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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验证程序一. 目的:生产设备、器具需经清洁,以防止可导致药品安全性、专属性、效价及纯度改变的污染。该SMP 提供清洁验证指南,建立清洁验证实施的原则,使清洁验证符合国家现行GMP 法规。虽然该 SMP 汇总了目前清洁验证方面的知识及经验,但某些清洁过程有其特性从而需要特定的取样、测试方法及可接受标准。二.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活动过程中与产品直接接触的设备或器具的清洁验证。三.定义:见附件1。四.职责:验证办 制定和升版本公司清洁验证管理程序,包括验证主计划;清洁验证文件(方案/报告)的审核;监督并指导清洁验证的实施;协调清洁验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验证偏差处理/变更,时间冲突等);对验证活动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及评审,为验证主计划的制定提供依据;清洁验证文件的分发和存档管理。对验证相关部门(QC 化学室、QC 微生物室、生产部、验证办)下发已批准的纸张版验证方案。质量部 批准清洁验证管理规程;批准清洁验证方案及报告;对清洁验证实施中的GMP 符合状况进行监督和指导;现场QA 负责对清洁验证的取样过程进行复核;参与清洁验证过程中的偏差及变更审核;质量控制 参与清洁验证管理规程的审核;负责清洁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负责清洁验证过程中的取样及相关的检验工作,参与清洁验证过程中的偏差及变更处理;生产部 建立符合实际的有效的清洁程序;参与清洁验证管理规程的审核;负责清洁验证文件的培训;负责清洁验证方案及报告的审核,特别是取样点的确定;负责清洁验证的实施及操作记录,参与清洁验证过程中的偏差及变更审核;根据本公司验证规程、GMP 的要求,与验证办共同完成清洁验证状态分析,并据此建立验证计划;参照清洁验证计划,将验证工作安排进生产时间表中;五.工作程序:5.1 实施清洁验证的条件清洁验证开始之前应完成以下工作:清洁程序已批准。清洁验证方案已批准。执行清洁验证的设备已验证。清洁验证所用的化学检测方法已验证或确认。清洁验证所用的微生物检测方法已验证或确认。5.2 分组原则5.2.1 设备分组 针对某一产品做清洁验证时,设计及功能相近的设备可适当分组。基于以下方面对设备进行分组: 相同的几何形状 相同的特性 设备材料的构成相同或相似 尺寸 所生产的产品相同或相似对同一组设备,我们可以采用同样的清洁方法进行清洁,选择相对最难清洗的一台设备进行清洁验证,最难清洗的设备可考虑直接接触药品部位的几何形状最复杂,设备表面存在的死角最多,平时的清洁经验等因素。分组的原则应记录于方案中或在方案中指出参考文件。5.2.2 产品分组 对于任一设备,列出与其接触的药品清单。理想的情形是该组中所有产品采用相同的清洁程序。基于产品特性,如清洁难易程度,该组产品可被细分为较小的产品组。对于这些小的产品组采用的是相同的清洁程序。对于一台/组设备所生产的品种采用不同的清洁程序或采用不同的清洁溶剂,在清洁验证时必须对每一清洁程序或每一种清洁溶剂的清洁分别进行验证。此外含有激素成分的产品应分入特殊的组。该组产品应进行单独的清洁验证。根据具体情况,甚至要求采用专用设备生产。5.3 验证产品、设备的选择5.3.1 验证产品的选择确定基于相同清洁程序所对应的产品组中的最难清洁的产品作为验证产品。最难清洁的产品将用于代表该产品组进行清洁验证,如果清洁验证取得成功,那么该产品组中的其它产品采用该清洁程序,对于该设备是验证了的。通过计算产品组中产品的药物活性成份的最难清洁值(DTC)来确定最难清洁产品。基于以下方面计算 DTC 值: 􀂾 剂型 􀂾 产品本身 l 􀁺 药物活性成份含量 l 􀁺 赋形剂物化特性 l 􀁺 活性成份可溶性 􀂾 工艺过程因素(是手工清洗还是在线清洗,使用后及清洁前的停留时间,是否连续生产) 􀂾 设备因素见附录 2,最难清洁值计算。5.3.2 验证设备的选择确定基于相同清洁程序所对应的设备组中的最难清洁的设备作为验证设备。最难清洁的设备将用于代表该设备组进行清洁验证,如果清洁验证取得成功,那么该设备组中的其它设备采用该清洁程序,对于该组中的其它设备是验证了的。5.4 次数对于最差情况产品需进行连续 3 次成功的清洁过程。如果一个产品组中出现有2个或多个最差情况产品(即相同的 DTC 值),则每个最差情况产品最少应进行连续2次成功的清洁过程;引入新产品、增加新设备、设备发生重大改变或产品批量改变,应遵照附录 5、6、7、8的流程进行评估后确定验证批次。评估应写入验证方案;清洁验证后所生产的产品,应在清洁验证报告批准后方可放行。个别批次可基于 QA 已审核并接受清洁验证的数据的基础上,针对具体情况在验证报告批准前放行产品。同步验证除外。5.5 取样及检测程序 5.5.1 取样 清洁验证中的取样应遵循“清洁验证取样SOP”的要求。在该SOP中,对取样人资质、取样器具、冲洗溶剂、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容器、取样过程防护及样品标示等方面进行了描述。水样、微生物样品、药物活性成分样品的储存条件应依据相关程序要求或在清洁验证方案中列出。取样活动在相应的台账上记录。当验证取样进行完毕后,设备必须进行再次清洗,以保证去除所有来自验证过程中的异物。5.5.2 取样点的选择 有代表性的部位作为取样点。取样点的选择可基于设备结构、经验、擦拭试验、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历史数据或起草方案前的研发数据等。应特别关注设备上不同的阀门种类及其它难清洁的部位。取样点的选择分析应记录在清洁验证方案中。取样点通常多于两点。建议在清洁验证方案和报告中以文字及图示的方式描述具体的取样位置。在清洁验证方案中应注明取样点的材质。5.5.3 取样及测试方法 在进行取样之前,应首先确认并记录该设备已遵照相应的清洁程序进行了清洁。这是取样的前提。5.5.3.1 目检 在微生物取样及化学取样前进行目检并记录。5.5.3.2 微生物取样 通常情况下,首先进行微生物取样,以避免化学取样时可能发生的潜在的污染。微生物检测的方法依据相关程序要求。5.5.3.3 化学取样 有两类化学取样方法。一种是直接取样,一种是间接取样。直接取样:如棉签取样即为直接取样。间接取样:如果棉签取样不适用,可以采用冲洗溶剂取样,冲洗样即为间接取样。如某部件位置不可直接取样时,可采其冲洗溶剂以测定药物活性成份和可溶性洗涤剂的残留。冲洗溶剂量按 1ml/ cm2计算。化学检验的程序参见各药物活性成份测试的 SOP。在清洁验证方案中应写明程序的编号及名称。在具体执行验证时,也可以选用其它适宜的方法进行化学残留的检查,如目检限度检查法、酸碱度测定法等,但是,这些方法必须经过验证后方可使用。5.6 可接受标准 本公司生产药品包括中药制剂类、中西药制剂类、化学药制剂类、原料药类、中药提取物类总共五大类。对于每类药品清洁验证的微生物限度的可接受标准均相同。化学可接受标准依据其所含主要成分浓度是否确定而不同。具体如下:5.6.1 微生物检验可接受标准 一般地,微生物可接受标准依据生产环境、微生物在产品中生长繁殖的潜在性和对产品的危险程度而制定。棉签样的可接受标准为:口服固体制剂100CFU/25cm2;口服液体制剂100CFU/25cm2;外用药100CFU/25cm2;中药提取物100CFU/25cm2;原料药100CFU/25cm2;5.6.2目检限度 与产品接触的表面无可见残留异物。设备必须干燥。备注:当在线清洗设备及管道内有冷凝水残留时,则需对残留的冷凝水进行微生物取样测试。5.6.3 最终冲洗水取样目的:评价整个设备表面微生物污染情况,同时以冲洗用水为空白作对照,排除生产用水的微生物污染。取样方法:凡以水作清洗剂的可直接收取最后一次清洗水约100ml作试样。检验方法:菌落计数法。可接受标准:50CFU/ml5.6.4 化学可接受标准 5.6.4.1 化学药类活性成分浓度已确定时活性物质残留可接受标准 (此类方法主要适用化学药类,也可适用本公司部分活性成分浓度确定的其它药品类。因活性成分浓度确定的药品有精确的检测方法及准确的含量测定,应用人体最大可允许残留量评价活性物质残留是比较准确科学的方法,详见附录3)棉签取样可接受标准 在验证中应当检查产品所有的活性成分,并分别设定限度。限度的设定需要考虑产品 x 潜在的残留可能进入使用同一设备生产的产品 x+1 中,产品x 的残留将在产品 x+1 中被稀释,可以用稀释因子表示。限度的设定/计算需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 L1:人体最大可允许的残留量; 􀂾 L2:最大可允许进入后续产品中的残留物总量,须考虑稀释因子; 􀂾 L3:取样棉签中所允许的最大残留量,须考虑残留回收率;L3 就是棉签样分析结果应当符合的可接受标准。计算过程参见附录3。过程能力标准 以上基于安全数据所计算出的可接受限度可能与设备实际的清洁能力相差较远。因此化学检验可接受标准有时还应考虑生产设备的清洁过程能力,可包括对最难清洁区域及设备清洁能力历史状况进行评价。过程能力限度还应包括: 􀂾 考虑分析方法的检测限度(理论上应大于最低检测限度的1 log ) 􀂾 应低于目检限度通常默认的过程能力的数值为100g/100 cm2,因此计算所得L3 大于100g/100 cm2时,采用 100g/100 cm2作为化学棉签取样可接受限度。冲洗溶剂取样可接受标准 可接受限度的计算与棉签取样相近,计算过程参见附录 4。同棉签取样一样,以上基于安全数据所计算出的可接受限度可能与设备实际的清洁能力相差较远。因此,冲洗溶剂取样可接受标准亦应考虑生产设备的清洁过程能力。通常默认的过程能力的数值为10g/ml,因此如以上 L3的计算结果大于10g/ml时,采用10g/ml 作为冲洗溶剂取样可接受限度。5.6.4.2 中药制剂类、中药提取物类活性成分浓度不确定时残留物可接受标准(此类方法主要针对中药制剂及中药提取物类,适用于中药制剂和中药提取物的活性成分的测定项为定性及含量限度测试,即无定量检测。采用上批产品对下批产品的污染不超过10ppm为1个限定指标来确定清洁验证可接受标准是比较准确科学的方法)用此方法评估允许残留量需考虑的参数:下一品种的批量(考虑产品分组中的最小批量)最后一次清洗液的体积(ml)取样面积(25 cm2/棉签)与产品接触的设备链表面积总和(cm2)取样效率:50棉签取样可接受标准每一取样棉签最大允许残留量=10ppm50%下一品种最小批量取样面积与产品接触的设备链表面积总和同样该接受限度需考虑设备、清洁人员过程能力数值,通常默认的过程能力的数值为100g/25 cm2,因此计算所得接受限度大于100g/25 cm2时,采用 100g/25 cm2作为化学棉签取样可接受限度。冲洗溶剂取样可接受标准 可接受限度的计算与棉签取样相近,计算过程如下:冲洗溶液最大允许残留物浓度=10ppm下一品种最小批量50%最后一次清洗液体积同棉签取样一样,以上基于安全数据所计算出的可接受限度可能与设备实际的清洁能力相差较远。因此,冲洗溶剂取样可接受标准亦应考虑生产设备、清洁人员的清洁过程能力。通常默认的过程能力的数值为10g/ml,因此如以上的计算结果大于10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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