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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学院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课程建设工作, 深化教学内容与课 程体系改革,促进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关 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作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教高字 2003 1 号)、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 (教高 字 2003 3 号)和省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巢湖学院院级精品课程项目, 省级和 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按照有关文件并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 申报与立项第三条 申报立项范围 我院教学计划所列各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 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专业限选、任选课和各类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等均属建设范围。被立项的课程必须连续开设 3 年以上。第四条 申报立项条件( 1)课程应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充分反映教学内容和课程 体系的改革。 具有先进的教学内容, 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 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在教学内容、 方法、手段及考试方法的改革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2)课程负责人原则上要求有 5 年以上教学经验,并承担了本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 3 年,副高以上职称,对本门课程有较强的 教学和科研能力;(3)有3人以上(含 3人)的较为稳定的教师队伍, 结构合理; (4)教学大纲科学规范,教材先进,并有丰富的图书资料和先 进的仪器设备作支撑;( 5)课程注重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等手段,具备网上开放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 献目录等网络课件资源,并能供全院师生共享。(6)教学各环节管理规范,课程教学效果好。第五条 申报立项步骤1、教师申请。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巢湖学院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书,交所在系(部)。2、系(部)初审。各系、部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 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教务 处。3、院级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系(部)推荐的人才培 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评审,经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第三章 建设的主要内容第六条 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 富授课经验的教师主讲, 要逐步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 教学与学术 水平兼备、 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队, 鼓励本学科跨学科相关教师参与 课程教学建设。第七条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 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建设 之间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要有创新,简洁优化,有效围 绕培养目标进行设计。第八条 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灵活运用多种先进 的教学方法, 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促进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的提升。第九条 教材建设。教材选用原则上要求为国家级规划教材。 鼓励自行编写具有学科特色的教材和高水平教学参考书或习题集。第十条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建设。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 实践性教学环节, 通过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 精 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 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 形式和内容,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第十一条 有实践环节的精品课程必须相应加强实践环节的建 设,建设好实验室或实习基地, 配备好实验师资及基地的技术人员队 伍。第十二条 课程考核方式要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考察。 建立规范的命题与考核、 试卷分析制度, 使考核和评价学生方法多样 化,发挥考核方法良好导向作用。第十三条 精品课程负责人主要职责: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 设与发展规划,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 根据教学要求调整任课教师, 并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 负责对 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确保本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负责 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 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 教学 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 每学年至少承担一轮 本课程的全过程教学; 对在课程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决的 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以便尽早得到解决。第四章 立项管理第十四条 巢湖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周期为五年。第十五条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审批获准后, 要填写巢湖学 院精品课程建设任务书 ,并根据建设经费标准,编制经费总预算和 经费年度使用计划。若确需调整预算项目,需经所属系(部)同意后 报教务处审核,由学院审批。第十六条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经费为 2 万元,按年度划拨。第十七条 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参照 巢湖学院教学建设与改 革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第十八条 精品课程建设实行课程负责人制度。 课程负责人在课 程建设期间应认真参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建设内容和负责人职责 积极开展精品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并每年向系(部)和学院上报课 程建设进展情况。第十九条 实验区负责人所在系(部)须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 在实验区建设期间,各系(部)应定期组织自评和督促检查,对发现 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备案。第五章 运行和验收管理第二十条 精品课程运行管理。学院建立“巢湖学院精品课程”网 站,发布与精品课程建设有关的政策、规定、申请条件、建设质量标准、通知等信息。 精品课程建设单位要有专人负责课程网络的正常运 行、维护和升级等相关工作。每门精品课程上网内容的年度更新(或 新增)比例不低于 20% 。第二十一条 精品课程知识产权管理。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 凡申请院级精品课程评审的系 (部)和课程负责人将被视为同意该课 程在享受“巢湖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 使用权自然授予学院。 院级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校内师生免 费开放,课程负责人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第二十二条 教务处对精品课程实行年度检查和期满验收制度, 年度检查时,每个项目负责人须提交XXX精品课程年度建设报告, 验收时,须提交XXX精品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年检中发现未按照 项目任务书的内容进行建设,或未完成预定目标的,限期整改,整改 时间不超过一年,对整改无效或未予整改者,将取消立项,停止经费 资助,并取消该系(部)下一轮同类项目的申报资格。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巢湖学院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课程负责人:评审人:一级 指标二级指标主要观测点评审标准分值得分教 学 队 伍课程负责 人与主讲教师教师风范、学 术水平与教学 水平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师德好,学术造诣高,教学能 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特色鲜明。8分教学队伍 结构及整 体素质知识结构、年 龄结构与青年教师培养教学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 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青年教师的培养计划科学 合理,并取得实际效果。4分教学改革 与研究教研活动与教 学成果教学思想活跃,教学改革有创意;教研活动推动了教 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发表了高质量的教研论文。8分教 学 内 容课程内容课程内容设计课程内容设计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体现现代教育思 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规律。10分理论课程内容合理,具有基础性、研究性、前沿性, 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改教研成果引入教 学。实验课程内容(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的技术性、综 合性和探索性的关系处置得当,能有效培养学生的实 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内容 组织教学内容组织 与安排理论联系实际,课内课外结合,融知识传授、能力培 养、素质教育于一体;鼓励开展相关实习、社会调查 及其他实践活动,成效显著。10教 学 条 件教学 方法 与手段教材及相 关资料教材及相关资 料建设选用优秀教材:课件、案例、习题等相关资料丰富, 并为学生的研究性学习和自主学习提供了有效的文献 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能满足教学需要。10实践教学 条件实践教学环境 的先进性与开 放性实践教学条件能满足教学要求;能进行开放式教学, 效果明显(理工类课程能开出高水平的选作实验)。教学方法教学方法使用 及其效果重视教学方法改革,能灵活运用多种恰当的教学方法, 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学习能力发展。10教学手段信息技术应用恰当充分地使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活动,并 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提高教学效果方面取得实效。教 学 效 果同行及校 内督导组评价校外专家及校 内督导组评价与声誉证明材料真实可信,评价优秀;有良好声誉。10学生评教学生评价意见学生评价原始材料真实可靠,结果优良。10建设规 划和预 期效果建设规划目标明确,辐射共享措施有力,未来建设计划可行,有较高和较多 的建设成果量化实现。20总分100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建设与管理办法(修改稿)拟文:徐兆武校印:朱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 革,在教学理念、管理机制等方面进行创新,努力形成有利于多样化 创新人才成长的培养体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以满足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项目重点支持各系(部)在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实 践环节、教学运行和管理机制、教学组织形式等多方面进行人才培养 模式的综合改革,形成一批在同领域有一定影响的创新型人才培养基 地。第三条 学院将以院级实验区建设为抓手,在院内遴选一批优秀 实验区,重点培育,并争取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实验区,形成院级、省 级和国家级“三级”实验区,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 教育教学质量。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项目, 省级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管理按照上级有关 文件要求并结合本办法执行。第二章申报与立项第五条申报立项条件1、具有两年以上的先期建设基础,进行了较深入的社会调研工 作,对本领域人才培养规律有独特的认识, 开展了与实验区相关的教 学改革工作。2、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在人才培养模式方面进行了综合性配 套改革,突破旧有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3、根据人才培养定位的要求确定了较为合理、 可行的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和解决问题的方法明确4、具备较为完整和独特的人才培养方案,有一定的创新点。5、人才培养预期效果好,对本领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具有示范 带动作用。6、系(部)高度重视,拥有较为完善的实施保障机制。7、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应为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 教学效果优秀,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职称的专任教师担任。负责 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 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第六条 申报立项步骤1、负责人申请。实验区以某个专业或某类专业为对象,由专业 所在系(部)进行申报,鼓励开展基于多个二级教学单位合作的人才 培养模式创新改革。 申请项目时需填写 巢湖学院人才培养模式创新 实验区申报书,由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负责人填写巢湖学院 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申报书 ,交所在系(部) 。2、系(部)初审。各系、部对申请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研究方 案的可行性及经费预算等内容进行初评,初评合格的项目报送教务 处。3、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对各系(部)推荐的人才培 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进行评审,经学院批准后正式立项。第三章 建设内容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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