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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两项制度”、“雨露计划”工作情况汇报宜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1年6月10日)宜章县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地处罗霄山脉西南段,全县辖27个乡镇(其中1个少数民族乡)、347个行政村、17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2142.7平方公里,70%以上属山地和高寒山区,总人口58.5万(其中农业人口49.6万,贫困人口10.67万),耕地面积38.49万亩(其中水田面积25.53万亩),人平耕地0.77亩,是典型的老、少、边、穷山区县。一、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我县被省扶贫办列为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后,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把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作为新时期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迅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全力配合,把这项工作作为“民生大爱行动”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民心工程来抓。按照“高规格部署、高起点运行、高标准实施”的总体要求,坚持民主评议与入户调查相结合,严格扶贫对象识别程序,较好地完成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任务。 (一)工作进展情况 全省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召开后,县委、县政府立即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试点工作。一是成立了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层层召开了动员大会。县民政、统计、扶贫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农村住户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方法及入户调查测算表,主要在5个乡9重点个村进行试点,然后在41个村铺开。从成员单位和试点乡镇共抽调36名干部组成9个调查组,深入试点村开展入户调查,调查率达100%。三是按照评议、公示、审核、审查、审批等5项扶贫对象识别程序,识别贫困人口12045人,直接帮扶8250人,其中:2010年直接帮扶贫困农户1092户4000人,2011年直接帮扶4250人,两年直接帮扶贫困农民8250人。四是建立和完善了贫困农户的档案资料。做到了村有册、乡有簿、县有电子档案。五是完成了扶贫资金打卡到户。基本实现贫困农民“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六是县政府安排了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2010和2011年县财政分别安排配套资金70万元和试点工作经费10万元。(二)主要做法和经验1、迅速成立班子,切实加强领导。领导重视是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有力保证。县委、县政府将两项制度衔接工作作为全县的“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情况,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于2010年2月22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两项制度衔接工作,追加“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县级配套资金70万元、工作经费10万元的预算,确保了试点工作顺利开展。2、认真开展调研,选准试点乡村。摸清贫困人口底子是搞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关键。为此,我们认真开展专项调查摸底。首先,按照县统计局、县经管局20072009年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据及地理环境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将全县27个乡镇分为一、二、三类。然后按一、二、三类乡镇分别选择一个乡镇,每个乡镇再按一、二、三类村随机抽取一个村进行全面调查。进一步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组成和不同收入层次贫困群体分布情况。剖析了致贫原因,测算了个乡、村贫困人口的识别控制规模,写出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其次,我们以乡镇重视程度、村级班子健全情况和工作能力、贫困人口分布状况、贫困程度和产业发展状况等作为试点乡村的选择条件。结合调研掌握的情况,选择了新华乡、城关镇、梅田镇、长村乡、迎春镇5个试点乡镇和东山村、巩桥村、吾作村、水浸窝村、上寮村、千家岸村、大坪村、周家村、高粱下村9个试点村。3、坚持客观、公正、搞好对象识别。准确识别扶贫对象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基础。一是召开乡、村干部动员会,对乡、村干部进行对象识别业务培训,为准确识别农村低保和扶贫对象做足准备;二是严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照“户主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三榜公示”的程序不走样。三是严格控制扶贫对象的规模。严格执行省办确定的识别对象和重点帮扶对象的规模。四是切实抓好扶贫对象的建档立卡工作。做到了“户有卡、村有册、乡有薄、县有电子档案”。目前,全县共识别扶贫对象12045人,其中5个乡镇41个村4000人的直接帮扶资金全部打卡到户。4、根据不同对象,制定不同帮扶措施。第一、对农村低保对象分类、分档实施救助。一是将老弱病残等无能力改变基本生存状况的困难家庭,列为“常补对象”,即A类对象,进行重点保障,实行全额补助;二是其他特殊生活困难户列入“非常补对象”,即B类对象,实行差额补助,其中有劳动能力的同时实行扶贫政策。第二、对扶贫开发对象,则区别不同情况分类实施扶持。一是实行贷款贴息。对贷款发展生产的贫困户,实行贷款贴息。二是进行种苗补助。2010年由市办统一到湖北省订购了13万余株油茶苗,分发到新华乡东山村、巩桥村、吾作、迎春的周家村、大坪村、高粱下村。三是实施农村能源沼气补助,对贫困户中自愿建沼气池的每户补助2000元。四是开展科技扶贫。实行科技帮扶,扶贫开发对象每户发放100元的“通丰”植物营养液;贫困户中有年轻劳动力的,可参加扶贫系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科技骨干培训。5、落实帮扶措施,实施项目帮扶落实帮扶措施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核心。帮扶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生产发展项目,主要是为贫困户发展生产提供良种(种苗、种禽、种畜)、农药、化肥、饲料等生产资料以及贷款贴息和以奖代补等扶持;另一类是能力建设项目,主要为扶贫对象提供“两后”学历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等方面的扶持。在落实帮扶措施上,一是实行每户一份“两项制度”帮扶明白卡,让贫困户明白脱贫计划的内容。做到了“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打卡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实施到人、工作联系到人。二是严格按照“帮扶资金必须到户、到户资金必须打卡、打卡资金必须用于发展生产”的要求,与财政、农村信用社、民政局等几个单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探索财政扶贫资金直接帮扶打卡到户的新的发放模式。即为登记造册的扶贫对象开办一个专用存折(卡),采取分批拨付的形式,将扶贫资金打卡到户。在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后,将余额拨清。三是落实产业扶贫项目。9个试点村都安排了产业扶贫项目。如新华乡的东山村、巩桥村、吾作村连片发展油茶1200亩;迎春镇的大坪村、周家村、高粱下村连片开发油茶1000亩;梅田镇上寮村连片开发脐橙3000亩;长村乡千家岸村连片开发猕猴桃500亩;城关镇水浸窝村连片种植杨梅2000亩。这些项目将成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有效平台。二、“雨露计划”实施情况今年,我县继续加大雨露计划实施工作力度。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我县把“雨露计划”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工作,实行月调度、季检查,年终考核。明确扶贫办主任对“雨露计划”工作负总责,一名副主任和一名专干具体抓。并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县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将省、市、县三级扶贫培训任务分别下达到了各乡(镇)、各整村推进村。制定扶贫培训任务完成与项目资金安排、年终评先评优挂钩机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我们印制了400份省、市、县雨露计划招生公告,分别在乡镇、村、圩场张贴。要求各建设扶贫工作队将“雨露计划”培训任务作为帮扶农户的重要措施,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对参加培训的学员给予适当补助。三是建立培训学员档案。对每个学员都建有一个培训档案,每个学员在扶贫办都有详细的信息资料。四是加强管理与服务。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和全程服务。其一经常与培训学校和用工企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培训学员的学习、生活、工作情况,尽可能解决学员在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困难。其二密切关注学员毕业后的安置和工作情况,加强了对学员的全程跟踪管理和服务,做到培训一批就业一批稳定一批,实现了“培训一人脱贫一户带动一片”良好效果。今年,我县共完成农民实用技术培训5970人次,“两后生”及学历教育培训97人。三、下段工作打算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意见(湘贫办字2011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下阶段我县两项制度衔接工作的主要在以下方面加强。第一、全面完成2011年扶贫开发对象的识别。每个贫困村要迅速完成民主评议,组织两项制度扶贫对象调查组进村入户调查核实,要对贫困农户信息数据进行全面审查校对,定期更新信息数据,扶贫对象识别的5个程序全部走完。识别工作力争在6月初完成。第二、搞好信息录入,完善档案资料。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审批公示后,县扶贫办和民政局在原贫困户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将审批的扶贫对象信息录入到电脑,进一步完善扶贫对象资料,做到一户一档,资料齐全,并对以前建档立卡的电子信息进行整理、补充、完善。实现民政和扶贫信息共享。第三、要切实落实帮扶措施。在具体帮扶上,要做到“三到户、三到人”:即脱贫计划到户、项目规划到户、资金落实到户,帮扶责任到人、项目实施到人、工作联系到人。在项目选择时,既要充分尊重农户意愿,因村制宜,因户制宜,科学选准发展项目,又要合理引导,让两项制度到户项目与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建设有效地结合起来。根据当地产业实际,科学选定5个以上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产业建设项目,供扶贫对象户自主选择。帮扶措施要在6月底以前落实,帮扶项目要在12月底全面完成。第四、做好2011年扶贫资金打卡到户工作。扶贫对象户的生产发展项目确定后,县财政要按照扶贫部门提供的扶贫对象户名单和银行帐号,以户为单元,按家庭人数多少先在卡上打入50%的扶贫资金,帮助其启动项目,待乡镇扶贫工作站、村委会或帮扶责任人检查确认其项目已经实施后,第二次将剩余的扶持资金足额打到卡上。打卡资金必须在11月底以前全额打卡到户。 第五、要对扶贫对象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动态管理程序,对于超过扶贫标准的扶贫对象,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后,停止相关扶贫开发政策扶持;对于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要及时吸纳为扶贫对象,给予相应的扶持。特别是要通过进入退出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尽快予以清除。各乡镇、村每年底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 文档可自由编辑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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