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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调研报告 一、省环保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把惠民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一是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省环保局先后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局务会,学习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讲话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制定了落实惠民行动具体措施。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以局长田维钊同志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成员的惠民行动领导下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谷声文同志兼任主任,加强了惠民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管理。三是强化责任,分解目标。为切实把惠民行动落实到具体的单位、企业,强化了全省环保系统目标管理,月底,印发了x省环境保护局关于下达202年度目标的通知(川环发02X16号),把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目标分解到了各市(州)环保部门和机关相关处室。 (二)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切实加强三个污染源的综合整治。一是以减排为抓手,继续加强工业污染源整治。在历年整治工业污染源的基础上,今年又报请省政府挂牌整治20家工业企业,2月日,省政府以川府函2X0号文印发全省各市(州);3月16日,我局又与省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的通知,进一步分解目标,狠抓落实。开展了全省污染物总量调查,月7-8日,召开了“2X年xx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核算和环境统计年报汇审会”,对202X年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情况进行了核算和审查。3月26日,在成都召开了“xx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座谈会”,邀请了10多位环保专家、学者和6个省级相关部门进行座谈,讨论分析我省减排的难点、重点,探讨减排工作的思路和出路,谋求减排目标新突破、惠民行动新进展。大力加强环境监管,依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对广安市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的违法行为给予了严肃查处。一季度全省共出动监察人员1000余人次,加强了对污染源现场巡查、检查,确保了环境安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二是以城市创模为载体,加强城市污染源整治。继绵阳、成都市被评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之后,今年,我省已有1个市(县)正积极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在全省开展了城市生活污水厂建设和运行情况调查,加强了已建成的城市生活污水厂正常达标运行监管。22X年3月1日,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对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川环办发202X1号);202X年3月1日,下发了关于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厂正常达标运行监管的通知(川环办发2235号)。要求各地加强对城市生活污水厂运行中的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和监测力度,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三是以改善城乡环境为目标,加大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抓好城乡结合部的污染整治,严防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的问题;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建设,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农膜,督促做好农村改水、改厨、改厕,搞好秸杆综合利用,努力改善城乡环境;大力开展土壤污染源普查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报请省政府对5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了挂牌整治,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落实省政府目标责任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环发202X18号),与省畜牧食品局联合向省政府代拟了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02X年度畜禽养殖污染源综合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畜禽养殖污染源动态数据库,于202X年11月底前完成综合治理任务。 (三)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切实保证人民群众能够喝上干净的水。一是全面划定了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全省应划246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472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已全部划定,并由地方政府立碑保护,此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二是加强了城乡饮用水源区的保护。针对今年枯水期少雨多旱、河流自净能力特别差的实际情况,为确保水环境安全,全省环保部门加大了各流域水质监测密度,加大了对各流域内排污企业巡查频率,甚至采取了限排、限产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集中力量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开展饮用水源安全督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监管实施一级保护区内排污口取缔目标任务的通知(川环办发2023号),今年初,省环保局派出1个工作组深入2个市(州),检查指导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排查重点流域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工业企业,为下一步取缔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打下了基础。三是拟分三个阶段实施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污口。取缔肥水养鱼、网箱养鱼,取缔、关闭危及饮水安全的污染企业。要求各地制定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建设备用水源,加强水质监测。定期向社会发布了水质监测报告。 二、省经委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经委高度重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惠民行动,积极与省环保局相互配合、相互联动,开展了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 (一)落实责任,密切配合。省经委会同省环保局下发了关于贯彻x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发20225号),要求各市(州)落实整治目标责任制度,落实并上报各市(州)政府和经委、环保部门以及相关企业责任人;要求各地经委、环保局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严格监管,建立治理进展月报制度,定期上报限期治理企业的整治动态情况。 (二)认真总结,巩固成效。认真总结去年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经验,找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对策和改进方向,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结合举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明查暗访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现场责令立即整治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并视情进行处罚,巩固治污成效,严防达标反弹。 (三)组织宣传,增强意识。通过单位网站和职能部门专业网站开辟节能减排专栏,大力宣传国家和我省节能减排工作的严峻形势和相关法规政策,提高全民忧患意识和参与热情。积极配合省环保局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教育,切实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通过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有奖制度,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及时披露和曝光违法排污行为,提高企业守法意识。 (四)专题研究,强化举措。一是强化工业结构调整,有效促进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依据xx省工业优势产业整合与发展规划及其配套实施意见,围绕高新技术、优势资源、装备制造、农产品加工等四大优势产业的36条产业(产品)链,在重点发展的环节加强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做大做强龙头重点企业,在弥补环节加大工业招商引资的力度,形成优势产业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严格限制和淘汰能耗、物耗、水耗高、污染重的落后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以及关闭死灰复燃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结合区域内的工业结构调整采取措施予以关闭取缔。指导企业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改进生产工艺技术,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治理污染。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抓好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通过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促进污染减排。逐步实现工业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安全发展的新格局,从根本上解决结构性污染问题。二是加强督查督办,有力推动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省经委与省环保局密切配合,制定督查方案,定期开展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的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按照要有治理方案、要落实资金、要开工建设、要按时完成、要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五个要求”,督促企业积极筹措资金,制定治理方案,按期施工建设,按照时限和要求抓好治理进度落实,对逾期未完工的一律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予以关闭。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对工业污染源的全面清理和回头看、回头查活动,解决重难点环境污染问题。三是严格执法,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为重点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提供保障。加大环境执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力度,结合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和案件,对违法排污、超标排污和污染严重、治理行动迟缓的企业,及时予以披露和曝光,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加大对工业污染治理的投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从省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补助综合整治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进一步加强协调服务工作,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治理方案的制定、治理资金筹集、选择经济实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省建设厅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建设厅非常重视惠民行动。一是印发了xx省建设厅关于认真实施“xx十大惠民行动”的通知(川建发202X7号)、x省建设厅关于对“三江”流域城镇污水处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川建成发22X82号)。二是月1日召集了各市、州建设、水务部门负责人和“三江”流域各供排水公司经理以及污水处理厂厂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建设系统落实“惠民行动”目标任务。三是与省环保局协商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开展对三江流域已通水投入运行的2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及达标状况、城市污水收集管网现状及收集率、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情况等进行检查,对部分在建污水处理厂进行抽检。 四、省国土资源厅开展的主要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高度重视,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强化督导。为了加强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科学、规范管理工作,起草了xx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稿),正在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20年全省预计实施“金土地工程”项目共计2个,整理规模18.5万亩,新增耕地18.98万亩,预计总投资25.56亿元。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2个,整理规模7.20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05万亩,预计投资13.7亿元。其中,工程量完成50%以上的项目7个;正在进行施工设计和招投标的项目61个,整理规模8.3万亩,新增耕地面积9.93万亩,预计投资11.85亿元。 (一)积极协调。积极协调省财政厅落实了全省20处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资金4000余万元。2年月初,已将各项目分解到市(州),落实了项目实施主体、职责,明确了项目实施计划和完成时限等。 (二)狠抓落实。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在完成治理工程勘查与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于2X年月份,组织完成了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了施工图设计编制单位,并抓紧时间编制施工图设计,为后期实施治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全力推进。各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工作,进入了专家审查论证阶段。预计此项工作将于4月中旬结束。在各项目施工图设计编制完成并经专家审定通过的基础上,全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将于4月下旬全面展开。 五、省林业厅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党组书记、厅长任永昌在全省林业工作会议、厅党组会议、厅务会议、全省林业计划财务工作会议等多个会议上对实施“惠民行动”提出了要求,并责成厅办公室牵头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一是分解任务。召开专题会议对林业任务进行分解,印发了关于下达各市(州)林业局20X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X8号)和关于下达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2年度工作目标的通知(川林发202X7号),把任务分解到各市(州)林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和直属有关单位,并纳入2X年重点目标、实事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二是按季安排。将任务分解到每个季度,制定了按季工作要求。分别以关于印发02年度“xx十大惠民行动”林业相关任务按季工作要求的通知(川林发22X4号)和关于认真落实“x十大惠民行动”林业相关任务及省委八届八次全会重要部署的通知(川林办202X11号)下达各市(州)林业局和厅机关、厅直属有关单位执行。三是督导检查。3月6日至3月底,八位厅领导分别带队赴18市(州)对落实“惠民行动”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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