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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审计服务合同范文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新版审计 服务合同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新版审计服务合同范文1委托单位:联系人:地址:电话:受托单位: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人:地址:电话:公司(以下简称委托单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受托单位)进行下述专项审计(以在下列项目中打“”的 为准)1. 经济责任制审计( )2. 破产清算审计( )3. 净资产验证(审计)( )4. 经济绩效审计( )5. 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 )6.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 )7. 其他( )双方约定如下:一、本次委托和受托审计的范围(包括会计期间、经济内容等)二、委托单位委托审计的目的三、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是委托单位的会计责任; 按照中国独立审计准则出具审计报告,保障委托单位合理使用审计报 告是受托单位的审计责任。四、委托单位承担下列义务1. 向执行审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提供为实现审计目的所需的资 料,不限制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 整性和合法性负责。2. 按照本约定书的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五、受托单位承担下列义务1. 在本约定书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2. 保守在执行本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六、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 月日至月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七、本项审计业务预定费用人民币元。根据深圳市有关部门规定,本约定成立后委托单位应先支付其中的 50%。双方为 便利起见,决定业务费用在受托单位出具审计报告时一并结算。如由 于委托单位的原因使审计无法进行或受托单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带 有保留意见或反对意见的报告导致委托单位不愿接受时,委托单位仍 应支付预定费用的 50%。八、违约责任1. 委托方未尽会计责任造成受托方审计失误且须承担连带民事 赔偿责任时,受托方有权在赔偿限额内向委托方的责任人或负有责任 的股东等索赔。2. 受托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因不符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规定而不 能使用,应退回已收费用。九、本约定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 成立并生效。本约定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予恪守。未尽事宜协商 解决,协商未果可通过司法解决。十、本约定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受托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年月日签订地点:新版审计服务合同范文2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目的和内容甲方委托乙方:。第二条 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1. 甲方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 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和合法性;2. 乙方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第三条 甲方义务1. 按协议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2. 协助乙方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3. 按协议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4.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 解的误导。第四条 乙方义务1.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执行业务;2. 应于前出具审计报告;3. 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第五条 审计收费1. 根据北京市物价局最新规定和委托项目的工作量、难易及风 险程度确定审计费用。2. 经协商,双方确定本项目的审计费用及付款时间如下:审计 费用:;付款时间:签订合同之日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即大写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 用,即大写元。3. 因业务需要由乙方垫付的费用,如差旅费等,由甲方另行全 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第六条 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作 条件)而造成乙方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乙方可合理延期出具审计 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甲方应根据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另行支 付相应费用;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乙方所收费用不再退还甲方;3. 除因甲方原因以外,乙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甲方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4. 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 造成的合理损失。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经 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合同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一 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代表(签字):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乙方(盖章):_代表(签字):_年_月_日签约地点:_新版审计服务合同范文3合同编号:_委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受托人: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 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 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委托事项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受托人)进行下述专项审计:1. 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2.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 报告;4. 会计报表内的特定项目审计;5. 内部控制制度遵循情况审计;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7. 本项审计业务预定在 月日至 月日内完成。如有特殊情形可适当延长。二、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1. 按照实际参加审计工作的各级工作人员所耗用时间及现行事 务所业务收费标准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完成本项业务代理费用为:人民币元(大写元),因业务需要由受托人垫付的费用,如差旅、食宿等费用,由委托人另行全额支付,不计入上述费用。2. 委托人在审计约定书签约时支付审计费用总额的 %,即大写元,交付审计报告时支付剩余的审计费用,即大写元。3. 如因审计工作遇到特殊疑难重大问题,致使受托人增加审计 程序使实际审计工作时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委托人应在了解实情后 接受受托人请求增加审计费用。4. 审计过程中因委托人原因,中止审计,受托人不退审计费。三、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1. 委托人承担会计责任(管理当局的责任),即建立健全的内部控 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并保证其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 性和合法性;2. 受托人承担审计责任,即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 则的规定,对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承担责任。四、委托人权利义务1. 按约定时间提供审计业务所需全部资料,包括财务会计资料 及其他相关资料;2. 协助受托人查看业务现场,并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3. 按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审计费用,不以足额支付审计费用 为条件影响报告意见;4. 按委托目的正确使用审计报告,不给使用人关于审计报告理解的误导。5. 受托人与委托人有利害关系的,委托人有权要求其回避。6. 委托人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 预。五、受托人权利义务1. 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执行业务;2. 应于日之前出具审计报告;3. 对在业务执行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4.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 受托人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 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 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6. 受托人可以根据需要查阅委托人的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查 看委托人的业务现场和设施,要求委托人提供其他必要的协助。7. 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出具 有关报告:(1) 委托人示意其作不实或者不当证明的;(2) 委托人故意不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和文件的;(3) 因委托人有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报告不 能对财务会计的重要事项作出正确表述的。8. 受托人执行审计业务,必须按照执业准则、规则确定的工作 程序出具报告。在出具报告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 明知委托人对重要事项的财务会计处理与国家有关规定相 抵触,而不予指明;(2) 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直接损害报告使用人或者其 他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而予以隐瞒或者作不实的报告;(3) 明知委托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会导致报告使用人或者其他利 害关系人产生重大误解,而不予指明;(4) 明知委托人的会计报表的重要事项有其他不实的内容,而不 予指明。9. 受托人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不得有下列行为:(1) 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 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 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 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 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 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3) 接受委托催收债款;(4)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5) 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6) 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10. 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11. 受托人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 业务能力。12. 受托人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应当回避。六、违约责任1. 由于委托人变更计划,或未及时提供审计所需全部资料(或工 作条件)而造成受托人返工、窝工或修改报告,受托人可合理延期出 具审计报告或拒绝出具审计报告,委托人应根据受托人实际消耗的工 作量另行支付相应费用;2. 如因委托人原因导致本项目中途停止,受托人所收费用不再 退还委托人;3. 除因委托人原因以外,受托人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审计 报告,委托人可以拒绝支付服务费用;4. 如合同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都应负责赔偿由此而给对方 造成的合理损失。七、本合同因下列事由终止:1. 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2. 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 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 仍未履行;6. 当事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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