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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信息安全是指通过各种计算机、网络(部信息平台)和密码技术,保护信息在传输、交换和存储过程中的性、 完整性和真实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的安全。系统管理员应对处理信息的系统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和定期维护,避免因为系统崩溃和损坏而对系统存储、处理和传输的信息造成破坏和损失。2、信息容的安全。 侧重于保护信息的性、 完整性和真实 性。系统管理员应对所负责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测, 采取技术 措施对所发现的漏洞进行补救,防止窃取、冒充信息等。3、信息传播安全。要加强对信息的审查,防止和控制非法、有害的信息通过本委的信息网络 (部信息平台)系统传播, 避免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个人利益造成损害。第二条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安全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第三条信息的部管理1、各科室(下属单位)在向委网络(部信息平台)系统提交信息前要作好查毒、杀毒工作,确保信息文件无毒上载;2、根据情况,采取网络(部信息平台)病毒监测、查毒、 杀毒等技术措施,提高网络(部信息平台)的整体搞病毒能力;3、各信息应用科室(单位)对本单位所负责的信息必须作好备份;4、各科室(单位)应对本部门的信息进行审查,各栏目信息的负责科室(单位)必须对发布信息制定审查制度,对信息来源的合法性,发布围,信息栏目维护的负责人等作出明确 的规定。信息发布后还要随时检查信息的完整性、合法性;如发现被删改,应及时向信息安全协调科报告;5、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的存储、传输等应指定专人负责, 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执行;6、涉及国家秘密信息,未经委信息安全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和明码传输;7、涉密文件不可放置个人计算机中,非涉密电子的收发 也要实行病毒查杀。第四条信息加密1、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其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 质中加密单独存储;2、涉及国家和部门利益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3、涉及社会安定的敏感信息的电子文档资料应当在涉密介质中加密单独存储;4、涉及国家秘密、国家与部门利益和社会安定的秘密信 息和敏感信息在传输过程中视情况及国家的有关规定采用文件加密传输或链路传输加密。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以下活动:1、利用信息网络系统制作、传播、复制有害信息;2、入侵他人计算机;3、未经允许使用他人在信息网络系统中未公开的信息;4、未经授权对网络(部信息平台)系统中存储、处理或 传输的信息(包括系统文件和应用程序)进行增加、修改、复 制和删除等;5、未经授权查阅他人;6、盗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7、故意干扰网络(部信息平台)的畅通运行;&从事其他危害信息网络(部信息平台)系统安全的活 动。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凡与本制度有冲突的 均以本制度为准。计算机管理制度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行, 确保计算机安全运行, 根据国 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委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管理围划分本委计算机分为涉密和非涉密两部分,涉密计算机指主要用于储存或传输有关人事、 财务、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等涉及 国家、单位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图文信息的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指用于储存或传输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表或公布的图文 信息的计算机。信息安全科、运行科、人事科和机关财务各一 台计算机按照涉密要求进行管理。二、非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1、各科室的计算机,科室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承 担本科室计算机操作的管理、和安全,以防止误操作造成系统 紊乱、文件丢失等故障。2、 计算机主要是用于业务数据的处理及信息传输,提高工 作效率。严禁上班时间用计算机玩游戏及运行一切与工作无关的软件。3、新购的计算机、初次使用的软件、数据载体应经委计 算机管理员检测,确认无病毒和有害数据后,方可投入使用。4、 计算机操作人员发现本科室的计算机感染病毒,应立即 中断运行,并与计算机管理员联系及时消除。5、爱护机关计算机设备,保持计算机设备的干净整洁。三、涉密计算机日常管理1、涉密的计算机的重要文件由专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随 意复制和解密,未经加密的重要文件不能存放在与国际联网的 计算机上。2、对需要保存的涉密信息,可到信息安全科转存到光盘或 其他可移动的介质上。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应当按照所存储信 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管理。3、存储过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媒体的维修应保证所存 储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 对报废的磁盘和其他存储设备中 的秘密信息由技术人员进行彻底清除。4、涉密的计算机信息需打印输出必须到信息安全科专用 打印机打印输出,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的文件管 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 次、废页应当及时在信息安全科专 用设备粉碎销毁。5、对信息载体(软盘、光盘等)及计算机处理的业务报表、 技术数据、图纸要有专人负责保存,按规定使用、借阅、移交、 销毁。四、其他对违反以上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 ,结合国家、省、市及本委相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一、一般规定1、未经网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部信息平台) 拓扑结构、网络(部信息平台)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 置和网络(部信息平台)参数。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 和用户数据。3、机关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 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单位稳定的有关信息。4、各科室(单位)应定期对本科室(单位)计算机系统 和相关业务数据进行备份以防发生故障时进行恢复。二、管理1、网络(部信息平台)采用分组管理。并详细登记:用 户、部门名称、口令,存取权限,开通时间,网络(部信息平 台)资源分配情况等。2、网络(部信息平台)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码和屏码。3、用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存入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和备份存取权限4、网络(部信息平台)管理员根据有关管理规则对用户 执行管理,并对用户及数据的安全和负责。5、网络(部信息平台)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等信息等资料泄露出去。三、网络管理员职责1、协助制定网络(部信息平台)建设方案,确定网络(部 信息平台)安全及资源共享策略。2、负责公用网络(部信息平台)实体,如服务器、交换 机、集线器、防火墙、网关、配线架、网线、接插件等的维护 和管理。3、负责服务器和系统软件的安装、维护、调整及更新。4、负责网络(部信息平台)账号管理,资源分配,数据 安全和系统安全。5、监视网络(部信息平台)运行,调整参数,调度资源, 保持网络(部信息平台)安全、稳定、畅通。6、负责系统备份和网络(部信息平台)数据备份,负责 各部门电子数据资料的整理和归档。7、保管网络(部信息平台)拓扑图接线表,设备规格及配置单,管理记录,运行记录,检修记录等网络(部信息平台) 资料。&每年对本单位网络(部信息平台)的效能和各电脑性 能进行评价,提出网络(部信息平台)结构、技术和网络、管 理的改进措施。四、安全管理职责1、保障网络(部信息平台)畅通和信息安全。2、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制定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网络安全工作制度,以人为本,依法管理,确保 网络(部信息平台)安全有序。3、在发生网络(部信息平台)重大突发事件时,应立即 报告,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网络(部信息平台)正常运行。4、充分利用现有的安全设备设施、软件,最大限度地防 止计算机病毒入侵和黑客攻击。5、加强信息审查工作,保存,备份至少90天之网络信息 日志,及时加以分析,排查不安定因素,防止黄色,反动信息的传播。6、经常检查网络(部信息平台)工作环境的防火、防盗 工作。五、电脑操作人员培训制度五、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1、任何人不得在机关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 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网络(部信息平台)使用者发现病毒 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 网络管理员及时指导和协助处理病 毒。2、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 应及时升级病毒库,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为加强计算机的安全监察工作,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 保障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行,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一、凡在本所辖计算机进行操作、运行、管理、维护、使用计算机系统以及购置, 维修计算机及其软件的部门,必须遵守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制或者在计算机程序 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系统功能或者毁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三、任何工作人员不得制作和传播计算机病毒。四、任何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1、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2、 向计算机应用部门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 媒体。3、购置和使用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五、预防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委信息安 全协调科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并检查执 行情况;2、培训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人员外;3、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4、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和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 治教育和培训;5、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做好 检测、清除的记录;6、购置和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 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7、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现的计算机病毒,并协助公安机关 追查计算机病毒的来源。&对因计算机病毒引起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瘫痪,程序和 数据严重破坏等重大事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人,并保护现 场。9、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计算机操作人员的审 查,并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10、计算机信息系统应用部门应建立计算机运行记录制度,未经审定的任何程序,指令或数据,不得输入计算机系统 运行。11、计算机安全管理部门应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进行 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 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12、通过网络进行电子或文件传输, 应及时对传输媒体进 行病毒检测,接收到时也要及时进行病毒检测, 以防止计算机 病毒的传播。1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收集、研究有害数据;出版、刊登、讲解、出租有害数据原理,源程序的书籍, 资料或文章;复制有害数据的检测,清除工具六、积极接受公安机关对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监 督,检查和指导。密码安全制度一、提高安全认识,禁止非工作人员操纵系统主机,不使用系统主机时,应注意锁屏。二、每周检查主机登录日志,及时发现不合法的登录情况。三、对网络(部信息平台)管理员,系统管理员和系统操作员所用口令每十五天更换一次,口令要无规则,重要口令要多于八位四、加强口令管理,对 PASSWORD件用隐性密码方式保存,每半月检查本地的 PASSWORD件,确认所有都有口令, 当系统中的不再被使用时,应立即从相应PASSWOR数据库中清除。五、ROOT口令只被系统管理员掌握,尽量不直接ROOT口令登录系统主机。六、系统目录应属 ROO1所有,应完全禁止其他用户有写 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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