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职责1.驻村工作队队员驻村期间,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在乡镇党委政府和第一书记的领导下宣传党的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建强基层组织,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2.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工作措施。3.推动脱贫攻坚。按照脱贫目标和标准,参与制定脱贫规划计划,指导开展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对手赛”活动,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责任、工作落实到村到户到人。4.建强基层组织。推动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提高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协助乡镇党委开展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建设。5.为民办事服务。积极推动开展“以购助扶”活动,帮助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帮助贫困村发展产业、改善生产生活条件。6.提升治理水平。以“四好村”创建为载体,指导、督促“六联机制”、“三治融合”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农民夜校作用,常态化开展感恩奋进主题教育,做好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和宣传教育,激发勤劳致富主动脱贫的内生动力。7.每月参加第一书记组织召开的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开展2次农民夜校教育教学活动;每季度接受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谈心谈话。8.在第一书记带领下,每季度走遍村内所有农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职责为认真做好我片包村的各项工作,强化包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忧患意识,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和保持工作的常规化,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将每位包村干部包村职责规定如下:一、包村干部是包村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所包村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负全责。对班子成员的选拔任用和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指导。宣传和教育群众,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宣传好、贯彻落实好。二、协助所包村理清经济发展思路,抓好招商引资、项目谋划等工作的落实,协助解决经济发展中遇到的难题。三、认真组织布置各项中心工作的实施,按时完成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四、进村入户察民情、听民声、重民-意、解民忧,积极为村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实际困难,随时掌握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五、负责参与所包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如宅基地指标发放工作,村内三资管理工作,村内重大工程的招投标、建设及验收工作等。六、抓好包村的稳定工作,负责所包村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1)实行包村干部对矛盾纠纷的“首问责任制”,包村工作人员是所包村的首问责任人,凡群众来办事或反映情况,由包村干部首先负责接待,并做到“四个必须”,即:对前来办事的干部群众必须热情接待,不回避,不推诿,认真解决问题;对不属于自己工作范围的事项,必须帮助找到负责办理人员;因政策规定等原因不能解决的,必须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对重大苗头性问题,必须及时向领导汇报。(2)及时排查不稳定因素,做到情况在“第一时间”了解,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矛盾在“第一时间”化解,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点,难事不出乡”,把矛盾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七、做好困难群众的访贫问寒工作,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的确定,要积极参与,认真调查,确保应保尽保。八、随时掌握村内其它一些敏感问题,及时向包片领导进行汇报。如村内集体机动地使用情况,村内无批示建房情况等。九、每周向包片领导进行一次包村工作汇报,如遇重大或紧急事项,随时进行汇报。二、分组驻村镇干部及村干部应相互配合,积极做好本村各项工作,挂片镇村干部为片区内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应全面掌握责任片区内的各项工作状况,负责片区内各项工作的政策宣传,预防、监测及一线各类事务处理及矛盾纠纷调处,并按照上级要求扎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矛盾排查基层党建土地管理也是农村稳定的“调解员”。所以,包村干部应主动协助村两委认真做好各种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做到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这就需要包村干部走出机关,多下村,多找村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解决矛盾,只有这样才能拉近与群众的关系,在处理村级矛盾时做到迎刃而解。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工作职责1、负责管理工作队队员,落实工作队职责,制订、实施工作队年度工作计划;2、协调驻村帮扶各单位、各部门提出扶贫项目编制建议,争取相关支持,并参与实施、管理和监督;3、负责落实各定点帮扶单位的帮扶措施,协助做好帮扶责任人包户联系工作;4、担负“驻村第一书记”的要带领村“两委”成员开展“双争四帮”工作;5、负责工作队工作经费的管理;6、积极组织贫困户观看电视夜校和观后讨论。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