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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1.总则12.质量管理目标23.质量管理体系34.质量管理职责45.工程施工质量验评76.中间交接与验收117.不符合项管理制度138.质量事故的处理169.施工质量监督检查1910.工程质量例会制度2411.工程项目代保管办法2512.“样板”工程评审与奖惩办法(征求意见稿)26附件30附表11933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总则1.1 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的建设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建设过程中各种原始记录、施工质量问题的处理记录等资料应保存齐全、完整,存档备查。工程一经开工,工程行政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和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法人代表,即按照其职责,负有终身的质量责任。一旦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要依据职责,追究其责任,将工程质量纳入法制管理轨道。1.2 质量方针:以质量控制为核心,实行“样板”标准化施工质量管理。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全过程、抓预防为主的“一高一严二抓”的质量控制方针。1.3 火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实行全过程、全员质量管理,做到质量管理上“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1.4 严格遵守工艺规范与作业指导书,严格执行质量标准,严格把好质量监督、检查、验收关,做到外观质量与内在质量不达质量标准不报检、不签证。1.5 在质量监检过程中,监检人员必须按规范、标准认真监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凡重视质量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将受到嘉奖;对忽视质量的倾向予以批评和纠正;对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和不接受教训屡出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的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者要重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6 质量管理工作遵循的依据1.6.1 切实执行国家和原电力部颁发的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质量控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1.6.2 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组织施工和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验。1.6.3 认真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与火电工程质监站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方法。2.质量管理目标为实现延安电厂一期工程“创精品工程、建一流电厂、争“鲁班奖、机组达标投产 ”的质量总体目标。要求施工单位的各级人员必须坚持以质量保安全、以质量促进度的指导思想,把延安电厂一期工程建成系统合理、设备可靠、技术指标先进、机组运行稳定、工艺精湛、标准适当、造价合理、环境优美的一流电厂。质量管理目标为:2.1 不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控制一般质量事故;2.2 工程质量管理指标2.2.1 实现监检率100%。2.2.2 焊接质量一次合格率100%2.2.3 消除质量通病。2.2.4 单位工程综合优良率:土建90%,安装97%,其中关键部分和隐蔽工程优良率100%。2.2.5 实现五个一次成功:即锅炉本体水压、厂用电受电、汽机扣盖、锅炉点火、汽机冲转和并网发电一次成功。2.2.6 一次通过168小时试运转,试运转期间带负荷97%,主要仪表投入率100%,自动投入率100%,保护投入率100%。2.2.7 汽轮发电机组振动:轴径振动(双振幅)不大于0.076mm,轴承座振动(双振幅)不大于0.025mm。2.2.8 机组THA工况的保证净热耗不高于7522KJ/KW.h。2.2.9 实现168小时试运转完成之时,即为达标投产之日。3.质量管理体系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质量,项目建设部成立“质量监督站”,由主抓工程、技术和质量的副总经理任站长,工程处副处长任副站长,工程处专业工程师任质检员或根据工程需要招聘具有专业技术理论和经验丰富的专职质检人员,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多元化的质量管理。华能集团质检中心站质量监督站监理部制造厂建筑单位质保体系安装单位质保体系调试单位质保体系附表:从质量管理体系中体现华能延安筹建处的质量管理的总体思路:实施质量控制、质量保证的主体是施工单位和调试单位,实施质量监督检验除业主和监理单位以外,主要依靠施工单位实行质量内控。4.质量管理职责4.1 业主方4.1.1 发布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整个工程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转。4.1.2 审批“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参加重要项目的检验。4.1.3 根据施工单位的申请,对具备质量监督检查的项目,向质量监督中心站申报质监检查。4.1.4 协调设计、设备、材料(包括甲供材料)、地基处理、调试等与施工单位间的质量问题的处理。4.1.5 参加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和上报。4.2 施工监理公司全面贯彻业主发布的“创精品工程、建一流电厂、争“鲁班奖”、机组达标投产” 的质量总体目标。4.2.1 归口管理工程的质量工作,协调各施工单位间的有关质量问题。4.2.2 建立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并使其有效运转,使工程建设的施工质量处于全过程受控状态。4.2.3 督促和检查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国家、原电力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各项质量法规、施工规范、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和华能延安项目建设部发布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4.2.4 以全心全意为建设单位服务为宗旨,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努力把各种质量缺陷消除在施工过程中。4.2.5 定期召开和主持施工质量工作例会。4.2.6 定期完成质量统计工作,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质量报告制度。4.2.7 在建设单位的帮助和施工单位的支持下,努力实现华能沁北电厂一期工程的各项质量管理目标。4.2.8 根据施工单位的报验,及时参加四级验收项目的检验工作和抽查重要的三级验收项目,并根据施工质量验评标准及施工图纸和制造厂要求,严格把好施工质量关,并对有关施工质量问题实行质量跟踪和复验。4.2.9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工序控制、工艺控制、工序质量控制与各项技术措施的执行,对关键工序、工艺要实行旁监。4.2.10 监督、检查施工过程的技术监督与技术检测工作;审查有关试验报告(包括质量抽样检验报告)和技术记录。4.2.11 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质量监督检查前的质量预检查工作。4.2.12 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4.2.13 审查、核实施工单位上报的设备缺陷报告,并上报业主方。参加业主方召开的设备缺陷的处理方案的讨论和处理的协调工作。4.2.14 协助业主方编制有关的工程质量管理等制度。4.2.15 业主方授权的有关质量管理工作。4.3 对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必须全面贯彻业主发布的“创精品工程、建一流电厂、争鲁班奖、机组达标投产” 的质量总体目标。4.3.1 必须有完整的、运转正常的质量保证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完整,质量部门的人员配备能满足工程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4.3.2 认真执行国家和部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评定方面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和设计单位、制造厂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要求、技术标准、技术文件。4.3.3 遵守业主发布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业主、施工监理的质量监督和检查。做好监检中的配合工作和监检后整改工作。4.3.4 工程开工前要有针对性的创优质工程的方案及其实施纲要、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设计、专业设计)、质量验评范围划分表、图纸会审纪要、技术交底记录、质量通病的预防计划(质量工作计划)、重点项目、关键工序的质量保证措施、“样板”标准化施工方案(可编入施工技术方案内),上述各项需在开工前提交给施工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在开工前送业主审批,以取得业主的认可。4.3.5 在进场后施工前向施工监理单位报送:质保和质检人员的名单和简历、施焊和试验人员的名单及持证证号施焊人员还需有钢印代号(见附表1),以备案与复查。4.3.6 按规定做好施工质量的分级检验工作,不同级别不合并检验,不越级检验,不随意变更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4.3.7 按规定做好计量器具的验定工作,保证计量器具在验定周期内,并努力做到施工计量器具与检验计量器具分开。4.3.8 对业主和施工监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站发出的工程质量问题联系单、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不符合项通知单等整改性文件认真及时处理,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反馈。具体表式见附表。4.3.9 按规定做好质量记录事故的登录、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重大质量事故的上报工作。4.3.10 及时做好各项工程施工质量的统计工作,并于次月三日前送施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审阅、汇总后于五日前报送业主),其内容包括质量验评、技术检验和试验、施工质量问题、设备与原材料质量问题以及次月质量工作计划(见附表)。4.4 调试单位必须全面贯彻执行业主发布的“创精品工程、建一流电厂、争“鲁班奖”、机组达标投产” 的质量总体目标。4.4.1 编写启动试运调试各项方案措施,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4.4.2 调试单位为保证其调试质量和获取单机试运数据,必须参加并监督由安装单位负责的单机试运工作,并对其质量按规定提出具体要求。4.4.3 调试单位负责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调试工作,对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负责。4.4.4 对于制造厂负责的调试项目,调试单位要参加并负责协调工作。5.工程施工质量验评5.1 工程施工质量的验评标准华能延安电厂一期工程的验评标准为:工程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标准和技术要求、原电力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国家或部颁有关规程、标准、有效的技术文件以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议定的补充质量标准。5.2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范围的划分工程施工质量验评分班组自检(一级)、工地(队)复检(二级)、公司(处)验收(三级)、监理单位和质监站验评(四级)四级。 质量验评范围的划分表,由施工单位按照原电力部颁发的验标结合工程的设计编制,并经施工监理单位审查、业主审批发布后,共同执行(需在工程开工前完成)。 5.3 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的评定质量等级的评定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三个阶段进行。质量等级按验标的规定进行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级.凡检验后被评为不合格的工程施工项目,不予签证、不算完工,必须进行返工或修补等处理。凡经修补后符合标准的项目,可评为合格,但不能评为优良。 执行设计文件、制造厂技术标准等不是验标标准的检验项目,凡达到规定标准的,可评为合格(不评优良),但不影响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的评定,按验标规定的评定办法执行。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以最后一级评定的等级为准。5.4 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5.4.1 按班组工地公司监理单位、质监站的程序逐级检验,后一级的检验必须在前一级检验合格的基础上进行。监理、质监站验评的项目,施工单位在公司验收合格后,提前24小时左右(特殊情况下可为8小时)书面向监理报验(见附表8),同时书面通知质监站,在约定时限内到现场验评。监理公司、质监站接受的交验项目必须满 足下列三个条件:A. 施工方已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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