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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 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2天,做好笔记。结合工作实际,重点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以及学习党的农村工作政策,特别是各级党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的有关文件,学习党建业务知识、农村管理知识、农业科技知识及农村法律法规知识等,不断提高政策、法制、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牢记宗旨,改进作风。要密切联系群众,与群众打成一片,同吃、同住、同劳动,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办事要与群众商量,虚心听取群众意见,及时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要建立联系户制度,每个队员至少联系1户科技示范户和1户贫困户。 三、加强联系,接受指导。自觉接受所在乡(镇)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争取支持。积极主动向挂点领导、后盾单位领导汇报,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加强与区委基层办的联系,取得指导。各工作队要建立工作月报制,按月汇报工作。区委基层办将个月召开一次队长会,半年召开一次经验交流会。市委基层办也将 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通知与不通知的形式下村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健全组织生活,发挥表率作用。按照党章规定,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调研,提高水平。坚持调查研究,勤于思考,认真总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实践经验,积极探索基层党建和扶贫开发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水平。每个工作队全年要向区委基层办上报调研文章和信息材料20篇以上,区委基层办将把信息调研材料的上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 六、坚持制度,严格考勤。工作队员每月出勤不得少于22天(住村时间不得少于15天),出勤天数达不到要求的,年终不得评优。严格请假制度,天以内由工作队长批准,5天以上(含病假)本人报告,工作队签署意见,报区委基层办审批,否则按旷工处理,全年请假20天以上(含20天)者不能评优。休假由队长统一安排,轮流进行,确保村里有队员值班。工作队员的出勤补助报销要由队长签字,再由区委基层办签意见后方可报帐。 七、从严要求,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清正廉洁,带头做到“六不准”:不准接受群众礼物;不准低价 收购及索要农副产品;不准酗酒闹事;不准在工作时间打牌下棋;不准用公款进行高消费;不准利用手中权力为个人谋取其他私利。驻村期间,伙食费按标准支付,不得拖欠,更不得要村里出钱或挪用从上级部门争取到的扶贫资金用于补贴队员伙食费及电话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务不清的,一律不得评优;有问题的,交由有关部门查处。 八、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各后盾单位要对派出的工作队员严格管理,单位领导要了解掌握工作队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区委基层办和后盾单位要不定期地对工作队员进行考察,年终进行考核鉴定。考核表进入人事档案,作为表彰、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成绩突出,条件比较成熟的工作队员,要优先提拔使用,区委基层办将负责向区委和有关单位推荐。内容总结(1)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 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2)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扶贫开发工作情况汇报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扶贫开发工作 驻村工作队队员管理办法 一、加强学习,提高素质(3)积极主动向挂点领导、后盾单位领导汇报,坚持重大问题及时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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