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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平县中小学校管理人员法制安全试题单位: 姓名 : 职务: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20分,每题2分)1、学校应当对学生伤害事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的是( C )。A.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B.在学生自行上学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C.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D.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2、下列关于我省普通中小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A )A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半小时以内;B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C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两个小时以内。D 小学生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学校发现学生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不宜在学校继续学习的,应当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B ) A、劝其退学 B、建议其休学,由监护人安排治疗、休养 C、开除 D、安排专门教职工进行照顾和保护4.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中,学校责任适用的归责原则是( A )A、 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C、严格责任原则 D、公平原则5、我国的“119”消防宣传活动日是( A )。A.11月9日 B.1月19日 C.9月11日6、学校应当 B 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A、每月 B、每学期 C、每学年7、教育法规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 B )A、民事责任 B、刑事责任C、一般责任 D、行政责任8、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周指的是下列哪一时段( A )A、每学期放假后第一周 B、每学期开学前第一周C、每学期放假前最后一周 D、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9、某学校给学生喝加餐牛奶,由于牛奶过期,导致学生集体腹泻、呕吐。对此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B )学校。学校和供应商。学生自己10、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 )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 B )交与无关人员。A、 中、低年级学生和幼儿 中、低年级学生和幼儿B、低年级学生和幼儿 低年级学生和幼儿C、中高年级和幼儿 中高年级和幼儿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1. 学校每学期( 放假前 )和( 开学初 )为安全教育宣传周。2.学校周边( 200 )米范围内不得设置网吧、歌厅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3. 在学校校园和周边( 50 )米范围内不得从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活动。4.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未成年学生。5.学校每学期安全教育课折合不得少于( 8 )课时.6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 )检查一次。7.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菜 )。8.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2 )年。9、学校门前及其两侧( 50 )米范围内不得摆摊设点。二、案例分析 (45分,每题15分)1、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庞某在下午第二节音乐课时,多次调皮捣蛋,违反纪律,经老师教育拒不悔改,被老师赶出教室。庞某孤单在外,很无聊,下课后找到五年级另外一同学梁某,说第七节不上了,去河里游泳。梁某也没有拿书包,随庞某爬出学校围墙,来到河边。几个猛子扎下去之后,梁某发现庞某不见了,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来来回回走了好几回,也未找到,就急急忙忙回家去了。到了晚上,庞某的妈妈见下学后庞某一直没有踪影,赶紧打电话给学校,学校说不在。最后找回梁某得知真相,学校和家长才知道不好了,立即动员学生、家长、学校一起去找。直到第二天,才在下游几里的地方找到庞某尸体。请试分析学校在此事故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析:在这个案例中,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9条第(九)、(十一)项规定,学校应负主要责任,第一,庞某在上课期间被赶出教室违反上述第九项规定,是造成这次惨剧的原因;第二,学生梁某和庞某第七节课没来上课时,校方没有查找和通知家长违反上述第十一项规定;第三,学校围栏没有设置好,致使学生能爬出去。总之,学校应在职责范围内管理好学生,应对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此外,梁某私自爬出围墙,违反学校规定私自下河游泳,也应负次要责任。2、2003年12月日上午第四节课,某小学一年级()班学生在没有教师在场的情况下做作业。教师在上课前曾到教室给该班学生布置作业,并让各小组组长维持纪律。岁的陈某在写作业时,多次与同桌说话。陈某所在小组组长郭某(岁)便拿起课本击打陈某的头部数下,致使陈某当场昏倒在地。事故发生后,学校立即派人把陈某送往医院,经诊断为癫痫病(击打行为系诱发因素)。陈某住院45天,其间花去医疗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共计7600元。后因赔偿问题未达成协议,陈某将学校和郭某及监护人诉至法院。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分析,学校需要不需要承担责任?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分析:学校应对教师疏于管理、安排未成年班干部维持课堂纪律的职务行为承担侵权责任。郭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按教师的指示维持课堂纪律的,受害人陈某虽有违纪行为,但并不成为他人实施侵权的理由,陈某本人没有责任。二人均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学在学生上课期间无教师对班内学生进行管理,且由不满十周岁的学生在班内自行管理,已超出该年龄段学生能力范畴,根据第九条第九款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学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小学对事件发生存在管理不当之责任;小帅之伤虽然系小桐所致,但小桐系经教师指派对班级进行管理,故学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徐某、王某均系某小学四年级的学生。2012年4月9日下午第一节课课间,徐某跟王某在校园内玩闹,徐某不经意间将王某推倒,右腿疼痛不已,当即被学校送至医院治疗,经检查,右腿骨折。住院期间花去医疗费用7000余元,徐某的监护人在支付1000元以后,拒绝再支付。王某的监护人遂要求某小学赔偿其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7000元。请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案例加以分析。分析:徐某将王某致伤事实清楚。某小学作为进行教育的机构,其与未成年学生之间是教育、管理、保护的关系,不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不负有法定的监护职责。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所受到伤害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是以学校是否具有过错为标准,也就是学校是否尽到了一个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根据王某、徐某的过错情况,徐某王某负同等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课间是学生自由活动的时间,并不要求教师到场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徐某和王某的监护人应各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本案中,王某之伤是由徐某失手造成的,并非是学校未尽管理责任所致。因本案发生时是课间,该伤害行为是在瞬间完成的,即使老师在场也不可能预见和制止这种行为的发生。根据第十条第五款及第十二条第六款规定,学校无论基于管理还是保护责任,对学生的受伤都没有主观上的故意和过失,故学校不应承担赔偿三、论述题(15分)。请结合冬季季节特点谈谈如何开展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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