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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 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工程名称: 平阳高速公路LJ21标段隧道工程合同编号: PYGSSD-21-01 签定日期: 2009年12月1日 阳曲一号隧道进口 工程施工劳务协作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 PYGSSD-21-0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和甲方施工任务的需要,遵循“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1条 工程概况1.1项目名称:阳曲一号隧道进口 1.2工程地点:山西省阳曲县凌井店乡1.3施工范围:阳曲一号隧道进口(暂定里程:K93+857-K95+057,ZK93+870-ZK95+070,甲方有权根据进度进行调整)开挖、初支、二衬(含紧急停车带、车行横通道、人行横通道)、防排水工程、内装工程、洞内路面工程等。1.4工作内容:阳曲一号隧道进口钻眼、爆破、排危、出碴、初期支护、二次衬砌(含预留预埋)、洞身防排水、装饰、消防、洞内电缆沟、排水沟、洞室、行人行车横洞、洞门、明洞等隧道施工设计图(含变更设计图)的施工、缺陷修复及完成相关辅助工作的全部内容。1.5工程数量: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是指按甲方总工程师签认的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并达到验收标准的实际工程量。(如工程数量与实际不一致时,以甲方验收的并经甲方总工程师签认的符合设计标准和施工规范并达到验收标准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变更设计增加工程量必须在业主、监理批复认可后,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完成增加的工程量予以确认。1.6工程承包方式本工程劳务形式为综合单价承包,单价按合同附表1执行。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国家、地方政府规定的各种税(除营业税及其附加外)和乙方完成工作内容发生的劳务、材料、机械费用、进出场费用、设备安装及标定、质检、安全措施、安全检查、缺陷修复、管理费、利润及驻地建设、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全部费用,以及合同图纸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国家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及地方行政性收费等税金,甲方按国家及地方规定代扣代缴。合同实施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第2条 施工工期2.1 本工程自2010年1月1日开工至2011年 5 月 31 日竣工,施工工期 516 天,并满足甲方提出的月、季阶段性进度要求(如甲方下达的月份、季度、年度施工计划等)。为了保证合同工期,经双方协商,按期完成工程不奖不罚。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金2000元,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扣除。2.2施工工期阶段性要求:2.2.1必须满足甲方下达的月份、季度、年度施工计划,并配合甲方的各项赶工计划。2.2.2根据甲方下达工程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随时增加或减少现场施工人员和机具设备以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施工里程的调整。若业主要求提前工期,应按业主要求进行。2.3若出现下列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工期可相应顺延:2.3.1 因不可抗力因素(指战争、地震、暴乱、台风、洪灾等)而延误工期。2.3.2 工期网络图上项目的重大变更设计或增加工程数量15%以上并经业主同意的延误工期。2.3.3 除以上原因外,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3条 合同价款3.1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工序)全部采用综合单价承包。为便于统一管理,乙方用于永久性工程施工所需的材料、砼、火工产品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从乙方的计价款中扣除。3.2 本合同附表1工程承包综合单价表中的单价已考虑了适用于本项目国家或行业施工规范及业主合同要求确定的施工内容,综合考虑了现场条件等各种因素,包括作业全过程的工、料、机、费、各种综合税费(不含营业税及其附加)等与施工有关的全部费用,是支付合同工程项目(工序)按技术交底和施工图内容施工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的要求、完成其缺陷修复及一切辅助工作所需的全部酬金的综合单价(含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的费用)。对于附表1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均视为已包含在表中相应内容之中。合同履行期间不论发生工、料、机的价格浮动或政策性变化,合同单价均不作调整。3.3二次衬砌台车(9米台车)甲方负责将加工好的模板运至隧道口,模板的卸车、组装(甲方只派专业人员指导组装)、施工完毕后拆除(堆码至乙方施工范围内甲方指定的位置)等所用的人工和小型材料费、台车行走轨道、挡头模板等费用均包含在二次衬砌合同单价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二衬台车费用甲方从乙方每月完成的工程款中扣除,根据乙方每月完成的二次衬砌砼,每立方扣取40元,每辆台车扣款总价不超过50万元。行车横洞模板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3.4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若由业主及其他上级部门统一安排检测,费用不支付乙方,若业主及其他上级部门未安排检测,则由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甲方书面交底)自行检测,发生的费用按投标清单中乙方施工范围所占费用下浮23.41%进行计价。3.3下列措施和所需费用已充分考虑并摊入本合同附表1的细目单价之中:临时生产及生活房屋及设施的修建、拆除;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施工保险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施工环保水保费用;驻地建设;变压器以下(不含配电房、配电柜、电表等设施)至各工作面的线路(含高压进洞线路及变压器)和照明费用(低压线路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统一规划及标准布设,若不能按甲方标准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由甲方派专人对线路进行整改或布设,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距洞口200米的施工主便道施工及施工过程中属于乙方使用的整个便道的维修与保养费用;施工用水费用(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若甲方统一打井供水,打井费用按机井所供的单位工程投资比例分摊后由乙方承担,抽水费用甲方按实收取,供水管道由乙方负责);施工图纸已包括,但未列入本合同附表1的细目中的工作内容、施工损耗和施工误差、因天气、电力、设计、技术、试验原因和迎接各项检查产生的施工费用、冬雨(雪)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用、施工中安全防护措施和保险费用、发生的窝工停工和赶工费用、相邻工程施工发生的施工配合和施工干扰费用、弃碴增运(从隧道进口至碴场)、碴场推碴平整及防护费用、建筑垃圾处理和施工场地恢复费用、工地文明施工标识标牌费用(若标识标牌由甲方统一制作,其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地方政府依法收取的有关费用以及其他施工需要采取的措施费用。乙方不得以施工中发生以上费用为由要求甲方调整附表1中的单价或者在该单价表外支付以上费用。3.4变更设计工程单价的确定:合同附表1工程承包综合单价表中已有变更设计项目的单价或类似单价时,按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执行,如合同中无变更设计项目单价或类似单价时,按业主批复的单价下浮26%执行,并签定补充合同。3.5石方超挖、超挖回填、连接钢筋、搭接钢筋、垫板、螺栓螺母不计量,以上费用在综合单价中已经考虑。砂浆锚杆等按照本合同条要求只计符合施工图设计的有效长度,工作长度不计量,以上费用在综合单价中已经考虑。3.6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亿肆仟元(小写: 14000万元),最终合同总价以甲方签认的乙方实际完成合格量结算为准。第4条 工程质量4.1 工程质量要求:本合同工程必须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国家、行业部门现行施工规范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甲方总(分)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约定以及甲方所要求的创优工程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达100%。4.2 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同甲方与业主约定一致。4.3 本工程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乙方如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并接受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否则不予以计价;虽工程返工达到验收标准,但由于返工造成的相应责任,由乙方承担。返工后仍达不到标准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应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不服从甲方整改指令者,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第5条 双方驻工地机构及代表5.1 甲方驻工地机构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平阳高速公路LJ21标段项目经理部甲方代表姓名: 5.2 乙方驻工地人员: 乙方代表姓名: 甲方驻工地代表原则上不更换,确需换人,应在新任到达岗位3天前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乙方驻工地负责人每月在工地的时间不得少于27天。乙方驻地负责人代表乙方法人管理乙方人员和施工活动,所有与甲方发生的经济往来以及计量、计价等工作都必须有乙方驻地负责人履行签字等确认手续,乙方驻地负责人代表乙方所有的一切民事行为后果均由乙方法人承担。第6条 双方责任:6.1 甲方责任6.1.1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相关资料。6.1.2负责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质量、安全、环保、进度保证措施。6.1.3负责在施工前对乙方承担工程项目工作内容进行技术交底、安全交底、施工图纸交底及交付有关资料(但并不免除或降低乙方应负的相关责任)。6.1.4 负责施工控制测量和复测及技术指导工作。6.1.5派驻现场代表对工程施工进度、质量、现场文明作业和安全等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评比奖惩,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但并不免除或降低乙方应负的相关责任)。6.1.6负责开通施工主干道(洞口200m以外)、施工用电主干线(洞口150m以外)。6.1.7负责合同约定的工程所用主要材料按限额供应,按时审核乙方主要材料计划。6.1.8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等级技术工人的配备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同时,对乙方所有劳务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对乙方特殊工种持证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乙方资金使用情况和各类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乙方劳务人员工资发放到位。6.1.9负责核实乙方现场实际投入本工程项目(工序)的主要机械设备的规格、数量、进退场时间是否与甲方要求相符,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对乙方的自有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进行登记、造册,监督乙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费用的及时支付。必要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乙方机械设备租赁费用支付到位。6.1.10根据施工情况,要求乙方更换或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以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甲方不承担乙方更换或增加机械设备及人员的任何费用。6.1.11根据业主批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业主下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向乙方下达施工计划。6.1.12负责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数量的签证。3负责乙方已完工程项目的验工计价和支付工作。4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6.2 乙方责任:严格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管理,但并不免除或降低乙方应负的相关责任。乙方应提供其法人经当年年检过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等资料。施工队伍进场后,要将所有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登记清楚后报送甲方存档。同时将人员劳务合同和机械设备合同交甲方存档。负责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达到持证上岗,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2.4负责使用的机械设备的安全、质量等标定检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6.2.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城管治安、环境保护等管理规定。6.2.6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交底进行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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