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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的关心指导下,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处(市环保督察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为己任,以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为抓手,圆满完成了市级领导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9年工作总结 贯彻执行省环保督察整改办、市委市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以信息化技术为驱动,全面做好了专项调度、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制度创新、信息化建设等各方面工作。 (一)专项调度有力有序。以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2018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为主要任务的同时,继续对省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意见等14本台账开展专项调度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涉及整改问题共计11207个,已完成10864个,完成率96.9%。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涉及192个具体措施,已完成118个,完成率61.5%;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4082个,已完成4038个,完成率98.9%;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举报问题1611个,已完成1512个,完成率93.9%;四川省环保督察发现问题1147个,已完成1125个,完成率98.1%。一是高效率编制整改方案。针对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中涉及XX的问题,于2019年7月先行印发并实施XX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共涉及9个方面、23项整改任务、92项具体整改措施。9月启动调度工作,10月起开展销号工作。截至目前,92项具体整改措施中,已完成整改7项,达到序时进度85项。二是高标准调整任务清单。按照省整改办关于调整省直部门整改责任单位的通知(川环整改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市级部门机构改革调整情况,对XX市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部分整改任务的责任单位进行调整;召开专题协调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形成并印发了关于调整市级部门整改责任单位的通知(成环整改领20192号),保障整改任务的顺利进展。三是高质量推进专项调度。针对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于2019年8月印发了关于开展XX市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进展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调度工作,督促涉及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遵照方案有序推进,按照责任分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截至目前,国家发现的2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个,另1个正按时序推进;各地自查发现的3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6个,整改销号工作正按四川省统一要求实施,无逾期情况。 (二)环保督察有的放矢。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现场督察为抓手,在督察中注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各类环境问题的整改落实和问题化解,整体提升问题整改质量。重点围绕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交办的群众投诉环境问题案件、全市环境问题暗访督查、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等工作,深入问题点位核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责任单位高标准推进问题整改。一是深入推进案件整改。在对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信访件开展不定期回头看督察的同时,重点将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群众信访案件纳入现场督察范畴。截至目前,共出动现场390余人次,对市水务局、市经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以及22个区(市)县负责主办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案件开展现场督察,共督察案件1329件,提出督察整改建议181条。二是集中开展专项督查。2019年1月,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水环境专项督查,分别对三大流域1122个下河排水口截污治理、全市河渠水环境日常监管3-30周通报555个问题整改、城市建成区外黑臭水体整治、城市(县城)污水处理厂现场交叉检查问题整改、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治、其他突出水环境情况六大问题进行现场复核督察,整改问题点位650个。2019年4月,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为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我省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召开专题会议,落实专人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分别对网络舆情案件、水环境重点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央督回头看案件进行台账管理,并对高新区、锦江区等13个区(市)县,以及市水务局等市级部门主办的相关案件进行现场督察;督察案件88件,其中:网络舆情案件18件;水环境重点问题10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7件;央督回头看案件53件。三是联合开展暗访督查。今年以来,联合市城管委、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8个市级部门,重启环境问题暗访督查工作。截至目前,共暗访督查环境问题点位1208个,发现问题点位443个。据各部门反馈,43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1个问题尚在整改推进中。 (三)问题整改有条不紊。一是整改销号不断推进。依照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有关要求,制定并实施XX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试行),督促有关区(市)县和市级部门积极做好销号资料准备,完成整改任务并达到销号标准的,按销号流程及时送签相关材料,及时备案和销号,避免了销号超期的情况发生。二是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研究并撰写环保督察专报,分析突出的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供领导掌握和参考。及时学习和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实时更新台账管理,对生态整改推进不力和进展滞后的,严格开展督查督办。用足用好预警提示、调度通报、公开曝光等有效举措,全年共印发环保督察通报13期、环保督察简报21期,通报工作进度、宣传先进做法、曝光发现问题,强力推进各类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三是信息化建设不断推进。自2018年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四川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起,XX市同步启动智慧化环保督察工作管理平台,即城市环境问题督察支撑服务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在回头看期间,已实现了1611件信访举报件台账和案件办理情况录入、各类数据统计等工作。项目2期需求方案已通过大数据办审核。截至目前,2017年央督4082件信访举报件台账也已全部数字化并纳入系统管理。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案件办结质量不高。部分牵头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还不够准确,存在执法尺度掌握不好的情况;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办法还不够多,且存在死灰复燃现象;未形成举一反三、以点带面的良好局面,同一环境违法行为问题涉及重复投诉,特别是集中居住区噪音扰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和临时生活垃圾堆放等老百姓重点关注的环境高敏感领域突出环境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整改意识有所松懈。随着各次督察暴露的问题逐渐得到解决,个别责任单位的警惕性有所下降,在案件调度过程中,出现了延误和漏报的情况。部分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统筹力度不大,导致配备力量不足、工作业务不精的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没有形成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良好局面,压力传导还存在层层衰减的问题。 (三)职能职责界限不清。由于机构改革后相关单位职能职责调整较大,部分责任划分存在争议,调整清单和梳理央督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工作推进难度较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仍有显现,疏于监管、环境问题高发的情况往往出现在辖区交界或职能交叉区域,由于区域间、部门间没有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而存在监管缺失、协调留白。 (四)部门配合默契不够。一方面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之间工作不够默契。有的牵头部门只管自己的业务领域,对需要协调的不主动协调,没有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有的配合部门以牵头部门没有安排部署为由,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不管不顾,认为整改主要是牵头部门的事,缺乏责任担当未能积极配合,导致整改工作推进不力。另一方面,市环保督察办内部人力不够。环保督察工作已进入第三个年头,但市环保督察办人员流动性较大、专业性不强、熟悉度不够,7月是第二、三批次抽调人员工作交接过渡期,出现工作延续性不足、人才断档等问题,对督察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有不良影响。 三、2020年工作打算 (一)群策群力做好迎检准备。2020年,四川省要对XX市开展专项督察,市环保督察办将加强与省上环保督察工作的对接,组织学习其他市(州)迎检工作经验,提前拟制2020年迎检方案。督促各区(市)县和市级有关部门对已整改的问题开展回头看,对正在整改中的问题,要加速推进、按期完成,确保能够顺利通过省上的专项督察。 (二)强抓调度形成整改合力。坚持环保督察整改问题台账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开展四川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信访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调度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督促有关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及时将整改工作最新情况反映到调度表中,确保实际工作进展的情况与调度表的填写内容保持一致。下一步,重点围绕长江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矿山矿企生态环境破坏问题整治专项行动、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进一步梳理核实问题清单,重点抓住未完成问题,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准确掌握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半月通报和不定期督查,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的环境保护整改合力。 (三)强化督察不留环保死角。持续推进日常化督查、随机式抽查、定点式督查,结合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彻底排查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环境问题,重点抓好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居民集中区噪音扰民、生活垃圾堆放和废气排放等老百姓重点关注的环境高敏感领域的排查工作,突出抓好医药制造、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工业渣场等高危企业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环境隐患应按照先后缓急、危害等级归类归档,做好责任分工,即查即办,不留死角。 (四)优化考核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将目标考核作为环保督察的重要抓手,不断优化环保督察考核打分细则,将机构建设、督察督办、问题整改、案件调度等工作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现场发现问题、督察通报、工作约谈等纳入考核打分,压紧压实环保督察工作责任。根据已制定的2019年XX市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及时完成2019年度涉及环保目标考核工作,严格兑现奖惩,积极引导各区(市)县和市级各部门继续做好2020年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五)夯实队伍强化工作保障。坚持机构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培训常态化,注重人才培养和多岗位锻炼,邀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家对环保督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强化环保督察综合管理水平。加快建设智慧化环保督察工作管理平台,将督察管理、案件调度、现场督察、迎检工作、目标考核等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管理,不断提升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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