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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中股东要承担的责任一般公司清算的时候,股东有哪些必须的法律责任呢?现在就来让您了解公司清算时股 东的法律责任。一、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法人与股东的关系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股东组织清算。在公司法 上?清算是终止公司人格必经的法律程序,任何公司未经清算,并对其现存的法律关系和法 律事务作出合法的了结之前,是不能终止的。公司终止的法律程序比公司成立的法律程序要 复杂得多、严格得多,目的是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A公司被吊销营业 执照后,公司丧失经营资格,但作为法律主体尚未终止,属于清算中的法人,其权利的内容 仅限于对公司的资产清理,并以自己的名义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但A 公司自法人代表被逮捕后,企业处停顿状态,无人应诉,债权人的利益不能得以实现。既然 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法定的清理人,在此情况下,直接列股东为被告,合法合理,快速有效, 有助于纠纷的解决。二、股东投资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出资是股东最基本的、最重要的义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经营活动是以 其资本作为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营手段,而资本的来源是股东的出资。股东违反出资义务, 只能就其出资部分主张权利,但却不能免除其股东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出资义务并非以具 体的股东权利为对价,它产生于公司设立协议的约定和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 设立过程中,它属于合同义务,在公司成立后,则成为法定义务。任何股东未履行实际出资 以前,此种义务都不能免除。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并不能改变其已有的股东资格,这种资 格取决于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的记载,以及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确认,是证明其资格的 基本依据。否认未出资股东的股东资格,等于否认其与公司之间的任何法律联系,对其出资 责任的追究也失去了根据。三、股东投资不实的法律责任我国目前普遍适用注册资本虚假责任,实质属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股东违反出 资义务,不仅对公司利益是一种侵权行为(其中包括其他股东利益),而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 益亦构成侵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额,股东应足额缴纳公司章 程中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 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的经营是在注册资金基础上运作的,股东未交或少交投资额,对公司 的经营都不利,公司从一开始就先天不足。由于投资不足,公司在经济市场中对其投资的生 产、贸易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的利益就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向债务 人主张权利的同时,对投资不足的股东可以一并提起诉讼,要求投资人在其投资范围内承担 责任。本案被告作为A公司的股东,在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登记是合法有效的,在诉讼中对 其股东身份有异议,但又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因此,被告作为A公司股东的身份不仅明确, 而且是合法有效的。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A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三股东应对公司财 产进行清理,并在清理基础上按投资比例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验资 单位验资不实,或者开发区垫资的事实,债权人可将审计事务所和开发区列为共同被告,追 究其验资责任或垫资责任。因此,原告以股东为被告,要求其承担公司财产清理与债务清偿 责任,完全合情合理。即使公司被注销后,股东并未从公司实际取得任何财产,原告同样可 以要求股东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正是由于股东未履行清算义务,才导致公司财产流失或被 他人侵占,股东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文章源自中瀚石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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