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38页
第2页 / 共38页
第3页 / 共38页
第4页 / 共38页
第5页 / 共38页
第6页 / 共38页
第7页 / 共38页
第8页 / 共38页
第9页 / 共38页
第10页 / 共38页
亲,该文档总共3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婚姻家庭法资料大全1婚姻家庭制度是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它是由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行为规范所构成的制度。8婚姻家庭关系是以两性结合为前提,以血缘联系为纽带的社会关系。社会性是它的性质,自然性是它的特点。 10结婚自由是指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主要表现在结不结婚,和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己作主,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强制或干涉。 11离婚自由是指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是以爱情为基础,双方自愿为条件的。在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关系无法维持的时候,依法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是完全必要的。 13借婚姻索取财物是指除买卖婚姻以外的其他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这种婚姻双方基本上是自愿自主的。但是女方(包括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取许多财物,以此作为结婚的先决条件。这是滥用了婚姻自由的权利,是婚姻法所禁止的。 20血亲的配偶指自己的血亲(包括直系和旁系)的配偶。直系血亲的配偶如儿媳、女婿;旁系血亲的配偶如兄弟之妻、姐妹之夫、伯母、姑夫、姨夫等。 21配偶的血亲指自己配偶(夫或妻)的血亲。 22配偶的血亲的配偶指自己配偶血亲的配偶。如妻或夫的兄弟之妻、姐妹之夫等。 23亲属的法律效力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关系。29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30夫妻特有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31抚养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32赡养是指子女在以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扶助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38诉讼外调解程序 也叫行政调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依法对一方要求离婚的纠纷进行调解。39复婚指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并到婚姻登记进行复婚登记后,取得结婚证,重新确立夫妻关系的为复婚。补充:1婚姻法 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婚姻 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3家庭 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4群婚制 就是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种。5对偶婚制 是指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6一夫一妻制 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7婚姻自由 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8包办婚姻 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违背婚姻自由的原则,包办他人婚姻的行为 9买卖婚姻 是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10重婚 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11通奸 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 12姘居 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而又与他人共同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两性关系。13亲属 是人与人之间因婚姻、血缘或收养而发生的一种社会关系。14血亲 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包括父系和母系。15自然血亲 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自然血缘联系的亲属。16拟制血亲 指本来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或无直系血缘关系,但法律上确定其地位与血亲相等,称为法律上的拟制血亲17姻亲 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18直系血亲 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 19直系姻亲 指直系晚辈亲属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长辈亲属。20旁系血亲 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21亲等 是计算亲属亲、疏、远、近的单位。 22结婚 又称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是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23法律上的重婚 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25事实婚姻 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结合。26婚约 亦称订婚,是男女双方以将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27法定婚龄 是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28掠夺婚 亦称抢婚,是指男子以暴力劫夺女子为妻的婚姻。29有偿婚 是指以男子支付女子或其父母某种代价为成婚条件的婚姻。 30聘娶婚 是指男子对女子或其父母纳送一定数量的聘金、聘礼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31共诺婚 是指以男女双方之合意为成婚的必要条件的婚姻。32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33中表婚 就是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34结婚程序是法定的婚姻合法有效的形式,也就是指结婚应该办理的法律手续。 35仪式制 是指以履行一定的仪式为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36登记制 是指以依法进行婚姻登记为婚姻成立的唯一形式要件。37登记与仪式结合制是指既须进行登记,又须奉行仪式,婚姻始得成立的程序。38结婚登记 是指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结婚登记,这是法定的结婚程序。39结婚申请即当事人双方正式向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报,提出结婚登记的请求,40夫妻别体主义 或称夫妻分分主义,即夫妻婚后仍各是独立的主体,各有独立的人格。夫妻双方虽受婚姻效力的约束,仍各有法律行为能力和财产权利。41分别财产制 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仍归各自所有,家庭生活费用一般由丈夫支付,但丈夫也可以请求妻子负担一部分。42家庭职能 就是指家庭在人类生活和社会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43共同财产制 是婚姻关系成立后,将夫妻双方财产及所得,合并为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4父母子女关系 又叫亲子关系,亲指的是父母,子指的是子女。45嗣子 不是亲生的,但为了传宗接代,为了承继门庭,承继后代,而把侄子过继过来作儿子,称嗣子。46抚养 是指父母从物质上对子女的养育和照料。47赡养 是指子女在物质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帮助。 48扶助 是指子女在思想上、感情上对父母的尊敬、关心和照顾。49非婚生子女 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父母所生的子女。50收养是公民领养他人子女为自己的子女的法律行为。51寄养 (亦可称托养)是父母由于工作、生活条件特殊或其他原因,把子女寄托在别人家中,由父母出资,请他人抚养的一种形式。52事实收养 是指仅有客观存在的收养事实,而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的收养。53离婚 是夫妻双方依照法律的规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 54涉外婚姻 是指发生在我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的婚姻。55继子女 是指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56继父母 是指父之后妻或母之后夫。57,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为家庭生活、赡养老人,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58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负的债务。59立嗣 又称过继,是封建宗桃继承制度的产物。无儿子的人可以从同宗的辈份相同的人当中,立一嗣予,来传宗接代。60夫妻一体主义 是指夫妻结婚后,即合为一体,不承认双方各有独立的人格,美其名曰夫妻的人格相互吸收,茂此主张,或妻的人格为夫所吸收,或夫的人格为妻所吸收。6L统一财产制 将妻子原有的财产估定价额,移交其所有权给丈夫,妻子仍保留对此项财产返还的请求权,当婚姻关系终止时,丈夫应当将这笔财产返还给妻子,或返还原物的价额。 62联合财产制 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财产仍归各自所有,但是该财产被合并在一起,由丈夫统一管理。丈夫对妻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处理。当婚姻关系终止时,妻子的财产应由妻子收回。简答题:1、婚姻法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婚姻法的概念:是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点:(1)普遍性,(2)伦理性:(3)强制性。2、婚姻、家庭的概念是什么?婚姻家庭关系的性质和特点是什么? 婚姻、是为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家庭 是由一定范围的亲属所构成的生活单位。性质,社会性。特点:自然性。3、从婚姻立法的发展看我国婚姻制度的改革。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改革和婚姻立法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1)建国以前,婚姻立法处于积累经验,初具规模的阶段,这一阶段婚姻家庭制度处于初步改革的阶段。(2)建国以后,一九五0年婚姻法颁布,婚姻立法处于废旧立新,奠定基础的阶段,这一阶段婚姻家庭制度处于根本改革的阶段。(3)一九八0年婚姻法的颁布,标志着婚姻立法进入了不断完善、巩固发展的阶段,这一阶段婚姻家庭制度处于全面深入改革的阶段。4、一九八0年婚姻法与一九五0年婚姻法有何不同?主要有四个方面的不同:(1)完善了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增加了实行计划生育原则。扩大了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原则。(2)修改了结婚条件,提高了法定婚龄,并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明确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取代了一九五0年婚姻法规定的其他五代以内的旁系血亲间禁止结婚的问题,从习惯的规定。(3)扩大了家庭关系的调整范围。补充了对祖孙之间和兄弟姐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规定,丰富了对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如增加了夫妻间的计划生育义务,父母对于女的管教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子女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等规定。(4)规定了离婚条件;第一次明文规定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6、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区别是什么?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区别是: (1)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由原则,在完全违背婚姻当事人意愿的情况下,强迫其缔结的婚姻。(2)买卖婚姻是指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缔结的婚姻。(3)相同点:都是包办强迫他人婚姻的行为。不同点:包办婚姻不一定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必然是包办婚姻;买卖婚姻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的,而包办婚姻仅指包办、强迫,没有索取财物的内容。 5、什么叫婚姻自由原则?(1)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制和非法干涉。 (2)婚姻自由的内容:结婚自由包括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不容许任何一方对他方进行强迫、欺骗、乘人之危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包办及非法干涉;2、结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离婚自由:1、指夫妻双方有共同作出离婚决定、达成离婚协议的权利;或在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持下去的情况下,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2、离婚同结婚一样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履行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结婚自由是建立婚姻关系的自由,离婚自由是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必要补充。离婚使那些已无生命力的婚姻得以解除,为缔结新的自由婚姻创造条件。没有离婚自由,就根本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3)“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7、什么叫重婚及对待重婚的政策? 重婚及对待重婚的政策:(1)重婚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2)重婚的两种形式: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虽未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的。 (3)对待重婚的政策和法律:重婚行为触犯刑法的,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情况要保护前婚,解除后婚,但对某些特殊情况可以区别对待,灵活处理。 8、什么叫血亲?什么是直系血亲?什么是旁系血亲?血亲、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的概念: 血亲是指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包括自然血亲和拟制血。直系血亲是指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