧化汞电池,除非该电池的制造商明确标示电池回收处,电池回收点必须经联邦、州、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批准,许可从事接收和回收处理废旧电池.管理法还规定了标识的内容和式样.合规格的电池、充电产品与其包装上均需要贴上国家统一使用的标签如图10.4.可充电池的外表上须贴上统一规定的标签,标签上须印有电池不得任意丢弃,须妥善处置字样.如图:3. 关于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1995年美国环境保护协会制定了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并于1999年7月进行了修订,普通废物垃圾包括废旧电池、温度计和农药.立法规定,所有废旧电池均需遵守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UWR的规定.在此法规中,政府详细作出了有关责任、标识、储存时间、运输、出口、注册、雇员培训、货单管理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普通废物垃圾的管理办法中有关电池的规定包括: 电池的标识要求,建立镉镍电池的统一标识;任何电池产品与产品的包装材料上,以与使用充电电池的器具外表上须贴上有统一规定的标签,标签上须印有电池不得随意丢弃,须妥善处理的字样. 鼓励非盈利性工业计划,克服障碍,自愿收集和回收镉镍电池,建立废旧的二次电池收集、回收和处理的网络; 要求环保局建立公共教育计划,教育公众关心对各类废旧电池的收集、回收利用和合理处置工作,鼓励公众使用可充电池,并参与废旧电池的收集和利用工作. 禁止向普通电池中有意添加汞.该办法同时授权各州将其它电池纳入回收计划.法令还规定,对违反者,环保局应令其整改或处以不超过1000美元的罚金.4. 标识、转运废旧镍镉电池管理法美国有专门的标识、转运废旧镍镉电池管理法,对废旧镍镉电池的标识,转运过程中的具体事项加以约束.此外,美国电器制造商协会NEMA宣布了一项行业倡议:从20#起不在钮扣电池该电池广泛应用于手表、计算器和助听器中添加汞.鉴于对环境的日益关注,电池行业开发出了替代产品,并在1993年前逐步停止了在普通尺寸的碱性电池和锌碳电池中添加汞.在最近做出完全禁止钮扣电池中添加汞的决定之前,电池行业已经把钮扣电池中的含汞量降低到了创记录的最低值低于联邦政府规定的25 mg极限值的一半.美国规模最大的电池回收组织是RBRC,这是一家非盈利的民间环保机构,RBRC的主要两大任务是公众教育运动和电池回收计划.它得到300多家电池生产商的赞助.此机构采用三条途径来回收废旧电池:零售商回收,零售商与RBRC 签订协议,RBRC 负责废旧电池的回收成本和运输成本;社区和公共服务机构回收,RBRC 向社区提供如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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