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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课后服务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新需求,切实增强教育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经研究,特制定本细则。一、机制制度1.组织机构。学校要成立课后服务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双组长制,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教育教学副校长为第一副组长,为直接责任人。由学校教育教学线牵头负责,其他德育、体卫艺、安全等分线共同配合组织实施,教职员工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参与。课后服务严格遵循自愿普惠原则,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2,制度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以及本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和课程设置、集体备课、人员设置、工作考勤、财务管理、劳务补助等相关管理制度。相关方案及制度需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并向全体教师公示征求意见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二、服务管理1.时间规定。根据实际,组织早上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中午课后服务时间为春、秋季学期中午放学后至下午上课前,组织学生用餐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原则上夏季(五月份至九月份,不含暑假期间)课后托管服务放学时间不早于17:30,冬季(十月份至四月份,不含寒假期间)课后托管服务放学时间不早于17:00。严格按照小学每节课40分钟,初中每节课45分钟的课时长开课。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放学时间的需报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在开展春秋季学期课后服务相关方案、机制、制度完善成熟的基础上,探索开展寒暑假期间课后服务,但不超过假期时间的三分之二,具体方案报区教育局备案同意后实施。2.服务内容。立足“立德树人”育人目标,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方向,以及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科学设置服务内容。(1)规范课程设置课后服务内容包括三个层面,即早上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晨练、晨读等活动,中午组织学生午间用餐和午休服务,下午课后文化辅导(作业整理)以及素质教育,本细则涉及的课程主要指下午课后时段的辅导服务。文化辅导(作业整理)应合理安排学生完成作业整理,教师辅导释疑解难,开展自主海量阅读等;素质教育辅导应合理安排学生开展体育、艺术、科普活动、非物质文化活动,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拓展训练等。同时开展文化辅导(作业整理)和素质教育课。(2)规范课程内容文化辅导服务只能开展学段分科知识辅导、作业整理、课外写作阅读等辅助教育。文化辅导应本着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原则,让学生利用文化辅导课完成家庭作业,带班教师主动跟进辅导,小学生一、二年级不带书面作业回家,其他年级尽量不带书面作业回家。文化辅导课教师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利用文化辅导课上新课,严禁要求家长代批作业,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课堂,严禁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借课后服务之名集体教学、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等。素质教育服务必须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体现专业水平。除文化辅导课外,素质教育辅导课一律要有学期教学目标、计划、课时教案,无教案不得进入课堂。每学期要对素质教育辅导质量(授课教师的课堂行为及过程)进行分类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报教学股和计财股备案,将考核结果与课后服务考核性补助发放挂钩。素质教育课教师做到五个严禁: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课堂,严禁做与教学无关的事,严禁利用素质教育课强迫、要求、推荐、引导学生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培训,严禁向学生、家长推荐购买任何素质教育所需产品、器材、课程,严禁在编在岗公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招生和兼职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三、师资保障1.实行行政班子值班制度。建立课后服务行政班子值班带班制度,确保课后服务安全高效有序,每日行政值班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人,实行轮班制。规模较大且参与服务学生较多(1000人以上)的学校,需增加值班人员的,需报区教育局教学股备案同意。值班期间应加强对当日课后服务统一调度、安排、管理,并开展课堂巡查,对素质教育辅导质量进行考核,协助、指导执教教师开展课后服务,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倡导和鼓励校级班子成员带头进课堂参与课后服务。2.保障课后服务师资队伍。(1)文化辅导(作业整理)。按照师资专业化要求,开展文化辅导(作业整理)课,必须依托本校教师,严禁外聘社会教师进课堂辅导,每个班级文化辅导课的辅导教师原则上为本班语文、数学、英语等科任教师。要合理安排每个班级每周文化辅导(作业整理)课程表,原则上各学段每个班级每天文化辅导(作业整理)学科安排不超过两科(不超过两名学科教师),均应由本班科任教师进班辅导,特殊情况下可安排同学科教师进班辅导。辅导形式一般为集体辅导加个别辅导。(2)素质教育。开设的素质教育服务课和社团、兴趣小组活动,尽量发挥本校的音、体、美、劳、信息技术等专业教师进行教学,专业师资不足的可以临时聘请退休教师或社会体育教练、文艺科普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外聘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相关待遇。课后服务外聘教师严禁以校外培训机构名义参与。素质教育课允许两名教师进入课堂,其中一人为专业主教,另一人为兼职助教。属于外聘教师带班的,助教人员必须是本校教师。(3)师资培训。开设素质教育课专业师资不足的学校,可利用双休日、寒暑假对学校教师进行特长培训。四、场所及设施管理1.场所要求。开展文化辅导(作业整理)原则上应利用本班教室进行辅导,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不交叉编班,在传统模式辅导的基础上,要不断提高利用信息化教学模式,提高辅导效果。属于教学点学校可利用专递课堂,为学生提供辅导服务;开展素质教育,应充分利用本学校功能室、体育场地进行教学,教学场地不能满足的,可利用各班级教室进行教学。各中小学校应制定场所管理制度,有专人进行场所管理,切实对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确保各项活动在场所的正常开展。2.设施要求。开展素质教育提供有效的设施设备和训练器材保障,将课后服务费的结余资金用于场馆维护和设施设备、训练器材的维护、添置、更新及素质教育专业教师培训,每年度根据课程开设情况,制定采购预算报区教育局信息装备办,购置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手续完备。五、财务管理1.坚持自愿申请。课后服务费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愿,自愿报名登记,自愿选择辅导项目,严禁搞“一刀切”,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辅导,不得诱导没有需求的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严禁收取未参加课后辅导学生任何费用,对家庭困难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免费或减免政策,并纳入公示内容。2,严格费用标准。课后服务管理坚持普惠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学校开设了文化辅导和素质教育两节课的,且该学生每天都参加了两节课辅导服务的,费用不高于160元/月;学校开设一节课的,文化辅导课不高于80元/月,素质教育课不高于100元/月。各地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城乡差异,本着惠民公益性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但严禁超过最高标准限额。3严格经费管理。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取费用必须全部缴入赣服通平台,再由赣服通平台转入学校对公账户,每月在赣服通平台打印收费明细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严禁将所收取费用转入私人账户,一经查处,一律视为“小金库”,严肃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4,规范补助标准。(1)课后服务收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易耗品购置、场馆维护、设施设备采购和人员劳务补助、学校素质教育专业教师培训等开支,有条件的学校,要为学生午休提供场地、午休所需设施。每学期应做到收支总体平衡,不得转接到下学期。(2)午间开展了学生午餐服务,按每人每天不超过40元发放补助,学生早上晨练、晨读及午休服务为义务服务,不得另外发放补助,午餐和午休服务由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课后服务教师补助发放分为基础性补助和考核性补助。基础性补助标准为:下午开展文化辅导(作业整理)课每人每课时不超50元;素质教育课主教每人每课时不超80元,助教每人每课时不超40元;课后服务校级班子管理人员按当月参与下午课后服务教师的平均课时量发放劳务补助。考核性补助为:每课时不超过10元,用于每月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进行考核性补助发放。所发补助均通过银行打卡发放,不得发放现金。(3)课后服务收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私设项目发放。切实按照财经管理有关制度做好经费管理和使用工作,每月公示一次收支情况,每学期公布一次清单结算情况。六、长效管理1.明确责任。建立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监督的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2,加强宣传。要加强对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校内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先进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确保安全。要把安全放在首位,落实安全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等管理制度,对参与人员的品德、健康严格把关,制定并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要对学生进行常态化安全教育,做好家校联系,建立家校共育机制。4.责任追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学校未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造成课后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搭车收费,学校课后服务财务混乱、私设“小金库”的,擅自拔高收费和补助发放标准、虚假发放补助的,教师在课后服务工作过程中不认真履职、敷衍塞责的。小学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一、指导思想: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解决家长后顾之忧,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2017144号)、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做好全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柳政规201857号和柳教基201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特制定如下细则:二、成立领导小组:1.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2.监督小组:三、课后服务任课人员工作细则:(一)全体监管老师:1.按学校安排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当天课后服务工作。2.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托管监管服务,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提前下课,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3.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监管学生安全,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4.遇解决不了的事情及时上报学校,由学校协调解决。5.不断加强服务意识,不断巡堂走动督促学生认真、及时完成作业监管工作。6.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主动辅导帮助,让家长、学生体会到学校课后服务的优势。7.监管期间不无故随意离开班级,不坐着监管,不无故使用手机,不做与课后服务无关的事情。8.由于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完成课后服务工作须立即上报学校,待学校安排。9.作业托管和特色课程的任课教师和课务由学校统筹安排,结合自身特长开展特色课程服务工作,监管好学生安全,特色课程任课教师须提早撰写简单的教案,期末进行特色课程成果展示。10.正常上课放学由任该课务的教师执行放学任务,并做好登记记录。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最后一节课的教师执行组织课后服务的学生放学并做好登记。11.对于班级中出现的不和谐情况主动与班主任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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