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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南宫闸等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王家桥镇等乡镇(街道)末级渠系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6310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成201716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按照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相关会计制度以及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技术规范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成本监审程序,对南宫闸等6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及王家桥镇等6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11.22万亩末级渠系农业供水价格定价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监审情况及结论如下:一、成本监审项目(一)项目名称松滋市八宝镇南宫闸、陈店镇牌坊口、北河水库南北河、涴市镇沙道观镇东方闸、老城镇合众垸、南海镇南海垸6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王家桥镇、乐乡街道、杨林市镇、南海镇、万家乡、八宝镇6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11.22万亩末级渠系农业供水价格定价成本监审。(二) 项目由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 60号)和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滋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函2017 70号)的相关规定,对上述6个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6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末级渠系农业供水价格进行定价成本监审,为制定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供水价格提供成本依据。(三) 成本监审作业日期 2020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25日二、 成本监审目的为制定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供水价格提供成本依据。三、 成本监审报告使用者本成本监审结论的使用者为制定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供水价格的定价决策机关,其他使用者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者。四、 成本监审对象和内容本次成本监审对象为上述灌区骨干工程和末级渠系的管理单位。成本监审内容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全成本、运行维护成本,末级渠系购水成本、运行维护成本等。具体情况见表1、表2。表1 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基本情况序号灌区名称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设计灌溉面积(万亩)有效灌溉面积(万亩)1南宫闸八宝镇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和湖泊局1110.242牌坊口陈店镇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和湖泊局65.693南北河北河水库管理处市水利和湖泊局15.114.784东方闸涴市镇水利管理站沙道镇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和湖泊局17.512.265合众垸老城镇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和湖泊局106.776南海垸南海镇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和湖泊局65.99表2 松滋市改革完成面积项目名称所属乡镇及灌区所属行政村改革完成面积(万亩)管理单位松滋市八宝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八宝镇南宫闸灌区北矶垴、永久、南宫闸、杨林湖、景星、东岳、中洲等7个村5八宝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松滋市2018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万家乡洈水灌区邓家铺、新桥湾、翠林山等3个村1万家乡农民用水户协会松滋市2017年中央财政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南海镇洈水灌区横岭、金鸡寺、张家坪等3个村1南海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松滋市2016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杨林市镇洈水灌区刘家坪村、盘古山村、跑马岗村、龙家峪村、大河北村、余公岭村、向丰岭村、黄石岗村等8个村2.18杨林市镇农民用水户协会松滋市2015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王家桥镇、乐乡街道北河灌区乐乡街道:桠杈铺、八眼泉、簸箕岩、中水桥、麻水社区、联合、陶家冲、杨树河等8个村王家桥镇:围岭、王家桥社区、民主等3个村2.04王家桥镇农民用水户协会、乐乡街道农民用水户协会五、成本监审依据本次成本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成2017163号)及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北省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的通知(20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严格按照价格法、湖北省价格条例及中、省价格主管部门有关定价成本监审的政策和各级各部门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相关要求开展,成本审核过程中所依据的政策有: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3.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令第4号) 4.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219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 6.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力度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55号) 7.国家发改委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1262号) 8.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660号) 9.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定价成本审核固定资产折旧技术规范(鄂价成2014103号) 10.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成2017163号) 11.湖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任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价格2019152号) 12.省发改委关于印发的通知(鄂发改规20193号) 13.湖北省物价局、省水利厅关于危水水库灌区农业供水价格的批复(鄂价能交200559号) 14.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荆政办发201364号) 15.荆州市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和湖泊局、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荆发改价格201986号) 16.松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滋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办函201770号) 17.松滋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试行)(松水管文20161号) 18.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年度实施计划 1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GB50288-2018 20.湖北省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第1部分:农田灌溉用水定额(DB42/T1528.1-2019)六、成本审核原则和方法(一)权责发生制原则凡是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本期成本;凡是不属于本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不应计入本期成本。(二)合法性原则一是核算成本资料的核算归类必须合法;二是纳入成本核算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三)相关性原则纳入成本核算费用的内容应当与农业供水生产及经营相关,与其无关的项目和内容不得纳入核算范围。(四)合理性原则纳入成本核算的项目和费用标准应当反应农业供水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依合理标准核算,确定的技术经济参数符合行业特点及水平。(五)分类核算原则分环节管理的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按供水环节分类核算供水生产成本。(六)成本审核程序及方法过程本次农业水价成本监审按照湖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引入第三方审核服务实施办法(鄂价成201783 号)的规定,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成本审核。依据法律、法规和成本审核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成本审核业务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合法的成本审核程序。具体包括受理并了解项目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资料并系统分析、实地进行成本审核、合理测算形成初步结论、集体讨论出具成本审核报告等。七、成本审核情况(一)灌区骨干工程供水成本依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审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310号),本次成本审核灌区水价的定价成本由灌区经过泵站、闸门、干支渠向被供水者供水过程中所产生运行维护成本构成,运行维护成本由直接运维成本和期间费用组成。成本审核的明细项目包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职工薪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有效年平均供水量等。1.全成本水价计算:在进行全成本水价计算时,基本水价成本包括直接工资、管理费用、50%固定资产折旧费、50%修理费:基本水价=(直接工资+管理费用+50%修理费+50%固定资产折旧费)/农业用水需求量计量水价成本包括50%固定资产折旧费、50%修理费、材料费等其它成本及其他费用: 计量水价=(材料费等其它成本+其他费用+50%修理费+50%固定资产折旧费)/农业用水年平均供水量2.运行维护成本水价计算:在进行运行维护成本水价计算时,基本水价成本包括直接工资、管理费用及50%修理费:基本水价=(直接工资+管理费用+50%修理费)/农业用水需求量计量水价成本包括50%修理费、材料费等其它成本及其他费用 计量水价=(材料费等其它成本+其他费用+50%修理费)/农业用水年平均供水量(二)末级渠系供水成本鉴于项目区末级渠系固定资产未进行过总量、分项的统计及清产核算,无折旧费,所以下面只计算运行维护成本水价。依照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鄂价成2017163号),本次监审末级渠系水价的定价成本由购水成本、运行维护成本构成,其中:购水成本由购水量购水单价构成,而运行维护成本则由直接运维成本和期间费用组成。成本审核的明细项目包括:购水成本、材料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职工薪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冲减成本的收入、年终端供水量等。末级渠系运行维护水价的定价总成本、单位定价成本计算方法及公式:1.定价总成本=购水成本+运行维护成本-应冲减成本的收入;2.单位定价成本=定价总成本核定的终端供水量;3.末级渠系单位供水成本核算的基本公式:C=V+D-EW式中:C单位供水成本;V购水成本;D运行维护成本;E应冲减成本的收入;W年均终端供水量。(三)农业供水成本申报及审核情况1.灌区骨干工程:表3 灌区骨干工程农业供水成本申报及审核表灌区名称上报供水成本(万元)成本审减额(万元)成本审增额(万元)核定成本总额(万元)南宫闸灌区234.8158170.016829.9594.749东风闸灌区330.8578202.52990128.3279合众垸灌区144.936395.5939049.3424南海闸灌区19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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