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XXXXX教育培训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 公司名称:X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第三条 公司住所:XX省XXX市XX路XXX号第四条 公司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 经营范围:英语培训:报刊、文化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教育信息咨询:科研文献、教育软件的研究与开发:文化活动组织策划及交流:户外拓展活动的组织及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期限 (自主约定)XXXX省XX市XX小区XX室货币XX100XXX.XX.XX 股东要按照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认缴出资额、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向公司缴付出资,股东未按约定实际缴付出资的,要根据法律和公司章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驶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工资;3.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定方案;4.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6.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定;7.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8. 修改公司章程;9.其他职权。(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任期三年。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4.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5. 拟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6.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7.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8.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条:公司经理由法定代表人聘任或者解聘。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公司章程和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任命或委派产生。第十二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职工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七章 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于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所聘用的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并出具报告。第十四条: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公司必须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的劳动用工制度应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六条: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由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第十七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2、股东会决议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第十八条:公司依照前条第1项、第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第十九条: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解散,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二十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按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第二十一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与清算的其他事宜,按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公司营业期限50年,自工商部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经股东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二十五条:公司章程解散权归执行董事。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若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一式俩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