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报告、调查、处理和罚款一 事故分级;1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 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 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 事故报告;1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2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3、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事故单位的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 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三 事故调查:1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 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3 较大事故: 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4 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5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 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四 事故处理:1 特别重大事故:30 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 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 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 日。2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 日内做出批复五 事故罚款: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1 发生重伤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 万元以下的,由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 万元以上5 万元以下罚款,对责 任人员处以10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2 发生一次死亡12 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 上 100 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2 万元 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 发生一次死亡 3 9 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 以上 300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10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2 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4 发生一次死亡 10 29 人事故或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 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责任单位处以 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对责任人员处以5 万元以上20 万元以下 罚款;六 事故罚款: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处罚暂行规定: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1 造成 3 人以下死亡, 或者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 造成3人以上6 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 3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20 万元以上 30 万元以 下的罚款;3 造成 6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 或者 3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3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30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4 造成 10 人以上 15 人以下死亡的,或者 50 人以上 70 人以下重伤 , 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7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罚款;5 造成 15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 或者 7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7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 元以下的罚款;6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 处 2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罚款。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