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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图书室管理工作,发挥学校图书的最大效 益,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图书管理员要认真学习管理业务知识,做好图书管理工作,为教育教学服务。 二、图书管理员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 借阅。 三、根据教学和学生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 置图书。 四、严格执行图书借阅制度。 五、对于珍贵文献、资料要妥善保存,非经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对于破损书籍应及时修补,延长使用寿命。 六、做好图书室、阅览室卫生整洁工作,并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 图书借阅制度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3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 二、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借阅时间不能超过1个月,班级集体借阅不得超过15天,学生个人借阅不得超过1周。 三、借阅到期必须及时归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并按遗失图书处理。 四、所借图书如有污损、涂写、圈点及遗失者,能买到原版的图书,可买书赔偿,否则按以下规定赔偿: 1、丢失孤本书、特藏书、工具书按原价3倍以上赔偿。 2、丢失多卷书中的2至4册者,均按全套价赔偿。 五、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 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有责任配合图书管理人员还清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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